《旨定例》,載入《全書》。
解南南糧
原額、江南各倉衛本色正米、二千二百七十六石六升
耗米五百六十九石一升五合。
船腳米二百五十石三斗六升六合六勺。內歲撥營丁月米,聽候總督部堂撥解。
解府行月糧
萬億倉本色米。支給安慶衛運丁行月米九百六十六石六斗九升八合九勺九抄七圭六粟。孤貧口糧米六十石
本縣隨漕起運糧數
《輕賫》銀一千二百八十八兩四分,扛銀一十五兩四錢五分六釐四毫八絲。
「兌運蘆蓆」 銀四十九兩五錢四分。
兌運楞木松板銀二十兩七錢八分八釐七毫,起解督糧道漕項銀數
全裁各書辦工食漕項銀三百一兩二錢,丁地內奉撥漕項人役工食銀一百五十兩。新增安慶衛運丁行月糧銀一千四百七十一兩九錢四分九釐六毫一絲七忽二微五纖三沙二塵六埃九漠。
本縣漕糧幫貼運軍銀四百九十五兩四錢,康熙十一年奉。
《旨定例》,載入《全書》。
桐城縣
解北本色漕糧米數
兌運漕糧米一萬一千五百八十四石五斗,耗米四千六百三十三石八斗,共米一萬六千二百一十八石三斗
解布政司本色米數
江南省各衛倉本色正米二千六百六十一石一斗七升,耗米六百六十五石二斗九升二合五勺,船腳米二百九十二石七斗二升八合七勺,共米三千六百一十九石一斗九升一合二勺。
解府本色米數
本府萬億倉本色米一千六十三石六斗七升四合六勺三抄六撮四圭四粟一粒,解府支給。安慶衛運漕官丁行月糧米一千三石六斗七升四合六勺三抄六撮四圭四粟一粒。孤貧口糧米六十石
本縣支給本色米數
本縣際留倉本色米一百一十二石二斗二升,原編「米」 三百一十九石二斗二升,內除各官吏俸米二百七石,折銀一百四十五兩八錢,抵支各官原編俸銀外,仍該原額支給孤貧月糧米一百一十二石二斗二升,照數編派,支給漕糧,贈貼運軍本色米數。
本縣漕糧幫貼運軍本色米五百七十九石二斗二升五合,每漕糧正米百石外幫給運軍贈貼米五石,《全書》原未編載,續於康熙十年四月內奉文「同正項一例官徵官給,庶免多索私派那移之弊」 ,等因。遵奉自康熙十一年為始,載入全書由單,每年照數編徵,理合註明。
漕糧贈貼運軍折色銀數:
本縣漕糧贈貼運軍銀五百七十九兩二錢二分五釐。每漕糧正米百石,外幫給運軍贈貼銀五兩。《全書》原未編載,續於康熙十年四月內奉文同正項一例官徵官給,庶免多索私派那移之弊。遵奉自康熙十一年為始,載入全書,由單每年照數編徵,理合註明。
隨漕起運銀數
《輕賫》銀一千五百五兩九錢八分五釐,扛銀一十八兩七分一釐八毫二絲,共銀一千五百二十四兩五分六釐八毫二絲。照數解督糧道,隨漕解北。
《蘆蓆》銀五十七兩九錢二分二釐五毫。原解折色,續奉文本色三分徑給運官隨漕赴北,七分折色解督糧道轉解
楞木松板銀二十六兩六錢四分四釐四毫五絲。原解折色。續奉文本色三分徑給運官隨漕赴北。七分折色解督糧道轉解
解督糧道漕項銀數
全裁各書辦工食,共銀二百一十七兩二錢。新增安慶衛運丁、行、月糧銀七百四十五兩八錢五釐五毫五絲九忽一微一纖五沙二塵四埃三渺三漠。又舊編俸薪存剩新墾陞科款內,撥給運丁行、月不敷銀八百一十三兩。新增《行、月全書》原無額編,奉操撫都院題准每畝加增銀一釐八毫九絲二忽七微一纖六,沙七,塵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