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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1 (1700-1725).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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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代。

按《史記趙世家》:「襄子姊前為代王夫人。簡子既葬,未 除服,北登夏屋,請代王,使廚人操銅枓以食代王及 從者。行斟陰令宰人各以枓擊殺代王及從官,遂興 兵平代地。其姊聞之,泣而呼天,摩笄自殺。代人憐之, 所死地名之為『摩笄之山』。」遂以代封伯魯子周為代 成君。伯魯者,襄子兄故太子,太子蚤死,故封其子。襄 子。娶空同氏,生五子。襄子為伯魯之不立也,不肯立 子,且必欲傳位於伯魯子、代成君。成君先死,乃取代 成君。子浣立為太子。襄子立三十三年卒。浣立,是為 獻侯。獻侯少,即位,治中牟。襄子弟桓子逐獻侯,自立 於代。

按《通鑑前編》:「威烈王元年,晉趙無恤卒,以兄伯魯之 孫浣為後,是為獻子,徙治中牟。襄子之弟嘉逐浣而 自立於代,是為桓子。晉韓虎卒,子啟章代,是為武子。 晉魏駒卒,子斯代,是為文侯。」

威烈王二年,晉趙嘉卒,國人殺其子,迎浣復位。 按《史記趙世家》,桓子立一年卒。國人曰:「桓子立,非襄 子意。」乃共殺其子,而復迎立獻侯。

《威烈王》三年韓啟章伐鄭。

按:《通鑑前編》:「威烈王三年,晉韓啟章伐鄭,殺幽公,鄭 人立其弟駘。」

《威烈王》六年,盜殺晉幽公,子止立。

按《史記晉世家》:「幽公十八年,幽公淫婦人,夜竊出邑 中,盜殺幽公。魏文侯以兵誅晉亂,立幽公子止,是為 烈公。」

索隱曰:《紀年》云「夫人秦嬴賊公於高寢之上」,系本幽公生烈成公止。又《年表》云魏誅幽公,立其弟止也。

《威烈王》七年,晉魏斯城《少梁》。《韓啟章》都平陽。趙浣城 泫氏。

按:《通鑑前編》云云。

《大事記》曰:「按《秦本紀》:靈公六年,晉城少梁,秦擊之。」《年表》:「靈公七年,與魏戰少梁。蓋出師在六年,而戰在七年也。」《竹書紀年》:「晉烈公元年,韓武子都平陽,趙獻子城泫氏。」

《威烈王》八年秦人與晉魏氏戰于少梁。

按:《通鑑前編》云云。

《威烈王》九年,晉魏氏復城少梁。

按:《通鑑前編》云云。

《威烈王》十年,晉趙氏城平邑。

按:《通鑑前編》云云。

按:《水經注·竹書紀年世家》在十五年。

威烈王十一年。齊田居思伐晉趙氏鄙。圍平邑 按《通鑑前編》云云。

威烈王十三年。齊田白伐晉,毀黃城,圍陽狐。秦與晉 戰于鄭下,秦人敗績。晉河岸崩,壅龍門至于底柱。 按《通鑑前編》云云。

《大事記》曰:「春秋後河患見於史傳者始於此。」漢待詔賈讓曰:「隄防之作,近起戰國,壅防百川,各以自利。齊與趙、魏瀕河,齊地卑下,作隄去河二十五里,河東抵齊,隄則西泛,趙魏亦為隄,去河二十五里,雖非其正,水尚有所游盪。時至而去,則填淤肥美,民耕田之,或久無害。稍築室宅,遂成聚落。大水時至漂沒,則更起隄防以自救,稍去其城郭,排水澤而居之,湛溺自其宜也。」戰國之時,河水潰圮隄岸,如今歲所書者,蓋亦無幾。至於秦、漢以後,河始為世大患。賈讓之論,可謂究其本末矣。

威烈王十四年。晉魏斯使其子擊圍繁龐。出其民 按《通鑑前編》云云。

《威烈王》十六年,王命晉、韓啟章、趙浣伐齊,入長城。齊 田汾敗晉趙氏于平邑,獲其將韓舉,取平章。

按:《通鑑前編》云云。

《大事記》曰:按《外紀》:「王命趙、韓伐齊,入長城。」是時晉三家自通王室,亦如列國,特未賜命耳。

《威烈王》十七年,晉魏斯伐秦,築臨晉元里。晉韓啟章 卒,子虔代。晉趙浣卒,子籍代。

按:《通鑑前編》云云。

《威烈王》十八年,晉魏斯擊宋,使樂羊伐中山,克之,使 其子擊守中山。晉魏斯伐秦,至鄭而還。築洛陰郃陽。 晉韓虔伐鄭,取雍丘。

按:《通鑑前編》云云。

《通鑑》曰:文侯伐中山,克之,以封其子擊。他日問於群臣曰:「我何如主?」皆曰:「仁君。」任座曰:「君得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何謂仁君?」文侯怒座趨出,次問翟璜,對曰:「仁君也。」文侯曰:「何以知之?」對曰:「君仁則臣直,向者任座之言直,是以知之。」文侯悅,使璜召座而反之,親下堂迎之,以為上客。《外紀》曰:文侯嘗借道「於趙,攻中山,趙不許。趙利曰:『魏攻中山而不能取,則魏罷而趙重;魏拔,中山,必不能越趙而守。是用兵者魏,而得地者趙也。不如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