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3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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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廣州後衛原額屯田地共稅二百四十七頃七十畝零三釐四毫三絲一忽。除康熙十年、十一年分,已墾未陞科稅四十頃零八十九畝四分九釐一毫六絲,尚存荒陷及展復遷移稅二百零六頃八十畝零五分四釐二毫七絲一忽。《南海》衛原額屯田地稅二百七十八頃五十畝零三分六釐六毫,內除題准豁荒陷八十五頃五十七畝零三毫七絲,現徵熟稅一百九十二頃九十三畝三分六釐二毫三絲。

清遠衛原額屯田五百九十四頃七十五畝一分。內除荒陷無徵二百八十九頃八十四畝九分三釐七毫六絲五忽零六纖。現徵熟稅三百零四頃九十畝零一分六釐二毫三絲四忽九微四纖

東莞守禦所、原額屯田地稅四十頃九十六畝二分三釐一毫。內除原題准豁荒陷及展復遷移、已墾未陞科稅二十一頃一十三畝八分四釐零九絲七忽,現徵熟稅二十一頃八十二畝三分九釐零三忽。

大鵬守禦所原額屯田地稅六十八頃零三畝八分八釐零三絲六忽四微七纖六沙。內除題准豁荒陷及展復遷移、已墾未陞科稅六十二頃零二畝八分五釐二毫三絲六忽四微七纖六沙,現徵熟稅六頃一畝零二釐八毫。

增城守禦所原額屯田地稅一百零二頃七十八畝一分零五毫二絲七忽八微,內除原題准豁荒陷并墾未陞科稅七十五頃九十二畝五分二釐三毫二絲七忽八微,現徵熟稅并墾陞共稅二十六頃八十五畝五分八釐二毫。從化守禦所原額屯田地稅二百二十六頃二十三畝四分七釐五毫零五忽九微,內除題准減豁荒陷及已墾未陞科稅一百一十五頃九十四畝四分零八毫六絲二忽九微,現徵熟稅一百一十頃三十九畝零六釐六毫四絲三忽。《廣海衛》原額屯田連丈溢共稅一百八十二頃五十畝零一分零一毫三絲。除題准減豁荒陷并展復遷移、已墾未陞科稅一百七十六頃七十八畝零一毫三絲,現徵熟稅五頃七十二畝一分;

新會守禦所原額屯田地稅八十四頃,除康熙十年、十一年分,已墾未陞科稅一十七頃零七畝五分四釐二毫五絲二忽,尚存荒陷及展復遷移稅三十四頃零五畝三分六釐九毫。「香山守禦所原額屯田地稅四十四頃八十畝,除康熙十年、十一年分,已墾未陞科稅二十九頃九十五畝,尚存荒陷及展復遷移稅」 一十四頃八十五畝;

連州守禦所、原額屯田地稅一百四十四頃五十九畝二分六釐五毫三絲。內除原題准豁荒陷無徵稅一十五頃五十一畝五分七釐二毫二絲,現徵熟稅一百二十九頃零七畝六分九釐三毫

廣州府風俗考        府志

本府。南海、番禺二縣附郭。

漢高帝詔「粵人之俗好相攻擊,秦徙中原之民,使與百粵雜處。」

《晁錯傳》,「揚粵之地,少陰多陽,其人疏理,鳥獸希毛,其性能暑。」

《淮南王安書》,「習於水鬥,便於用舟,綿力薄財,不能陸戰。」

《後漢·南蠻傳》:「中國人雜居其間,漸見禮化。」 《晉陶黃傳》:「南土溫濕,多有毒氣。」

《吳隱之傳》:「革奢務嗇,南域改觀。」

《南齊地理志》:「南朝民戶不多,俚獠猥雜,捲握之資,富兼十世。」

《隋書地理志》:「土地下濕,多瘴癘。其人性輕悍,椎結箕踞,乃其舊風。」

唐王勃《廣州寺碑》:「閭閻霧樸,士女雲流。謳歌有霸道之餘,毗俗得華風之雅。」

張說《宋公遺愛碑》:「室皆塗塈,俗革則華風可觀。家撤茅茨,夜作而災火不發。」

韓愈《送責平從事序》:「踰甌、閩而南,皆百粵之地。於天文其次星紀,其星牽牛,連山隔其陰,鉅海敵其陽。是維島居卉服之民,風氣之殊,著自古昔。唐之有天下,號令之所加,無異於遠近。居俗既遷,風氣亦隨。雪霜時降,癘疫不興。瀕海之饒,固加於初。是以人之於南海者,若東西州焉。」 韓愈《送鄭尚書序》:「嶺南帥得其人」 ,則一邊盡治,不相寇盜賊殺,無風魚之災,水旱癘毒之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