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8 (1700-1725).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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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者則嚴其檟楚,期於入重。是以百姓嗷然,感傷和 氣。臣愚以為輕刑耐罪,宜速決遣;殊死重囚,重加以 請,寬徭息役,務遵節儉,砥礪朝臣,使各知禁。蓋老牛 不犧,禮有常制,而自頃眾官,拜授祖贈,轉相夸尚,屠 殺牛犢,動有十數,醉酒沉湎,無復限度,傷財敗俗,所 虧不少。昔殷宗修德,以消桑穀之異,宋景善言以退 熒惑之變,楚國無災,莊王是懼。盛德之君,未嘗無眚, 應以信順,天祐乃隆。臣學見淺闇,言」不足採。從平王 含,賜爵西鄉侯。蘇峻作亂,預先假歸家。太守王舒請 為諮議參軍。峻平,進爵平康縣侯,遷散騎侍郎,著作 如故。除散騎常侍,仍領著作。以年老歸,卒於家。預雅 好經史,憎疾元虛。其論阮籍裸袒,比之伊川被髮,所 以戎鹵遍於中國,以為過衰周之時,著《晉書》四十餘 卷,《會稽典錄》二十篇,《諸虞傳》十二篇,皆行於世。所著 詩、賦、碑、誄、論、難數十篇。

孫盛

按《晉書》本傳,「盛字安國,太原中都人。祖楚,馮翊太守。 父恂,潁川太守。恂在郡遇賊被害。盛年十歲,避難渡 江。及長,博學善言名理。於時殷浩擅名一時,與抗論 者惟盛而已。盛嘗詣浩談論,對食奮擲麈尾,毛悉落 飯中,食冷而復暖者數四,至暮忘飧,理竟不定。盛又 著《醫卜》及《易象妙於見形論》,浩等竟無以難之,由是」 遂知名。起家佐著作郎,以家貧親老,求為小邑,出補 瀏陽令。太守陶侃請為參軍。庾亮代侃,引為征西主 簿,轉參軍。時丞相王導執政,亮以元舅居外,南蠻校 尉陶稱讒搆其間,導、亮頗懷疑貳。盛密諫亮曰:「王公 神情朗達,常有世外之懷,豈肯為凡人事耶?此必佞 邪之徒,欲間內外耳。」亮納之。庾翼代亮,以盛為安西 諮議參軍,尋遷廷尉正。會桓溫代翼,留盛為參軍,與 俱伐蜀。軍次彭模,溫自以輕兵入蜀,盛領羸老輜重 在後,賊數千忽至,眾皆遑遽。盛部分諸將,并力距之, 應時敗走。蜀平,賜爵安懷縣侯,累遷溫從事中郎,從 入關平洛,以功進爵吳昌縣侯。出補長沙太守,以家 貧,頗營資貨。部從事至郡,察知之,服其高名而不劾 之。盛與溫牋,而辭旨放蕩稱州遣從事觀採風聲,「進 無威鳳來儀之美,退無鷹鸇搏擊之用,徘徊湘川,將 為恠鳥。」溫得盛牋,復遣從事重按之,贓私狼籍。檻車 收盛到州,捨而不罪。累遷祕書監,加給事中,年七十 二卒。盛篤學不倦,自少至老,手不釋卷,著《魏氏春秋》 《晉陽秋》,并造詩賦論難復數十篇。《晉陽秋》詞直而理 正,咸稱良史焉。既而桓溫見之,怒謂盛子曰:「枋頭誠 為失利,何至乃如尊君所說!若此史遂行,自是關君 門戶事。」其子遽拜謝,請刪改之。時盛年老還家,性方 嚴,有軌憲,雖子孫班白,而庭訓愈峻。至此,諸子乃共 號泣稽顙,請為百口切計。盛大怒,諸子遂竊改之。盛 寫兩定本,寄於慕容儁。太元中,孝武帝博求異聞,始 於遼東得之,以相考校,多有不同,書遂兩存。子潛、放。

于寶

按《晉書》本傳,「寶字令升,新蔡人也。祖統,吳奮武將軍、 都亭侯。父瑩,丹楊丞。寶少勤學,博覽書記,以才器召 為著作郎。平杜弢有功,賜爵關內侯。中興草創,未置 史官,中書監王導上疏曰:『夫帝王之跡,莫不必書,著 為令典,垂之無窮。宣皇帝廓定四海,武皇帝受禪於 魏,至德大勳,等蹤上聖,而紀傳不存於王府,德音未 被乎管絃。陛下聖明,當中興之盛,宜建立國史,撰集 《帝紀》,上敷祖宗之烈,下紀佐命之勳,務以實錄,為後 代之準,厭率土之望,悅人神之心,斯誠雍熙之至美, 王者之弘基也。宜備史官,敕佐著作郎于寶等漸就 撰集』。」元帝納焉。寶於是始領國史,以家貧求補山陰 令,遷始安太守。王導請為司徒右長史,遷散騎常侍。 著《晉紀》,自宣帝迄於愍帝,五十三年,凡二十卷,奏之。 其書𥳑略,直而能婉,咸稱良史。性好陰陽術數,留思 京房。夏侯勝等傳「寶父先有所寵侍婢,母甚妒忌。及 父亡,母乃生推婢於墓中。寶兄弟年小,不之審也。後 十餘年,母喪,開墓而婢伏棺如生,載還,經日乃蘇。言 其父常取飲食與之」,恩情如生。在家中吉凶輒語之, 考校悉驗,地中亦不覺為惡,既而嫁之,生子。又寶兄 嘗病氣絕,積日不冷,後遂悟云:「見天地間鬼神事,如 夢覺,不自知死。」寶以此遂撰集古今神祗靈異,人物 變化,名為《搜神記》,凡二十卷,以示劉惔,惔曰:「卿可謂 鬼之董狐。」寶既博採異同,遂混虛實,因作序以陳其 志,曰:「雖考先志於載籍,收遺逸於當時,葢非一耳一 目之所親聞睹也,亦安敢謂無失實者哉?衛朔失國, 《二傳》互其所聞;呂望事,周子長存其兩說。若此比類, 往往有焉。」從此觀之,聞見之難一由來尚矣。夫書赴 告之定辭,據國史之方策,猶尚若茲,況仰述千載之 前,記殊俗之表,綴片言於殘闕,訪行事於「故老,將使 事不二跡,言無異塗,然後為信」者,固亦前史之所病。 然而國家不廢注記之官,學士不絕誦覽之業,豈不 以其所失者小,所存者大乎?今之所集,設有承於前 載者,則非余之罪也。若使採訪近世之事,苟有虛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