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6 (1700-1725).djvu/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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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文書院 在芝山朱文公祠之東。康熙五十四年,知府魏荔彤捐建講堂,延師教士。朔朢之次日,集師徒講解《四書》《五經》《朱子綱目》。於中學。田 :一、柳陂莊,每年租錢五百五十緡;一留塘莊,每年租錢四百緡,俱法濟院廢寺田,後以全租歸於學。宋教授趙崇珜為之記。

一、天寶山麓田數十畝,知府羅青霄檄龍溪知縣李聯芳追逋租價一百八十金,置之受種四石一斗有奇,歲入租一百一十石有奇。

「一、知府袁業泗申允學租二所,刱自督學豐城熊尚文、建德鄭三俊行府買置。一在城海道後官地,屋七間,年徵租十兩五錢。一在詔安縣黃田莊,田十畝,地二畝一分,年徵租十九兩四錢,以充諸生講課之資。」 一,康山贍學官塘,舊有金峰寺田數百畝,環其區,因旱荒不得水,乃擇官地為塘,凡九十五畝有奇,傍滋灌溉,魚利廣焉。及寺廢,入於豪右之手。前龍溪令王士昌清查,仍據署府推官龍文明嚴覈,得課息四十金。計歲入額貯公帑,以贍貧士。郡守李日文為之記。以上學田、學租,今俱無存,惟官塘現在復為居民占掌。

新置學田

皇清康熙二十一年,總督姚啟聖捐置學田,坐落「南」

靖縣北門外石碑牌坑岸赤單過《路掘》等處,共受種二石二升,全年稅額共粟六十石六斗大,年帶正供銀二兩一錢零八毫。官除納糧外,餘粟分給貧生。一康熙五十三年,知府魏荔彤捐置漳浦縣張坑上下保田五十五畝八分五釐有奇。

州學桂莊 嘉定四年,郡守傅壅撥西峰院租歲直二百一十八貫九百四十四文,以相士子西行之費。今廢。

平湖桂莊 端平初,郡人顏耆仲以私帑萬餘楮置漳浦縣田,地曰雲霄,保曰使田,歲入錢四十五萬八百有奇。又新陂洋未墾之田可百餘斛,盡以為「平湖桂莊。」 別置庫於天王院,以餽鄉士之試於禮部者。竹溪林逸為《記》。今廢。

龍溪縣儒學 在縣治南。宋嘉祐辛丑,令許儀建。元祐七年令夏臻、淳熙九年縣丞楊讜、十六年令翁德廣、嘉定五年令陳士會,相繼修之。嘉熙三年,令黃師雍「闢大成殿,庭,增廣兩廡及講堂,尋燬,惟殿獨存。縣丞趙時瑀偕僚佐移講堂於殿後。」 淳祐八年,令潘律復闢隙地為齋館。元大德間毀於兵,縣尹趙塔納重建,因陋就簡,尋復壞。明洪武十年,知縣劉憲、教諭林原重修,中為大成殿,塑

先聖、四配、十哲像。東西為兩廡、前為戟門,又前為

泮池,外為櫺星門,殿西為明倫堂,堂西為饌堂,堂後為廚房,北為學倉,殿東為教官廨。宣德五年,知縣沈庸「重修大成殿。正統十年,僉事陳祚修建一新,但地勢卑下,潦至輒壞。」 天順七年,知縣周琳增高其址,重建明倫堂及大門。改刱兩齋於明倫堂東西南向。購西偏軍營地,建饌堂及廚房齋舍。成化元年,同知章俊重修尊經閣。十年,知府張璝以閣逼近民居,買地廣之,教諭黃深又買地益焉。二十一年,知縣李棨重新廟學於明倫堂之南。鑿泮池,跨以石橋。堂之右,闢樓凡二十八間,為諸生肄業之所。學之外門,舊從東出,至是鬻民居,通道南出,復為門,架樓其上,扁曰「大魁。」 後科第不興,人以為移易方位之咎。弘治間,知府汪鳳始復門路。正德四年,知府羅列復明倫堂故址。七年,知府陳洪謨建綽楔儀門外,榜曰「騰蛟起鳳」 、知縣史立誠增學官廨。十三年,知府鍾湘改鑿泮池於坊內。舊泮池通尼姑池,接潮水,為民占塞。嘉靖十三年,知縣劉天授復之。二十八年,知縣林松浚泮池於

文廟前,建石橋於其上,改《騰蛟起鳳》坊為「泮池坊。」

移魁星樓於泮池之東南,修訓導廨,改教諭廨。於廟之東,改建號房於明倫堂西一十有四間,泮池南二十有三間。購騰龍山東畔民居以闢新路,購山下魚池以入於學,又歲入威惠廟租銀一百兩以供學之公用。有王慎中「記。」 隆慶三年,正堂及儀門俱倒塌,教諭王憲春呈修,邑人謝彬有記,載《藝文》。是年,知府葛綸復修《頖溝》。

皇清以來,兩遭寇亂,衙齋拆毀無存,僅餘「大成殿勢。」

將傾圮。康熙二十一年,總督姚啟聖捐貲,倡官吏重修,教諭劉士鐸、訓導詹旭董其役。二十六年,知縣線應彩捐貲建「明倫堂」 ,由是

文廟魁星樓、啟聖公祠煥然一新,惟衙齋尚有待。

舊社學 :東北隅二所,西隅三所,南隅四所,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