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33 (1700-1725).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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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廟之規,內有觀德之專,勿更便席。《書》曰:『建世廟,民勞

矣』,請寬之歲所。」上諭費宏曰:「紀皇太后不得配皇祖 考憲宗,是以建奉慈;錢皇太后不得配皇曾祖考英 宗,是以奉慈。同享之人,未有無父母者。觀德掩且隘, 遷於東,豈害禮也?」費宏曰:「陛下永言終慕,臣等敢不 奉詔。」製《世廟樂》,用文武舞,《重舉主連坐法》,以覈吏治。 九月辛卯,安獻皇帝主世廟,奉皇太后入謁。十月,御 製《敬一箴》,箴曰:「人有此心,萬理咸具。體而行之,惟德 是據。維敬維一,所當先務。匪一弗純,匪敬弗聚。元后、 奉天,長此萬夫。發政施仁,期保鴻圖。敬怠純雜,應驗 頓殊。徵諸天人,如鼓答桴。朕荷天眷,為民之主。德或 不類,以為兢懼。惟敬惟一,執之弗固。畏天」勤民,不遑 寧處,曰「敬惟何」,怠荒必除。郊則恭誠,廟嚴孝趨,肅於 明庭,慎於閑居。省躬察處,儆戒無虞。曰「一維何?」純乎 天理。弗參以三,弗貳以二。行顧其言,終如其始。靜虛 無欲,日新不已。聖賢《法言》,備見《傳經》,我其究之。擇善 必精。左右輔弼,責于忠貞,我其任之。鑒別必明,斯謂 之一,斯謂之敬。君德既修,「萬邦則正。天親民懷,永延 厥慶。光前裕後,綿衍蕃盛。咨爾諸侯卿士大夫,下迨 甿庶,一遵斯謨。主敬協一,罔敢或渝。以保祿位,以完 其軀。古有《盤銘》,目接心警。湯敬日躋,一德受命。朕為 斯箴,拳拳希聖。庶幾湯孫,底于嘉靖。」復注范浚《心箴》、 程頤《視聽、言動》四箴,頒示翰林臣,封厚爝為徽王。敕 儒臣韻編《尚書要事》,以為法戒。編修孫承恩因檃括 古今君蹟,獻詩六十章。上嘉納之,賜名《君鑒韻語》。十 一月甲午,月食。張璁力攻費宏,宏求去。上兩留之曰: 「以教協恭。」十二月時,四方災異疊奏,水旱、雷雨、地震、 山崩以數省。或冰雹大如人頭,捲裂民舍百數十家。 江南婦生子,六目,四面有角,手足各一節,獨爪鬼聲。 河南生牛犢,一身兩首;鄖陽牛產二身,心肺膽各二; 江西虎具人手足。大學士楊一清以修省上言,敕曰: 「覽卿疏者再,論之至切。朕涼寡沖昧,日夜惟治,未盡 知民,欲求直言,言或不實,朕過多不自悟。其悉陳之。 庸開朕心,毋忌以不盡。」頃之,敕群臣曰:「比者坤輿弗 靖,乾象失常,風雨冰雹,水旱之災,物怪人妖,疊報層 見。靜言思之,疚實在朕。爾文武群臣,亦宜洗心去垢, 交修成治。曠職瘝官,則有國典。」張璁力攻費宏,宏五 上疏,上竟優容之。

六年正月,總督兩廣都御史姚鏌平田州,改置流官。 令四品以上及六科十三道條民間疾苦,具上便宜, 足消弭災變者。己丑,大祀南郊。以災,罷慶成宴。四川 橫江賊阿狗戍平。敕大學士費宏曰:「朕承統以來,朝 夕惟我皇考聖母,尊稱未定。命諸禮官考詳,輒引近 世繼嗣之說,名實不稱,廢壞綱常。賴天賜良哲正直 之士,力贊朕志,尊尊親親,各當其位。位號已定,廟祀 已成,可無全書貽諸來世。特命爾宏,與少師兼太子 太師、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一清,少師兼太子太 保、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珤,少保兼太子太保、禮 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詠,少保兼太子太保、禮部尚 書書」,為總裁官。兵部左侍郎璁,詹事「府詹事兼翰林 院學士萼為副總裁官,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 讀學士獻夫、韜,原任河南布政司左參議,浹,福建都 轉運鹽使司宗明,翰林院修撰春,編修承恩、道南、用 賓,治南京工部營繕司員外郎,綰,禮部儀刑司主事, 潢,祠祭司主事存仁為纂修官。彙成《大禮全書》,稱朕 正名崇孝至意。欽哉。」二月,寇犯宣府。中路參將王經 力戰死之。初,楊廷和草《即位詔》,革罷。正德中,傳陞官 錦衣衛千戶,邦奇在革中。兵部尚書彭澤如詔革之。 邦奇怨,追奏哈密失國繇澤、廷和。大學士費宏、石珤 皆廷和黨,并論廷和子兵部主事惇、女婿修撰承勛 等他事。上方以議禮惡廷和,遂下惇等獄,令鎮遠侯 仕隆等會鞫之。給事中楊言言:「宏珤,天子師,輔百官 之表。小人得怨搆之,非遠陛高堂之道。且廷和有擁 衛功,即所擬詔不當上指,心無他也。去國亡,何不得 庇骨肉?」上怒,朝繫言,並治之。御史陳察陛呼曰:「臣察, 願易言也。」獄上,上責任隆曲護,褫惇職為民閒住。承 勛調言於外任,宏珤因乞致仕。皆許之。仍召謝遷於 內閣。三月,寇復掠宣府,入大白陽堡,參將關山死之。 上以宣府一月兩喪軍,逮治其當事者,追錄死事王 經。以郤永為宣大總兵。起故兵部右侍郎馮清提督 軍務。遼東大饑,發大倉銀給之,改作觀德殿成,更名 曰「崇先。」四月,洛容、古田蠻賊反,遣內官織造。南京科 道諫,不聽。五月丁丑朔,日有食之。旱,露,禱暑,輟經筵, 命翰林官撮經史大義,日一進。楊一清請進《大學衍 義》,上從之,曰:「日一講不得其精微,其以五日進。」因製 《大學衍義序》、聽講詩二篇示群臣。田州岑猛餘黨盧 蘇、王受復叛,起故兵部尚書、新建伯王守仁兼左都 御史,同姚鏌討之。六月,賜死宸濠者,瑞州知府宋以 方贈廕。瀋王銓鉦薨,七月,禮部右侍郎桂萼請令科 道官於考察拾遺之後,互相糾劾,如憲宗初年詔旨。 下吏部議。吏部言:「憲宗初年無此詔。萼近屢被論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