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1 (1700-1725).djvu/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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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其間,無以克濟。若以小人參之,則我之所賢而欲 進之者,彼以為害己,而欲退之,我之所否,而欲退之 者,彼以為助己而欲親之。且其可否異同,不待勉爭 力辯而後決,但於相與進退之間,小為俯仰前卻之 態,而已足以敗吾事矣。是豈可不先以為慮。而輕為 他計。而發其害我之機哉。

象山陸氏曰:「銖銖而稱之,至石必謬;寸寸而度之,至 丈必差。石稱丈量,徑而寡失,則可為論人之法。且如 其人,大概論之,在於為國、為民、為道義,此則君子人 矣;大概論之,在於為私己、為權勢,而非忠於國、徇於 義者,則是小人矣。若銖稱寸量,校其一二節目,而違 其大綱,則小人或得為欺,君子反被猜疑,邪正賢否」, 未免倒置矣。

東萊呂氏曰:「用人之道,詎可信其虛言而不試之以 事乎?是以明君將欲付大任,於是人必納之於膠擾 繁劇之地以觀其材,處之於閑暇寂寞之鄉以觀其 量,使之嘗險阻艱難以觀其操,使之當盤根錯節以 觀其斷。投之州縣,磨之歲月,習之既久,養之既深,異 時束帶立於朝,天下之事莫不迎刃而解也。」

西山真氏曰:「《易》:君子在內,小人在外,則謂之泰。泰者, 通而治也。君子在外,小人在內,則謂之否。否者,閉而 亂也。君子小人並生於天地間,不能使之無也,但當 區處得宜,使有德者布列朝廷,有才者奔走任使於 外,如此則治矣。」

鶴山魏氏曰:嘗聞朱熹云:「天地之間有自然之理。凡 陽必剛,剛必明,明則易知;凡陰必柔,柔必闇,闇則難 測。故光明正天,疏暢通達,無纖微可疑者,必君子也; 回互隱伏,閃倏狡獪,不可方物者,必小人也。」某嘗以 是為察言觀人之鑒,邪正之辨,了不可掩,則取舍之 極定於內矣。

魯齋許氏曰:「賢者以公為心,以愛為心,不為利回,不 為勢屈,寘之周行,則庶事得其正,天下被其澤。賢者 之於人國,其勢固如此也。然或遭世不偶,務自韜晦, 有舉一世而人不知者;雖或知之,而當路之人未有 同類不見汲引,獨人君有不知者,人君雖或知之,召 之命之,泛如廝養,而賢者有不屑就者;雖或接之以 貌,待之以禮,而其所言不見信用」,有超然引去者;雖 或信用,復使小人參於其間,責小利,期近效,有用賢 之名,無用賢之實。賢者亦豈肯尸位素餐,徒廢廩祿, 取譏誚於天下也?雖然,此特論難進者然也,又有難 合者焉。人君位處崇高,日受容悅,大抵樂聞人之過, 而不樂聞己之過,務快己之心而不務快民之心,賢 者必欲匡而正之,扶而安之,使如堯舜之正,堯舜之 安而後已,故其勢難合。況奸邪佞倖,醜正惡直,肆為 詆毀,多方以陷之,將見罪戾之不免,又可望庶事得 其正,天下被其澤邪?自古及今,端人雅士所以重於 進而輕於退者,蓋以此爾。大禹聖人聞善即拜,益戒 之曰:「任賢勿貳,去邪勿疑。」《貳》之一言,在大禹猶當警 省,後世人主,宜如何哉?此任賢之難也。

任用人才,興作事功,自己已有一定之見,然不可獨 用己意。獨用己意,則排阻者必多,吾事敗矣。「稽于眾, 取諸人以為善,然後可。」堯之禪舜也,以聖人見聖人, 不待三載之久而後知也,當一見便知之,然而不敢 以己之見,便以天位付之,必也「賓于四門,納于大麓」, 歷試諸艱,使天下之人共知之,四岳十二牧共推之。 若不出於堯之意也,然後「居天位,理天職,人無間言」, 後世稱聖。後之任用人材以立事功者,皆獨出己意。 憲宗淮蔡功成,而裴中立不得安於朝矣,況大於此 者乎?

「奸邪之人,其為心險,其用術巧。惟險也,故千態萬狀 而人莫能知;惟巧也,故千蹊萬徑而人莫能禦。」人君 不察,以諛為恭,以詐為公,以欺為可信,以佞為可近, 喜怒愛惡,人主固不能無,然有可者,有不可者,而奸 邪之人,一於迎合,竊其勢「以立己之威,濟其欲以結 主之愛,愛隆於上,威擅於下,大臣不敢議,親近不敢 言」,毒被天下,而上莫之知,此前人所謂「城狐」也,所謂 「社鼠」也。至是而求去之,不亦難乎?雖然,此由人主不 悟,誤至於此,猶有說也。如宇文化及之佞,太宗灼見 其情,而竟不能斥;李林甫妒賢嫉能,明皇洞見其奸, 而卒不能退。邪之惑人,有如此者,可不畏哉!

天下之務,固不勝其煩也。然其大要在用人立法而 已。古人謂「得士者昌,自用則小」,意正如此。夫賢者識 治之體,知事之要,與庸人相懸,蓋十百而千萬也。布 之周行,百職具舉。然人之賢否,未能灼知其詳,固不 敢用;或已知其孰為君子,孰為小人,復畏首畏尾,患 得患失,坐視其弊,而不能進退之,徒曰知人而實不 「能用人,亦何益哉?」

生民休戚,係於用人之當否。用得其人則民賴其利, 用失其人則民彼其害。自古論治道者,必以用人為 先務。用既得人,則其所謂善政者始可得而行之。以 善人行善政,其於為治也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