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1 (1700-1725).djvu/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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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于山澤之魚鹽;龜鱉蠃蚌,不貴于海。君重斂而田 成氏厚施。齊嘗大饑,道旁餓死者不可勝數也,父子 相牽而趨田成氏者,不聞不生。故周秦之民相與歌 之,曰:「謳乎,其已乎!苞乎,其往歸田成子乎!」《詩》曰:「雖無 德與女,式歌且舞。」今田成氏之德而民之歌舞,民德 歸之矣。故曰:「其田成氏乎!」公泫然涕曰:「不亦悲乎!寡 人有國,而田成氏有之,今為之奈何?」晏子對曰:「君何 患焉?若君欲奪之,則近賢而遠不肖,治其煩亂,緩其 刑罰,賑貧窮而恤孤寡,行恩惠而給不足。民將歸君, 則雖有十田氏,其如君何?」

《孔子家語致思篇》:子路治蒲,請見於孔子曰:「由願受 教于夫子。」子曰:「蒲其何如?」對曰:「邑多壯士,又難治也。」 子曰:「然,吾語爾:恭而敬,可以攝勇;寬而正,可以懷強; 愛而恕,可以容困;溫而斷,可以抑姦。如此而加之,則 政不難矣。」

《說苑政理篇》子貢問治民于孔子,孔子曰:「懍懍焉如 以腐索御奔馬。」子貢曰:「何其畏也?」孔子曰:「夫通達之 國皆人也。以道導之,則吾畜也;不以道導之,則吾讎 也。若何而毋畏?」

《孔叢子雜訓篇》:孟軻問:牧民何先,子思曰:「先利之。」曰: 「『君子之所以教民亦仁義,固所以利之乎』?子思曰:『上 不仁則下不得其所,上不義則樂為亂也。此為不利 大矣。故《易》曰:『利者,義之和也』。又曰:『利安用身以崇德 也』。此皆利之大者也』。」

《漢書昭帝本紀》:始元元年:「閏九月,遣故廷尉王平等 五人,持節行郡國,問民所疾苦冤失職者。」

四年秋七月,詔曰:「比歲不登,民匱于食,流庸未盡還。 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諸給中都官者減之。」 《宣帝本紀》:本始元年春正月,遣使者持節詔郡國二 千石,謹牧養民而風德化。

元康四年春正月,遣大中大夫彊等十二人,循行天 下,存問鰥寡,覽觀風俗。

《元帝本紀》:初元元年「夏四月,詔曰:朕承先帝之聖緒, 獲奉宗廟,戰戰兢兢。間者地數動而未靜,懼於天地 之戒,不知所繇。方田作時,朕憂蒸庶之失業,臨遣光 祿大夫褒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 困乏失職之民。」

建昭四年夏四月,詔曰:「朕承先帝之休烈,夙夜栗栗, 懼不克任。間者陰陽不調,五行失序,百姓饑饉,惟蒸 庶之失業。臨遣諫大夫、博士賞等二十一人循行天 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乏困失職之民。」

《成帝本紀》:永始三年「春正月己卯晦,日有蝕之。詔曰, 天災仍重,朕甚懼焉。惟民之失職,臨遣太中大夫嘉 等循行天下,存問耆老,民所疾苦。」

《後漢書明帝本紀》:末平二年:「冬十月壬子,詔有司存 耆耋,恤幼孤,惠鰥寡。」

《安帝本紀》:元初二年「五月,京師旱,河南及郡國十九 蝗。甲戌,詔曰:朝廷不明,庶事失中,災異不息,憂心惶 懼。被蝗以來,七年于茲,而州郡隱匿,裁言頃畝。今群 飛蔽天,為害廣遠,所言所見,寧相副邪?三司之職,內 外是監,既不奏聞,又無舉正。天災至重,欺罔辠大。今 方盛夏,且復假貸,以觀厥後。其務消救災眚,安輯黎」 元。

《順帝本紀》:建康元年「春正月辛丑,詔曰:隴西、漢陽、張 掖、北地、武威、武都,自去年九月已來,地百八十震,山 谷坼裂,壞敗城寺,殺害民庶,夷狄叛逆,賦役重數,內 外怨曠,惟咎歎息。其遣光祿大夫案行,宣暢恩澤,惠 此下民,勿為煩擾。」

《魏志王朗傳》:「朗字景興,東海郡人也。魏國初建,以軍 祭酒領魏郡太守,遷少府,奉常大理,務在寬恕,罪疑 從輕,鍾繇明察當法,俱以治獄見稱。文帝即王位,遷 御史大夫,封安陵亭侯。上疏勸育民省刑,曰:『兵起已 來,三十餘年,四海盪覆,萬國殄瘁,賴先王芟除寇賊, 扶育孤弱,遂令華夏復有綱紀。鳩集兆民,于茲魏土』」, 使封鄙之內,雞鳴犬吠,達于四境,蒸民欣欣,幸遇升 平。今遠方之寇未賓,兵戎之役未息,誠令復除足以 懷遠人,良宰足以宣德澤,阡陌咸修,四民殷熾,必復 過于曩時而富于平日矣。《易》稱「敕法,《書》著詳刑,一人 有慶,兆民賴之」,慎法獄之謂也。昔曹相國以獄市為 寄,路溫舒疾治獄之吏。夫治獄者得「其情,則無冤死 之囚;丁壯者得盡地力,則無饑饉之民;窮老者得仰 食倉廩,則無餧餓之殍;嫁娶以時,則男女無怨曠之 恨;胎養必全,則孕者無自傷之哀;新生必復,則孩者 無不育之累;壯而後役,則幼者無離家之思;二毛不 戎,則老者無頓伏之患。醫藥以療其疾,寬繇以樂其 業,威罰以抑其彊,恩仁以濟其弱,振貸以贍其乏。十 年之後,既笄者必盈巷;二十年之後,勝兵者必滿野 矣。」

《蘇則傳》:「則為金城太守,是時喪亂之後,吏民流散飢 窮,戶口損耗,則撫循之甚謹。外招懷羌人,得其牛羊 以養貧老,與民分糧而食,旬月之間,流民皆歸,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