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8 (1700-1725).djvu/5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加少傅,支伯爵俸,眷遇益隆。

穆宗隆慶四年奪魏國公徐鵬舉祿米以沐昌祚襲黔國公詔設館教習勳冑

按《明大政紀》:隆慶四年春二月,奪魏國公徐鵬舉祿 米。初,鵬舉夫人張氏早卒,無子,庶長子曰邦瑞,當襲 封,鵬舉愛其嬖妾鄭氏子邦寧,欲立之,先使人納賄 嚴世蕃所詭,為鄭氏請封。已而議遣邦寧送監習禮, 謀于兵部尚書劉采,采以為不可,鵬舉卒送邦瑞,邦 寧知事不就,乃賄誠意伯劉世延,使以書貽祭酒姜 寶,會助教鄭如瑾亦納。邦寧遂證其事於寶,寶遂戒 毋納。邦瑞駁還禮部,行五府勘結。禮部尚書林燫怒, 不為報,而鵬舉遂留邦瑞不遣。居無何,副使馮謙私 候寶,盡發其事。寶劾如瑾,章下南京法司鞫問。於是 如瑾坐革職為民,鵬舉奪祿米一月,鄭氏追奪誥命, 邦寧及其黨法治有差。夏五月,命沐昌祚襲黔國公, 掛印充總兵官,賜之制敕。冬十月,詔京營協理大臣 設館教習勳冑,以儲將材。從御史趙可懷議也。

皇清

《大清會典》。

國家勘定四方,凡效力《行間》者,由兵部議定功牌。

分別等第,移送吏部、「題請授官。」

吏部驗封清吏司,郎中、員外郎、主事,掌百官之封爵。

國初,功臣封爵於公、侯、伯之外,又有「精奇尼哈番。」

阿思哈尼哈番、阿達哈哈番、拜他喇布勒哈番、拖沙喇哈番、各因功績大小而差等分焉。凡應世襲者、由本旗都統查酌親近宗支、取具印結、咨部具題承襲。其

誥敕、轉迭內閣添寫給與。或有本支中斷、宗族爭襲

者,事隸勳司,茲不錄。「世職等級:一等公、二等公、三等公、一等侯、二等侯、三等侯、一等伯、二等伯、三等伯。正一品:一等《精奇尼哈番》,二等《精奇尼哈番》,三等《精奇尼哈番》正二品,一等阿思哈尼哈番,二等阿思哈尼哈番、三等阿思哈尼哈番正三品:一等阿達哈哈番,二等阿達哈哈番,三等阿達哈哈番正四品拜他喇」 布勒哈番。正五品:拖沙喇哈番

太宗文皇帝崇德元年

《大清會典》:「崇德元年定議敘來歸外藩諸部落貝勒。」

等,有大功者,冊封《和碩親王》《多羅郡王》,有次功者,冊封多羅貝勒。遣大臣執《信約》往封。行至本部落邊界,驗視《信約》,將奉差大臣職名併冊封事宜飛報本部。貝勒迎至五里外,下馬排跪路右,候

冊過乘馬隨

冊後、使臣在左。貝勒在右。並行至本府。設香案於

正中使臣捧

冊奉安香案上、於香案東旁西向立。貝勒行一跪。

三叩頭禮畢、復跪。使臣捧

冊授宣讀官立宣畢。使臣捧

冊復置香案上。貝勒行一跪三叩頭禮。使臣捧冊授貝勒。貝勒跪捧受、轉授從官、再行一跪三叩。

頭禮畢。貝勒與使臣對行二跪二叩頭禮。使臣居左、貝勒居右、對坐。事竣、仍送使臣至原迎處。

世祖章皇帝順治元年

《大清會典》。「順治元年題准頭等城池,第一登城者授」

一等參領,第二登城者授二等參領,第三登城者授三等參領;第四登城者授為佐領,又加半箇佐領;第五登城者授為佐領;第六登城者授半箇佐領;其都統及領梯攻戰官員俱授為佐領,指路及射箭官員授半箇佐領。二等城池,第一登城者授三等參領;第二登城者授為佐領,又加半箇佐領;第三登城者授為佐領,第四登城者授半箇佐領,其領梯攻戰官員,與第三登城者同,指路官員與第四登城者同。三等城池,第一登城者授為佐領,又加半筒佐領,第二登城者授為佐領,第三登城者授半箇佐領,其領梯攻戰官員,與第三登城者同,指路官員克兩城者授半箇佐領,克一城池者註冊「四等城池」 ,第一登城者授為佐領,第二登城者,授半箇佐領,其領梯攻戰官員,與第二登城者同。指路官員克兩城者授半箇佐領,克一城者註冊。「《五等城池》第一,無梯登城者授半箇佐領,率領攻戰官員克兩城者亦授半箇佐領,克一城者註冊。」 凡漢軍用紅衣炮克取城池者,是年題准,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克三城以上者陞其官;克二城以下者註冊。委署參領克五城以下者陞其官。克四城以下者註冊。

凡刨塌城池。是年題准、第一超越之人、授半箇佐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