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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7 (1700-1725).djv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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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禮遇之,賜閩人三十六姓習水善者,與往來朝貢。

洪武二十九年,琉求入貢;遣其國人及女姑入國學 肄業。

按《明外史琉球傳》:「洪武二十九年春,山北王遣使來 貢,令山南生肄國學者歸省。其冬復來。中山亦遣寨 官子二人及女官生姑魯妹二人,先後來肄業。其感 慕華風如此。中山又遣使請賜𠜍帶,命禮部繪圖,令 自製。其王固以請,乃賜之,并其臣下冠服。又嘉其修 職勤,賜閩中舟工三十六戶,以便貢使往來。」

惠宗建文元年以登極嗣位諭球求三王皆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琉球傳》:「建文帝嗣位,遣官以登極詔諭其 國,三王亦奉貢不絕。」

成祖永樂元年三王皆入貢

按《明外史琉球傳》:「成祖承大統,詔諭如前。元年春,三 王並來貢,山北王請賜冠帶,詔給賜如中山。命行人 邊信、劉亢齎敕使三國,賜以絨錦、文綺、紗羅。」

永樂二年三月,中山王卒,命世子武寧襲位。四月,山 南王亦卒,無子,以從弟襲位。

按《明外史琉球傳》:「永樂二年三月,中山王世子武寧 使使告父喪,命禮部遣官諭祭,賻以布帛,遂命武寧 襲位。四月,山南王從弟應祖亦使使來告承察度之 喪,謂前王無子,傳位應祖,乞加朝命,且賜冠帶。帝並 從之,遂遣官冊封。時山南使臣私齎白金詣處州市 磁器,事發當論罪。帝曰:『遠方之人,知求利而已,安知』」 禁令悉償之。

永樂四年,中山王獻奄豎數人,敕還之。

按《明外史琉球傳》:「永樂三年,山南遣寨官子入國學。 明年,中山亦遣寨官子六人入國學,并獻奄豎數人。 帝曰:『彼亦人子,無罪,刑之何忍?命禮部還之。部臣言: 『還之,慮阻歸化之心,請但賜敕,止其再進。帝曰:『諭以 空言,不若示以實事。今不遣還,彼欲獻媚,必將繼進。 天地以生物為心,帝王乃可絕人類乎』』』?」竟還之。 永樂五年,中山王世子遣使告父喪,諭祭、冊封如故 事。

按《明外史琉球傳》:「永樂五年四月,中山王世子思紹 使使告父喪,諭祭、賜賻、冊封如前儀。」

永樂八年,山南王遣官生三人入國學,衣服廩餼,上 賚予有加。

按《明外史琉球傳》:「永樂八年,山南遣官生三人入國 學,賜巾服靴絛衾褥帷帳,已後頻有所賜。一日,帝與 群臣語及之,禮部尚書呂震曰:『昔唐太宗興庠序,新 羅、百濟並遣子來學。爾時僅給廩餼,未若今日賜予 之周也』。帝曰:『蠻夷子弟慕義而來,必衣食常充,然後 嚮學。此我太祖美意,朕安得違之』?」

永樂九年,中山王遣國相子及寨官子入國學 按《明外史琉球傳》:「永樂九年,中山遣國相子及寨官 子入國學。因言右長史王茂輔翼有年,請擢為國相 左長史。」朱閩書作程「復本江西饒州人。輔臣祖察度四十 餘年不懈。今年踰八十,請令致仕還鄉。」從之。乃命復、 茂並為國相,復兼左長史致仕,茂兼右長史任其國 事。

按《閩書》:九年,中山王思紹令坤宜堪貢馬及方物,以 其長史程復來見,表言「長史王茂輔導有年,乞陞國 相兼長史事。」又言:「復本中國饒州人,輔臣祖察度多 歷年所,不懈于職。今年八十有一,乞令致仕還鄉井。」 上從之,陞復琉求國相兼左長史,致仕,還饒茂相國 兼右長史。

永樂十一年,山南王為其兄所弒,諸寨官討誅,推王 子他魯每為主。

按《明外史琉球傳》:「永樂十一年,中山遣寨官子十三 人入國學。時山南王應祖為其兄達勃期所弒,諸寨 官討誅之,推應祖子他魯每為主。」

永樂十三年,遣使封「山南王。」

按《明外史琉球傳》:「永樂十三年三月,他魯每請封,命 行人陳季若等封為山南王,賜誥命、冠服及寶鈔萬 五千錠。琉球之分三王也,惟山北最弱,故其朝貢亦 最稀。自永樂三年入貢後,至是年四月始入貢。其後 竟為二王所并,而中山益強,以其國富,一歲常再貢 三貢。天朝雖厭其煩,不能卻也。其冬,貢使還至福建」, 擅奪海舶,殺官軍,且毆傷中官,掠其衣物。事聞,戮其 為首者,餘六十七人付其主自治。明年遣使謝罪。帝 待之如初。其修貢亦益謹。

永樂二十二年,中山王世子來告父喪。

按《明外史琉球傳》:「永樂二十二年春,中山王世子尚 巴志來告父喪,諭祭賜賻如常儀。仁宗嗣位,命行人 方彝詔告其國。」

仁宗洪熙元年遣使封中山王

按《明外史琉球傳》:「洪熙元年,命中官齎敕封巴志為 中山王。」

宣宗宣德元年中山王請賜冠服命製皮弁服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