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2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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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重患也。故度量雖正,未必聽也;義理雖全,未必用 也。大王若以此不信,則小者以為毀訾誹謗,大者患 禍災害死亡及其身。故子胥善謀而吳戮之,仲尼善 說而匡圍之,管夷吾實賢而魯囚之。故此三大夫豈 不賢哉?而三君不明也。上古有湯,至聖也;伊尹,至智 也。夫至智說至聖,然且七十說而不受,身執鼎俎為 庖宰,昵近習親,而湯乃僅知其賢而用之。故曰:「以至 智說至聖,未必至而」見受,伊尹說湯是也;以智說愚 必不聽,文王說紂是也。故文王說紂而紂囚之。翼侯 炙鬼侯腊,比干剖心,梅伯醢夷吾束縛,而曹羈奔陳; 伯里子道乞傅說轉鬻,孫子臏腳于魏,吳起收泣于 岸門,痛西河之為秦,卒枝解於楚,公叔座言國器反 為悖,公孫鞅奔秦關,龍逢斬萇弘分胣尹子穽于棘, 司馬「子期死而浮於江,田明辜射宓子賤,西門豹不 鬥而死人手,董安于死而陳於市,宰予不免於田常, 范雎折脅於魏,此十數人者,皆世之仁賢忠良有道 術之士也」,不幸而遇悖亂闇惑之主而死,然則雖賢 聖不能逃死亡、避戮辱者,何也?則愚者難說也,故君 子難言也。且至言忤于耳而倒於心,非賢「聖莫能聽。 願大王熟察之也。」

揚權

凡聽之道,以其所出,反以為之入。

「凡聽言」之道,或有未審,必出言以難之,彼必反求其理,以入於此也。

故審名以定位,明分以辯類。

審察其名,則事位定;明識其分《則物類自辯》。

聽言之道,溶若甚醉。

「溶」 ,閒漫之貌。凡聽言者,欲闇以招明,愚以求智,故闇然若甚醉者,則言者自盡而敷奏也。

脣乎齒乎,吾不為始乎。齒乎脣乎,愈惛惛乎。

《脣齒》,可以發言語也。吾不為始,則彼自為始。「吾愈惛惛,彼愈昭昭。」

彼自離之,吾因以知之。是非輻湊,上下與構。

《離》,謂分拆其所。言彼既分拆,吾遂知之。所陳之言或是或非,如輻之湊,皆發自下情,上不與之為構也。構,結也。

「虛靜無為」,道之情也。「參伍比物」,事之形也。參之以比 物,伍之以合虛,根幹不革,則動泄不失矣。

參,三也。伍,五也。謂所陳之事,或三之以比物之情,或伍之以合虛之數,常令根幹堅植,不有移革,如此則動之散,皆無所失泄也。

勳之溶之,無為而改之。

凡所舉動,溶然閒暇,雖有所改,無為而為也。

喜之則多事,惡之則生怨。

謂「臣所陳言君若喜之彼必自媚益為其事;若乃惡之彼必生怨而遂止。」

故「去喜去惡」,虛心以為道舍。

去喜惡以虛其心,則道來止,故為「道舍。」

「上不與共之」,民乃寵之。

謂下之為事,上不與共得,則臣得自專,其事必成,故「得受其榮寵」 也。

「上不與義之,使獨為之。」上固閉內扃,從室視庭參咫 尺已具,皆之其處,以賞者賞,以罰者罰。

《閉內扃》,謂閉心以察臣也。由內以觀外,若從室而視庭也。「八尺曰咫尺」 ,寸者所以度長短。既閑心以參驗之,咫尺以度量之,二者以具,則大小長短皆之其所,不相犯錯。如此,則可賞則賞,可罰則罰,無乖謬。

因其所為,各以自成。善惡必及,孰敢不信?

所為善惡,既各自成,善必及賞,惡必及刑。刑賞不差,誰敢不信。

規矩既設,三隅乃列。

賞罰規矩既以設於一事二事,則人知他事皆然,故曰「三隅乃列」 也。

主上不神,下將有因。

神者,隱而莫測其所由者也。既不神,故可測,則可因,故曰「下將有因」 也。

其事不當,下考其常。

主事不當,則下以常理考之,所以較其非。

「若天若地」,是謂累解。

「天地」 ,高厚不可測者也。君用意如天地,則「上因下考」 之累可解也。

若地若天,孰疏孰親。

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故「無疏無親」 也。

能象天地,是謂「聖人。」

《象》天地之高厚而無私也。

「欲治其內」,置而勿親。

《內》謂君之機密也。欲令機事不失,所置之臣勿使親之。

欲治其外官,置一人不使自恣,安得移并?

「外」 謂百官之政也。欲令官政不失,則每官置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