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0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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擯秦,以蘇秦為約從長,并相六國。」

初,洛陽人蘇秦說秦王以兼天下之術,不用。乃去說燕文公,與趙從親。文公從之,資秦車馬以說趙肅侯,一韓、魏、齊、楚、燕、趙為「從親」以擯秦。肅侯悅,厚賜賚之,以約于諸侯。秦乃說韓宣王、魏惠王、齊宣王、楚威王。於是蘇秦為從約長,并相六國;北報趙,車騎輜重擬於王者。

顯王三十七年秦以齊魏之師伐趙。按通鑑為魏惠王三十九年 按《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宣王十一年,與魏伐趙,趙決 河水灌齊,魏兵罷。」

按:《通鑑綱目》:「顯王三十七年,秦以齊、魏之師伐趙。」 「顯王三十九年,魏為秦所敗,予秦河西地。」按通鑑為魏惠王四

十一年

按《戰國策》,「楚攻魏,張儀謂秦王曰:『不如與魏以勁之。 魏戰勝,復聽于秦,必入西河之外;不勝,魏不能守,王 必取之』。」王用儀言,取皮氏卒萬人,車百兩以與魏。犀 首戰勝威王。魏兵罷敝,恐畏秦,果獻西河之外。 按《史記魏世家》:「襄王五年,秦敗我龍賈軍四萬五千 於雕陰,圍我焦、曲沃,予秦河西之地。」

顯王四十年,魏、秦會于應。秦取魏汾陰、皮氏、焦魏敗 楚于陘山。按通鑑為魏惠王四十二年

按《戰國策》,楚、魏戰於陘山,魏許秦以上洛,以絕秦於 楚。魏戰勝,楚敗於南陽。秦責賂於魏,魏不與。管淺謂 秦王曰:「王何不謂楚王曰:魏許寡人以地。今戰勝魏, 王背寡人也。王何不與寡人遇?魏畏秦楚之合,必與 秦地矣。是魏勝楚而亡地於秦也。是王以地德寡人, 秦之楚者多資矣。魏弱,若不出地,則王攻其南,寡人 攻其西,魏必危。」秦王曰:「善。」以是告楚。楚王揚言與秦 遇。魏王聞之,恐,效《上洛》於秦。

按《史記·魏世家》:「襄王六年,與秦會應秦,取我汾陰、皮 氏、焦。魏伐楚,敗之陘山。」按《楚世家》:「威王十一年卒, 子懷王熊槐立。魏聞楚喪,伐楚,取我陘山。」

顯王四十一年,魏獻上郡于秦,秦取魏蒲陽,既而歸 之。按通鑑為魏惠王四十三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年,張儀相秦,魏納上郡十 五縣。」按《魏世家》:「襄王七年,魏盡入上郡於秦,秦降 我蒲陽。」

按《通鑑綱目》:張儀者,魏人。與蘇秦俱事鬼谷,學縱橫 之術,游諸侯無所遇。蘇秦召而辱之。儀怒入秦,秦王 說之,以為客卿。至是將兵伐魏,取蒲陽,言於秦王,請 復以與魏,而使公子繇質焉。儀因說魏王曰:「秦之遇 魏甚厚,魏不可以無禮於秦。」魏因盡入上郡十五縣 以謝焉,儀歸而相秦。

顯王四十二年,秦歸魏焦、曲沃。按通鑑為魏惠王四十四年 按《史記·魏世家》:「襄王八年,秦歸我焦、曲沃。」

顯王四十四年,魏初稱王。秦使張儀伐魏,取陝。魏敗 韓將韓舉。按通鑑為魏惠王四十六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為王, 韓亦為王。使張儀伐取陝,出其人與魏。」按《韓世家》: 宣惠王八年,「魏敗我將韓舉。」

顯王四十六年,楚敗魏于襄陵,取八邑,與秦相張儀 會於齧桑。按通鑑為魏惠王四十八年

按《史記魏世家》:「襄王十二年,楚敗我襄陵,諸侯執政, 與秦相張儀會齧桑。」按《楚世家》:「懷王六年,楚使柱 國昭陽將兵而攻魏,破之于襄陵,得八邑。」

顯王四十七年,張儀相魏。魏女化為男。秦取魏曲沃、 平周。魏太子朝於秦。按通鑑為魏惠王四十九年 按《戰國策》,張儀欲并相秦、魏,故謂魏王曰:「儀請以秦 攻三川。」王以其間約南陽,韓氏亡。史厭謂趙獻曰:「公 何不以楚佐儀,求相之于魏,韓恐亡,必南走楚。儀兼 相秦、魏,則公亦必并相楚韓也。 魏王將相張儀,犀 首弗利,故令人謂韓公叔曰:『張儀已合秦、魏矣,其言 曰『魏攻南陽,秦攻三川,韓氏必亡』。且魏王所以貴張 子者,欲得地也,則韓之南陽舉矣。子盍少委焉以為 衍功,則秦魏之交可廢矣。如此,則魏必圖秦而棄儀, 收韓而相衍』。」公叔以為然,因而委之犀首以為功,果 相魏。 張儀以秦相魏。齊、楚怒而欲攻魏。雍沮謂張 子曰:「魏之所以相公者,以公相則國家安而百姓無 患。今公相而魏受兵,是魏計過也。齊、楚攻魏,公必危 矣。」張子曰:「然則奈何?」雍沮曰:「請令齊楚解攻。」雍沮謂 齊、楚之君曰:「王亦聞張儀之約秦王乎?」曰:「王若相儀 於魏,齊楚惡,儀必攻魏。魏戰而勝,是齊楚之兵折,而 儀固得魏矣。若不勝魏,魏必事秦以持其國,必割地 以賂王。若欲復攻,其弊不足以應秦。此儀之所以與 秦王陰相結也。今儀相魏而攻之,是使儀之計當於 秦也,非所以窮儀之道也。」齊、楚之王曰:「善。」乃遂解攻 於魏。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後三年,韓、魏太子來朝,張儀 相魏。」按《魏世家》:「襄王十三年,張儀相魏,魏有女子 化為丈夫。秦取我曲沃、平周。」

慎靚王二年,魏侯罃薨,子嗣立。魏請成于秦,張儀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