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0 (1700-1725).djvu/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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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道干譽,欲致天下之親己,則其道狹矣。古之聖王 所以能化奸宄為良善,綏仇敵為臣子者,由勿之絕 也。苟非舍弘之道而與己異者,一皆棄絕之,不幾于 棄天下以仇君子乎?故聖人無棄物,王者重絕人。」 元城劉氏曰:「昔之聖人深居九重,以謂竭其聰明,猶 不足以盡天下之聞見,遂以耳目之任,付之臺諫之 官。而臺諫之論,每以天下公議為主。公議之所是,臺 諫必是之;公議之所非,臺諫必非之。人君所以不出 戶庭,而四海九州之遠物無遁情者,用此道也。」 龜山楊氏曰:「人君所以御其臣,只有一箇名分不可 易。名分既正,上下自定,雖有幼沖之主在上,而臣下 不亂。若以智籠臣下,智有時乎困焉,則彼不為用矣。」 問:「或謂人主之權,當自主持,是否?」曰:「不為臣下奪其 威柄,此固是也。《書》稱『湯曰:『用人惟己』。而孟子亦曰:『見 賢焉然後用之』。則人君之權,豈可為人所分!然孟子 之論用人、去人、殺人,雖不聽』」左右諸大夫之毀譽,亦 不聽國人之公。因國人之公是非,吾從而察之,必有 見焉而後行。如此則權常在我矣。若初無所見,姑信 己意為之,亦必終為人所惑,不能固執矣。

上蔡謝氏曰:「帝王之功,聖人之餘事。有內聖之德,必 有外王之業。其所以存心,一言以蔽之,曰『公』而已。」 華陽范氏曰:「人君以一人之身,而御四海之廣,應萬 務之眾,苟不以至誠與賢,而役其獨智以先天下,則 耳目心志之所及者,其能幾何?是故人君必清心以 蒞之,虛己以待之,如鑑之明,如水之止,則物至而不 能」罔矣。夫權衡設而不可欺以輕重者,惟其平也。繩 墨設而不可欺以曲直者,唯其正也。我以其正,彼以 其邪;我以其直,彼以其佞。何患乎邪之不察,佞之不 辨?一為不誠,則心且蔽矣,邪正何能辨乎?是故鑑垢 則物不能察也,水動則形不能見也,己不明故也。且 待物以誠,猶恐其不動也,況不誠而能動物乎? 《易》曰:「天下之動,貞。」夫一朝廷者,四方之極也。非至公 無以絕天下之私,非至正無以止天下之邪。人君一 不正其心,則無以正萬事。苟以術御下,是自行詐也, 何以禁臣下之欺乎?是以術行而欺愈多,智用而心 愈勞,蓋以詐勝詐,未有能相一者也。《禮》曰:「王中心無 為也,以守至正。」夫惟正不可得而欺,欺則不容于誅 矣,豈不約而《易》守哉。

鼉錯有言:「五帝神聖,其臣莫能及,故自親事。」此本刑 名之言也,豈足以知帝王之道哉?然而後世或稽其 說,以諛人主,至使為上者行有司之事,宰相失職,天 下不治,由其臣不學之過也。夫人主任一相,一相舉 賢才,賢者各引其類,豈不易而有成功乎?是故上不 可代其下,下不可勤其上。若為上而親有司之事,豈 「獨治天下」不可為也,一縣亦不可為也。奚獨一縣也? 一家亦不可為也。

致堂胡氏曰:「夫以違拂對順從,則有恭與不恭之別; 以恣肆對儆戒,則有樂與不樂之殊。惟聰明睿知之 君,則知違拂之為恭,而順從之為大不恭也;知儆戒 之可樂,而恣肆之有大不樂也。」

五峰胡氏曰:「人皆生于父,父道本乎天,謂人皆天之 子,可乎?」曰:「不可。天道至大至正者也。王道至大至正, 奉行天道,乃可謂之天之子也。」

養天下而享天下之謂「君」,先天下而後天下之謂「君。」 反是者,有國危國;有天下,危天下。

「『人君不可不知乾道』。不知乾道,是不知君道也。」「君道 如何?」曰:「『天行健』,人君不可頃刻忘其君天下之心也。 如天之行,一息或不繼,則天道壞矣。」

「天下有三大:大本也,大幾也,大法也;大本,一心也;大 幾,萬變也;大法,三綱也。有大本然後可以有天下,見 大幾然後可以取天下,行大法然後可以理天下。」是 故君克以天下自任,則皇天上帝付畀以天下矣;君 以從古列聖之盛德大業自期,則天下仁人爭輔之 矣;君以保養天下為事,而不自奉養,則天下黎民趨 戴之矣。上得天心,中得聖賢心,下得兆民心,夫是之 謂「一心。」心一天下一矣。天下之變無窮也,其大幾有 四:一曰救弊之幾,二曰用人之幾,三曰應敵之幾,四 曰行師之幾。幾之來也,變動不測,莫可先圖,必寂然 不動,然後能應也。其大法有三:一曰君臣之法,二曰 父子之法,三曰夫婦之法。夫婦有法,「然後家道正;父 子有法,然後人道久;君臣有法,然後天地泰。天地泰」 者,禮樂之所以興也。禮樂興,然後賞罰中,而「庶民安」 矣。

「人君盡下」,則聰明開,而萬里之遠親於衽席;偏信則 亂昏,而父子夫婦之間有遠於萬里者矣。人君欲救 偏信之禍,莫先於「窮理」,莫要於「寡欲。」「窮理寡欲,交相 發」者矣。

「《天下有二難》:以道義服人難」,難在我也;以勢力服人 難,難在人也。「由道義而不舍,禁勢力而不行,則人心 服而天下安。」

天下之臣有三:有好功名而輕爵祿之臣,是人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