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38 (1700-1725).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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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嗣子位定于初喪,而改元必須踰年者,繼父之業,成父之志,不忍有變于中年也。

董仲舒春秋繁露

王道

《春秋》何貴乎元而言之?元者,始也,言本正也。道,王道 也。王者,人之始也。王正則元氣和順,風雨時,景星見, 黃龍下王;不正則上變夭賊並見。五帝三皇之治天 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稅,教以愛,使以忠敬長 老親親而尊尊,不奪民時,使民不過歲三日,民家給 人足,無怨望忿怒之患,強弱之難,無強賊妒疾之人。 民修德而美好,被髮御哺而游,不慕富貴,恥惡不犯, 毒蟲不螫猛獸,不搏抵,不觸蟲。故天為之下甘露,朱 草生,醴泉出,風雨時,嘉禾興,鳳凰麒麟遊于郊,囹圄 空虛,畫衣裳而民不犯,四裔傅譯而朝,民情至朴而 不文。郊天祀地,秩山川,以時至。封于泰山,禪于梁父, 立明堂,宗祀先帝,以祖配天,天下諸侯各以其職來 祭,貢土地有所先以入宗廟,端冕盛服而後見先德 恩之報,奉元之應也。

劉向說苑

《建本》

魏武侯問元年于吳子,吳子對曰:「言國君必慎始也。 慎始奈何?曰:正之。」「正之奈何?曰:明智。智不明,何以見 正?多聞而擇焉,所以明智也。是故古者君始聽治,大 夫而一言,士而一見,庶人有謁必達,公族請問必語, 四方至者勿距,可謂不壅蔽矣。分祿必及,用刑必中, 君心必仁,思民之利,除民之害,可謂不失民眾矣。君」 身必正,近臣必選,大夫不兼官,執民柄者不在一族, 可謂不權勢矣。此皆《春秋》之意,而元年之本也。

刪府元龜

年號

《傳》曰:「履端于始序則不愆。」自三代之際五行更王雖 三統循環迭舉歲首至於紀年標曆未聞他制逮漢 之文景始有前後之稱施及孝武肇創建元之號厥 後或章述德美昭著祥異或弭災厭勝計功稱伐或 一號而不易,或一歲而屢改其有矯時遵古但紀歲 曆者,亦不遠而復斯乃前王因時立制後代沿襲而 不可易者也。

紀元部藝文

《為建平王慶改號啟》
梁·江淹

竊以皇衢永謐,則玉曆惟禎;國慶方夷,則繩澤式茂。 故五鳳協年,甘露應號。況今道潤衍溢,頌祉再繁,嘉 生蠲慶,風雲瑞節,既覯昭晨,方鑄昌化,延守一隅,無 以自屆,不勝荒情。

《復魏收書》
隋·李德林

德林為中書舍人,武平初,以疾請罷歸。魏收與陽休之論《齊書》起元事,敕集百官會議。收與德林書,德林因復書云。

即位之元,《春秋》常義。謹按魯君息姑,不稱即位,亦有 元年,非獨即位得稱元年也。議云:「受終之元,尚書之 古典。謹按大傳,周公攝政,一年救亂,二年伐殷,三年 踐奄,四年建侯衛,五年營成周,六年制禮作樂,七年 致政成王。」論者或以舜禹受終,是為天子。然則周公 以臣禮而死,此亦稱元,非獨受終為帝也。蒙示議文, 扶病省覽,荒情迷識,蹔得發蒙。當世君子,必無橫議, 惟應閣筆贊成而已。輒謂前二條有益於議,仰見議 中不錄,謹以寫呈。

攝之與相,其義一也。故周公攝政,孔子曰「周公相成 王」;「魏武相漢」,曹植曰「如虞翼唐。」或云高祖身未居攝, 灼然非理。攝者,專賞罰之名,古今事殊,不可以體為 斷。陸機見舜肆類上帝,班瑞群后,便云:「舜有天下,須 格于文祖也。」欲使晉之三主異於舜攝,竊以為舜若 堯死,獄訟不歸,便是夏朝之益,何得不須格于文祖 也。若使用王者之禮,便曰「即真」,則周公負扆朝諸侯, 霍光行周公之事,皆真帝乎?斯不然矣。必知高祖與 舜攝不殊,不得從士衡之謬。或以為書「元年」者,當時 實錄,非追書也。大齊之興,實由武帝謙匿受命,豈直 史也?比觀論者,聞追舉受命之元,多有河漢,但言追 數受命之歲,情或安之,似所怖者元字耳。《事類》朝三, 是許其一年,不許其元年也。案《易·黃裳》:「元吉。」鄭元注 云:「如舜試天子,周公攝政,是以試、攝不殊。」《大傳》雖無 「元」字,一之與元,無異義矣。《春秋》不言一年一月者,欲 使人君體元以居正。蓋史之婉辭非一,與元別也。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