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2 (1700-1725).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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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誹謗之令,「臣愚以為宜除妖謗賞告之法,以隆天父

養物之仁。」帝不即從,而相誣告者滋甚。帝乃下詔:「敢 以誹謗相告者,以所告者罪罪之。」于是遂絕。明帝即 位,大興殿舍,百姓勞役,廣采眾女,充盈後宮。後宮皇 子連夭,繼嗣未育。柔上疏,帝報曰:「知卿忠允,乃心王 室,輒克昌言,他復以聞。」

《蘇則傳》:「則為金城太守,文帝加護羌校尉。後則從行 獵,槎桎拔失鹿,帝大怒,踞床拔刀,悉收督吏,將斬之。 則稽首曰:『臣聞古之聖王,不以禽獸害人。今陛下方 隆唐堯之化,而以獵戲多殺群吏,臣愚以為不可,敢 以死請』。帝曰:『卿直言也。遂皆赦之』。」

《高堂隆傳》:明帝以隆為給事中博士駙馬都尉。帝初 踐阼,群臣以為宜饗會,隆曰:「唐虞有遏密之哀,高宗 有不言之思,是以至德雍熙,光于四海,不宜為會。」帝 敬納之。

《楊阜傳》:「阜拜城門校尉,嘗見明帝著。」被縹綾半。 袖。阜問帝曰:「此于禮何法服也?」帝默然不答。自是不 法服不以見阜。遷將作大匠。時初治宮室,發美女以 充後庭,數出入弋獵。秋,大雨震電,多殺鳥雀。阜上疏 詔報曰:「間得密表,先陳往古明王聖主,以諷闇政,切 至之辭,款誠篤實,退思補過,將順匡救,備至悉矣。覽 思苦言,吾甚嘉之。」

《吳志孫權傳》:「陸遜陳便宜,勸以施德緩刑,寬賦息調。」 又云:「忠讜之言,不能極陳,求容小臣,數以利聞。權報 曰:夫法令之設,欲以遏惡防邪,儆戒未然也。焉得不 有刑罰以威小人乎?此為先令後誅,不欲使有犯者 耳。君以為太重者,孤亦何利其然,但不得已而為之 耳。今承來意,當重諮謀,務從其可。且近臣有盡規之」 諫,親戚有補察之箴,所以匡君正主,明忠信也。《書》載 「予違汝弼,汝無面從。」孤豈不樂忠言以自裨補邪?而 云不敢極陳,何得為忠讜哉?若小臣之中有可納用 者,寧得以人廢言而不採擇乎?假但諂媚取容,雖闇 亦所明識也。至於發調者,徒以天下未定,事以眾濟, 若徒守江東,修崇寬政,兵自足用,復「用多為,顧坐自 守可陋耳。若不豫調,恐臨時未可便用也。又孤與君 分義特異,榮戚實同。《來表》云『不敢隨眾容身苟免』,此 實甘心所望於君也。」於是令有司盡寫科條,使郎中 褚逢齎以就遜及諸葛瑾;意所不安,令損益之。 初,權信任校事呂壹,壹性苛慘,用法深刻,太子登數 諫權不納,大臣由是莫敢言。後壹姦罪發露,伏誅。權 引咎責躬,乃使中書郎袁禮告謝諸大將,因問時事 所當損益。禮還,復有詔責數諸葛瑾、步騭、朱然、呂岱 等曰:「袁禮還云與子喻、子山、義封定公相見並以時 事當有所先後,各自以不掌民事,不肯便有所陳,悉 推之伯言、承明。伯言、承明見禮,泣涕懇惻,辭旨辛苦, 至乃懷執危怖,有不自安之心,聞此悵然,深自刻怪。 何者?夫惟聖人能無過行,明者能自見耳。」人之舉厝, 何能悉中,獨當己有,以傷拒眾意,忽不自覺,故諸君 有嫌難耳。不爾,何緣乃至于此乎?自孤興軍五十年, 所役賦凡百,皆出於民,天下未定,孽類猶存,士民勤 苦,誠所貫知,然勞百姓,事不得已耳。與諸君從「事,自 少至長,髮有二色,以謂表裡足以明露,公私分計足 用相保,盡言直諫,所望諸君拾遺補闕,孤亦望之。昔 衛武公年過志壯,勤求輔弼,每獨歎責,且布衣韋帶, 相與交結,分成好合,尚污垢不異。」今日諸君與孤從 事,雖君臣義存,猶謂骨肉,不復是過,榮福喜戚,相與 共之,忠不匿情,智無遺計,事統是非,諸君豈得從容 而已哉!同船濟水,將誰與易?齊桓諸侯之霸者耳,有 善《管子》,未嘗不歎,有過未嘗不諫,諫而不得,終諫不 止。今孤自省無桓公之德,而諸君諫諍未出於口,仍 執嫌難。以此言之,孤於齊桓良優,未知諸君於《管子》 何如耳。久而相見,因事當笑,共定大業,整齊天下,當 復有誰?凡百事要,所當損益,樂聞異計,匡所不逮。 《晉書。武帝本紀》:泰始五年六月,鄴奚官督郭廙上疏 陳五事以諫,言甚切直,擢為屯留令。西平人麴路伐 登聞鼓,言多祆謗,有司奏棄市。帝曰:「朕之過也。」捨而 不問。

八年二月帝與右將軍皇甫陶論事陶與帝爭言散 騎常侍鄭徽表請罪之帝曰:「讜言謇諤所望于左右 也。人主常以阿媚為患豈以爭臣為損哉!徽越職妄 奏豈朕之意遂免徽官。」

《傅元傳》:武帝納直言,開不諱之路,元及散騎常侍皇 甫陶共掌諫職。元上疏曰:「臣聞先王之臨天下也,明 其大教,長其節義,道化隆于上,清議行于下,上下相 舉,人懷義心。亡秦蕩滅先王之制,以法術為御,而義 心亡矣。近者,魏武好法術而天下貴刑名,魏文慕通 達而天下賤守節。其後綱維不攝,而虛無放誕之論 盈于朝野,使天下無復清議,而亡秦之病,復發于今。 陛下聖德,龍興受禪,弘堯、舜之化,開正直之路,體夏、 禹之至儉,綜殷、周之典文,臣詠歎而已,將又奚言!惟 未舉清遠有禮之臣以敦風節,未退虛鄙,以懲不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