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7 (1700-1725).djvu/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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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寶元元年冬十月丙寅詔戒百官朋黨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慶曆元年春二月甲辰詔臣僚受外任者毋得因臨遣祈恩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慶曆三年秋九月丁丑,詔「執政大臣非假休,不許私 第受謁。」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慶曆四年冬十二月丁酉,詔州縣以先帝所賜《七條 相誨敕》。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皇祐五年夏五月甲子詔臣僚言機密事毋得漏泄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至和二年夏五月戊寅詔戒百官務飭官守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嘉祐四年夏四月辛卯詔中外臣庶居室器用冠服妾媵有違常制必罰毋貸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英宗治平二年夏五月癸亥詔以綜核名實勵臣下按宋史英宗本紀云云

哲宗元祐四年秋九月乙未檢舉先朝文武七條戒諭百官遵守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元祐六年秋九月癸丑,以執政官行謁禁法非便,詔 「有利害陳述勿禁。」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徽宗崇寧三年夏六月乙丑詔內外官毋得越職論事僥倖奔競違者御史臺彈奏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大觀二年復定王寮禮及諸京官拜見之儀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大觀二年。定王、嘉 王府侍講沈錫等奏「二王出就外學。其初見及侍王 禮儀、講說疏數之節。請如故事。」手詔按祥符故事,記 室翊善見諸王皆下拜。真宗特以張士遜為王友,命 王答拜,以示賓禮。今講讀輔翊之官。職在訓道,亦王 友傅也。可如例令王答拜。群臣新授加恩出使赴臺 參謝辭者,尚書侍郎則三院御史各一員,中丞大夫 皆對拜,三院仍班迎,不全班即不赴。節度使、賓客、太 常、宗正卿則御史一員,中丞大夫皆對拜,兩使留後 至刺史,祕書監至五官正上,將軍至郎將,四廂都指 揮使及內職軍校遙郡以上,樞密都承旨及內職帶 正員官者,四赤縣令,三京司錄,節度行軍至團練副 使幕職官任憲御者,皆御史一員對拜,中丞大夫對 揖,亦令揖訖,進言「得參風憲」,再揖而退。若曾任中書、 門下及左右丞,皆不赴。加階勳、食邑、章服、館閤、三司、 開封府職事及內職轉使額、軍額,亦不赴臺謝。《僕射》 過正衙日,臺官大夫以下與百官並詣幕次致賀,文 官一品、二品曾任中書、樞密院者,不赴。大夫,中丞則 郎中,少卿監,大將軍以下亦然。本官約止則不赴。僕 射赴上都省者,罷此儀。

政和元年冬十月辛卯以用事之臣多險躁朋比下詔申儆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孝宗乾道三年冬十一月己巳詔戒飭武臣及百官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乾道六年夏五月甲戌,詔戒飭百官。

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淳熙五年夏六月庚午飭百官及諸監司毋得請託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淳熙七年秋九月癸酉,名《省記法》為《淳熙重修百官 法》。

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淳熙十六年,光宗受禪,詔「戒敕官吏贓罰罪之顯著 者。」

按《宋史光宗本紀》:淳熙十六年二月「壬戌,孝宗內禪, 帝即位。丙子,詔戒敕官吏,己卯,詔官吏贓罪顯著者, 重罰毋貸。」

寧宗嘉定元年春三月戊子下詔戒飭內外群臣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理宗寶慶元年秋八月丁巳詔戒貪吏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紹定六年冬十月乙未詔戒貪吏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淳祐二年春正月甲申朔詔作新吏法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淳祐四年春正月壬寅朔,帝製《訓廉》《謹刑》二銘, 戒飭中外。冬十二月庚午,詔戒飭百官。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淳祐十一年冬十二月戊辰,詔「以八事訓飭在廷,曰 肅紀綱、用正人、救楮幣、固邊陲、清吏道、淑士氣、定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