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奸人接濟之也。濟以米水,然後能久延;濟以物貨,
然後敢貿易;濟以嚮導,然後敢深入。《海洋之治》,接濟 嚴,而後倭夷可靖。所以稽察之者,其在沿海寨司之 官乎?
都御史唐順之云:「賊之根本,實在閩中。海上經略,此 為第一義。況一海喘息相連,閩賊亦浙、直賊也。」 都司戴沖霄云:「福建五澳水寨乃江夏侯所設,俱在 海外。今遷三寨於海邊,曰峿嶼、烽火門、南日是已。其 舊寨一一可考。孤懸海中,既鮮村落,又無生理。一時 倭寇攻劫內地,不知哨援不及,兵船之設無益也。故 後人」建議移入內地,移之誠是也。信國公不設險於 下八山等處,而設於舟山之沈家門;可見江夏侯所 見不逮信國遠矣。欲復祖宗之訓,須知斟酌乃善。 閩中事體,與浙、直不同,惟在撫之得宜而已。蓋「寸板 不許下海」之禁若行於浙、直,則海濱之民有魚鹽之 利,可以聊生,而海洋即為肅清。若福建漳、泉等處,多 山少田,平日仰給,全賴廣東惠、潮之米。海禁嚴急,惠、 潮商舶不通,米價即貴,民何以存活乎?愚聞漳、泉人 運貨至省城,海行者每百斤腳價銀不過三分、陸行 者價增二十倍,覓利甚難。其地所產魚、鹽,比浙又賤, 蓋肩挑度嶺,無從發賣故也。故漳、泉強梁狡猾之徒 貸貲通番,愈遏愈熾,不可勝防,不可勝殺。為倭嚮道 者,官府繫其家屬,不敢生還,歲歲入寇。是外寇之來, 皆由內寇糾引之也。福建之亂,何時已乎?福亂不已, 浙直之患,何時靖乎?唐荊川云:「倭患始於福建,福建 者,亂之根也。」諒哉言乎!如愚見,莫若因其勢而利道 之。督撫海道衙門,令漳、泉巨室有船隻者,官為編號, 冨者與之保結,許其出洋。南則哨至廣東,北則哨至 浙江,裝載貨物,納稅自賣。督之以將官,限之以信地, 交相報驗。其回也,南則許販惠、潮之米,北則許販福 寧、溫、台之米,但不許至外國及載番貨。今也,海禁太 嚴,見船在海有兵器火器者,不問是否番貨,即捕治 之。米穀魚鹽之類,一切厲禁。據其跡,雖似犯法,論其 情,實有可原。蓋海船非帶兵器、火器,無以防海寇之 劫奪。明乎此,則民情得伸,而亂原可塞矣。雖然,亦末 矣。將欲撫之,必先威之練兵足食,使在我之威足以 制賊,則民有所憚而聽吾撫治。撫治而不從者,然後 兵以勦之。是故能攻而後能撫。知撫而不知攻者,吾 未見其能撫也。
福寧在福建之東南,突出海中。左為歐括海,居東面, 右為福建,居南面。福寧尤當東南北三面之沖,倭船 入寇,必先犯此,水寨之設,職是故也。舊寨在州東北 五六十里三沙海面,明永樂初所置,抽用福州左中 二衛,福寧衛大金千戶所守之,秦嶼、羅浮、官井、洋胥 屬焉。正統間,焦弘倡議,「風濤難泊,徙今松山之下,必」 復舊而後可。
福洋五寨會哨:由南而哨,北則銅山會之峿嶼,峿嶼 會之南日南日會之小埕,小埕會之烽火,而北來者, 無不備矣。由北而哨,南則烽火會之小埕,小埕會之 南日南日會之峿嶼,峿嶼會之銅山,而南來者,無不 備矣。哨道聯絡,勢如常山;會捕合併,陣如魚麗。防禦 之法,無踰於此。
海上有三山,彭湖其一也。山界海洋之外,突兀紆迴, 居然天險,實與南澳、海壇並峙,為三島夷所必窺也。 往林鳳、何遷輝跳梁海上,潛伏於此,比倭夷入寇,亦 往往藉為水國焉,險要可知矣。今南澳有重帥,海壇 有遊兵,獨委此海賊,豈計之得乎?愚謂「不必更為益 兵,以滋紛擾;惟就浯、銅兩部各量損其艦十之三、調」 其兵十之四,慎簡材官,部署其眾往守之。又就漁人 中擇其黠而力者,署數人為長,以助我兵聲援。遇有 俘獲,賞倍內地。其遇寇而不助聲援,及觀望助寇者, 罰亦倍之。則有所覬而其氣激,有所畏而其志堅,漁 人皆兵矣。三山之犄觕既成,「五寨」之門戶不益固哉!
《福建海防》
今之談《海防》者,輒曰「兵食。」夫兵、食,非二策也;不可一 日缺兵,亦不可一日缺食。故今之最急者,不在於策 食,而在於策兵。愚不知其他,而睹於閩以為客兵之 為利者一,而其為害者二;閩兵之為利者三,而其為 害者一。何以言之?方島寇猝至、勢至急也;當事者無 以應急,則不得不徵之客兵。及其披甲獵纓、持戈吹 角,揚揚而來也。使賊至而能馳之,而有所俘獲,亦足 以薄收咫尺之功,而暫紓斯須之憤,所謂「利之一」者 此也。然客兵悍而貪,不可法馭者也。賊之至也,則必 先倍其餉,呼其酋長而勞之,未及負戎,巳靡千金矣。 既偪,賊壘可攻也,顧解甲而坐,以多索我金,金至而 分,而賊已鼓噪去矣。然後卷甲趨之,即不獲一賊,亦 揚揚而回,又責我勞也。執事謂客兵豈誠勁可恃哉? 幸不勁爾。使果勁而殺賊,即坐而索金,何以繼之?此 其為害者一也。執事又謂其往來數千里,侵掠殘害 數千里外遠矣,吾不能知,即近而省中,繩之以法,猶 獷而難制,則其持戈野略,又何問哉?無論有司者,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