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2 (1700-1725).djvu/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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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二年二 月詔曰:堯鼓明懸,貴聞進諫,舜旌旁建,止為求賢。是 宜廣納話言,庶箴闕政,洎偽梁,人滋澆薄,朝掩忠良, 蔑聞投水之規,莫識從繩之論。此後應兩省文武常 參官,并前資草澤之士,有謀分利害,事計弼違,并許 上表敷陳,朕當選長旌錄。如有性多毀譽,私佇愛憎, 承寬偶恃於得言,縱志惟專於罔善,朕亦潛令伺察, 觀要審詳,狡蠹有彰,罪刑無赦。

同光三年,下詔求言。

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三年閏 十二月詔曰:「朕聞古先哲王臨御天下,上則以無偏 無黨為政治,次則以足食足兵為遠謀。緬惟前修,誠 可師範。朕纂承鳳曆,嗣守鴻圖,三載於茲,萬機是總。 非不知五兵未輯,兆庶多難。蓋賴卿等寅亮居懷,康 濟為務。冀盡賦輿之理,洞詢合轍之規。今則潛按方 區」,備聆謠俗,或力役罕均其勞逸,或賦租莫辨於後 先,但以督促為名,煩苛不已。被甲胄者何嘗充給,趨 朝省者專困支持。州閭之貨殖全疏,天地之災祲屢 應。以至星辰越度,旱澇不時,農桑失業於丘園,饑饉 相望於郊野,生靈及此,寢食寧遑。豈非朕德政未孚, 焦勞自掇者耶?朕昨親援毫翰,軫念瘡「痍,一則詢而 謀猷,一則表予宵旰。未披來奏,轉撓予懷,敢不翼翼 罪躬,乾乾軫慮。咨爾四岳,弼予一人,何不舉爾賢才, 輔予寡昧?百辟群后,或有盡忠者被掩其能,抱器者 難陳其力,或草澤有遺逸之士,山林多屈滯之人。爾 所不知,吾將何助?卿等位尊調鼎,名顯代天,既逢不 諱之朝,何恡繇中之說。」宜歷告中外,急訪英髦。應在 任及前資文武官,下至草澤之士,有濟國治民,除奸 革弊者,並宜各獻封章,朕選擇施行。其近宣御札,亦 可告諭內外,體朕意焉。

明宗天成三年御札求直言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天成三年三月丁未朔,御札 求直言。」

按《冊府元龜》:天成三年三月丁未,宣御札曰:「朕奄有 四海,於今三年。敬事天神,敢忘日慎。上憑列聖,賴祖 宗之垂休;下設庶官,思邦家之共治。聞過必服,見善 則師。靜惟省躬,動懷畏懼。每從人欲,方布時和。不謂 仲春已來,繁陰未散。雖如膏之澤,可待豐年;而飛霰 其濛,恐傷粟麥。實關穡務,深軫納隍。卿等陳力有方, 直言無避,共熙帝載,以沃朕心,更吐嘉謀,庶裨闕政。 應文武百官奏對,恐有隱密之事,不敢當庭敷揚,即 許上章,極言時政善惡,貴合天道弛張。」

長興四年詔求直言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長興四 年八月戊申,受尊號畢,下制曰:「在朝文武官寮并諸 色職員,有能直言極諫者,各上封事,盡當開納。」

後晉

高祖天福元年御札求直言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天福元年十二月辛卯,御札 求直言。」

按《冊府元龜》,天福元年閏十一月壬午,敕曰:「鳴諫鼓 以俟讜言,列肺石以申冤滯。將聞善以自戒,思與物 而垂恩。備著前規,用光大業。或直辭可貴,或有理可 矜,各務奏陳,皆當鑒納。」十二月庚寅,御札宣示百寮 曰:「朕猥以眇沖,式承眷命。雖宵衣旰食,不敢怠荒,而 一日萬機,有虞曠闕。應在朝文武臣寮等,早升班序」, 並蘊器能,懷康濟之才,展經綸之術。既逢昌運,宜罄 讜言。須務救時,各思舉職。勿取容而避事,勿尸祿以 曠官。或時經未葉於和平,必思獻替;或命令未諧於 允當,必在箴規。苟有敷陳,並當開納。俟汝匪躬之節, 副予仄席之求。凡在朝廷,共裨寡德。咨爾卿士,宜體 朕懷。

天福二年,御札「求直言。」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二年五月壬戌,御札求直言。 按《冊府元龜》,二年五月,御札示百寮曰:「朕自祗膺大 寶,虔奉丕圖,每念創業之艱難,未嘗終食而懈墮。所 冀照臨之內,將臻康泰之風。庶幾億兆之中,漸息瘡 痍之痛。雖疚心罔暇,而逆耳無聞。豈視聽之不開,故 箴規之未貢。應在朝文武臣寮等,各懷異術,早踐通」 班,宜陳經濟之謀,用贊興隆之道,「勿失讜直之議,無 拘循避之規,咸罄乃誠,同規不逮。宜令在朝文武臣 僚,每人各進封事一件,仍須實封通進,務裨闕政,用 副虛懷。凡百寮寀,宜體朕意。」

天福三年,詔求直言。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三年二 月御札曰:「百官曾有宣示。令進封事。據到者未及十 人。食祿於朝。卒無一言可不知貞觀政要說。言而不 用。朕所甘心。用而不言。誰之責也。」帝急於時病。務求 致理。時命吏部尚書梁文矩等十人置詳定院。詔遣 百官上封事。夫封事箴時政之闕,達於一人。否者留 中,可者行之。今下詳定司,未敢有盡其言者。自是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