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2 (1700-1725).djv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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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文帝本紀》:開皇九年夏四月壬戌,詔曰:「朕君 臨區宇,於茲九載,開直言之路,披不諱之心,形於顏 色,勞於興寢。自頃逞藝論功,昌言乃眾,推誠切諫,其 事甚疏,公卿士庶,非所望也。各啟至誠,匡茲不逮,見 善必進,有才必舉,無或噤嘿,退有後言。頒告天下,咸 悉此意。」

開皇十一年五月癸卯。詔百官悉詣朝堂上封事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煬帝大業元年詔庶民詣朝堂直言時政闕失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元年三月戊申,詔曰:聽採輿 頌,謀及庶民,故能審政刑之得失。是知昧旦思治,欲 使幽枉必達,彝倫有章。而牧宰任稱朝委,苟為徼倖, 以求考課,虛立殿最,不存治實。綱紀於是弗理,冤屈 所以莫申,關河重阻,無由自達。朕故建立東京,躬親 存問。今將巡歷淮海,觀省風俗,眷求讜言,徒繁詞翰, 而鄉校之內,闕爾無聞,恇然夕惕,用忘興寢。其民下 有知州縣官人,政治苛刻,侵害百姓,背公徇私,不便 於民者,宜聽詣朝堂封奏。庶乎四聰以達,天下無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