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0 (1700-1725).djvu/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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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可施行,宜以時上之。」又開天章閣,賜坐,咨訪急務。韓

琦條九事,大略備西北,選將帥、明按察,豐財用,抑佞 倖,進有能,退不才,去冗食,謹入官。繼又獻七事,議稍 用而小人已側目不安。二府皆合班奏事,公必盡言, 事雖屬中書,公亦對上指陳其實。同列尤不悅,獨仁 宗識之,曰:「韓琦性直。」

歐陽修嘗語人曰:「治民如治病。彼富醫之至人家也, 僕馬鮮明,進退有禮,為診脈,按醫書,述病證,口辨如 傾聽之可愛。然病兒服藥云無效,則不如貧醫。貧醫 無僕馬,舉止生疏,為人診脈,不能應對,病兒服藥云 疾已愈矣,則便是良醫。凡治人者,不問吏才能否,設 施何如,但民稱便,即是良吏。」

仁宗方留情政事,思聞得失,親除諫官,而歐、余、王、蔡 相次進用。王素嘗言:「禮部取士,不詢采行實,顧文辭 漫漶,不足以應務。請郡國置學,擇明師,使通知經術, 稍近三代里選之法。自景德以來,較今內外無名之 費,數倍於前。請置官三司,量一歲所入,其用非急者 皆省去之。」會皇子生,議欲因赦百官,進官,大賞賚諸 軍。公又言:「方元昊叛契丹,數有所求,縣官財用不足, 宜留金繒以佐邊費,一官爵以賞戰勞。」其議為公止。 仁宗御天章閣,出手詔問兩府大臣所以興治革弊 之方,公又疏時政十餘事,皆人所難言者。

呂夷簡初作相,以唐劉蕡所對策進曰:「天下治亂自 朝廷始,朝廷賞罰自近始。凡蕡之所究言者,皆當今 之弊,臣所欲言而陛下之所宜行也。」天子嘉納之。 慶州軍亂,二府入議,文彥博曰:「朝廷施為,務合人心, 以靜重為先,不宜偏聽。陛下即位以來,勵精求治而 人情未安者,更張之過耳。祖宗法未必不可行,但有 廢」墜不舉之處耳。王荊公曰:「所以為此,將以去民之 害,何為不可?若萬事隳頹,如西晉風,茲乃益亂也。」蓋 荊公知公言為己發,故力排之。

曾肇嘗奏言:「近世帝王善為治者,莫如唐太宗,善言 治者,莫如唐陸贄。太宗貞觀之治,論者謂庶幾成、康。 史官掇其大者別為一書,謂之《貞觀正要》。陸贄事,唐 德宗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要其歸,必本於帝王之道, 必稽於六藝之文。此二書,雖一代之文章,實百王之 龜鑑。願陛下取此二書,置之座右,留神省覽,發言行」 事、以此為準。庶幾聖德有補萬一

《遵堯錄》:諫官韓絳嘗因對而言曰:「天子之柄,不可下 移,事當間出睿斷。」帝曰:「朕固不憚自有處分,所慮未 中於理而有司奉行,則其害已加於人。故每欲先盡 大臣之心而行之。」

仁宗一夕既寢,聞樂聲,命燭興坐,使內侍審之,曰:「樊 樓百姓飲酒樂聲也。」帝欣然曰:「朕為天下父母,得百 姓長,如此足矣。」聽徹,乃就寢。

慶曆三年,帝以晏殊為相,范仲淹為參知政事,杜衍 為樞密使,韓琦與富弼副之,以至臺閣多一時之賢。 天子既厭西兵,閔天下困弊,奮然有意,遂欲因群才 以更治,數詔大臣條天下事,方施行,十未及一,而小 人權幸者皆不便。明年秋,會殊以事罷,而仲淹等相 次亦皆去,事遂已。

范仲淹,召為樞密副使,既至數月,以為參知政事。仲 淹每進見,帝必以太平責之。仲淹歎曰:「上之用我者 至矣,然事有先後,而革弊於久安,非一朝可也。」既而 賜手詔,趣使條天下事。又開天章閣,召見賜坐,授以 紙筆,使疏于前。仲淹皇恐避席,始退,而條列時所宜 先者十餘事。其詔天下興學取士,先德行,不專文辭, 「革磨勘例遷以別能否,減任子之數而除濫官,用農 桑、考課、守宰」等事方施行,而磨勘任子之法,僥倖之 人皆不便,因相與騰口。而嫉仲淹者亦幸外有言,喜 為之左右。會契丹與元昊爭銀甕族,於是麟、府奏警, 仲淹乃自請出為河東、陝西宣撫,二寇聞之,皆不敢 動。

王安石始為政,創立制置三司條例司,建為青苗、助 役、均輸之政,置提舉官四十餘員,行其法於天下,謂 之新法。司馬光邇英殿進讀,至蕭何、曹參事,光曰:「參 不變何法,得守成之道?故孝惠、高后時,天下晏然,衣 食滋植。」帝曰:「漢常守蕭何之法不變,可乎?」光曰:「何獨 漢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湯、文、武之法,雖至今存可 也。《書》曰:『無作聰明亂舊章』。漢武帝用張湯言,取高帝 法,紛更之,盜賊半天下。由此言之,宗祖之法不可變 也。」後數日,呂惠卿進講,因言先王之法有一年一變 者,有五年一變者,有二十年一變者。光以為不然,且 曰:「治天下者譬如居室,弊則更之,非大壞不更造也。 大壞而更造,非得良匠美材不成也。今二者皆無有, 臣恐風雨之不庇也。公卿侍從皆在此,願陛下問之。 三司使掌天下財,不才而黜之可也,不可使兩府侵 其事。今為制置三司條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 安用例?苟用例而已,則胥吏足矣。今為看詳中書條 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對,詆光曰:「光為侍從,何不言?言 之而不從,何不去?」光答曰:「是臣之罪也。」帝曰:「相與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