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8 (1700-1725).djvu/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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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弊未革,實陛下庶政之闕也。臣不勝惓惓,願斥屏 群小,不為慢游,出不御之女,減不急之馬,明選舉,慎 刑罰,杜僥倖,存至公,雖有旱風之變,不足累聖德矣。」 始,兢在長安、景龍間任史事,時武三思、張易之等監 領阿貴朋佞,釀澤浮辭,事多不實。兢不得志,私撰《唐 書》《唐春秋》,未就。至是,丐官筆札,冀得成書。詔兢就集 賢院論次。時張說罷宰相,在家修史,大臣奏國史不 容在外,詔兢等赴館撰錄,進封長垣縣男。久之,坐書 事不當,貶荊州司馬,以史草自隨。蕭嵩領國史,奏遣 使者就兢取書,得六十餘篇。累遷洪州刺史,坐累下 除舒州。天寶初,入為恆王傅。雖年老衰僂甚,意猶願 還史職。李林甫嫌其衰不用,卒,年八十。兢敘事𥳑核, 號良史。晚節稍疏牾,時人病其太𥳑。初與劉子元撰 《定武后實錄》,敘張昌宗誘張說誣證魏元忠事,頗言 說已然可賴,宋璟等邀勵苦切,故轉禍為忠,不然,皇 嗣且殆。後說為相,讀之心不善知兢所為,即從容謬 謂曰:「劉生書魏齊公事,不少假借,奈何?」兢曰:「子元已 亡,不可」受誣地下。兢實書之,其草故在。聞者歎其直 說。屢以請蘄改,辭曰:「徇公之情,何名《實錄》?」卒不改。世 謂今董𤜶云。

崔沔

按《唐書》本傳:「沔字善沖,京兆長安人,後周隴州刺史 士約四世孫,自博陵徙焉。純謹無二言,事親篤孝,有 才章。擢進士,舉賢良方正高第,不中者誦訾之。武后 敕有司覆試,對益工,遂為第一。再補陸渾主簿,入調 吏部侍郎。岑羲歎曰:『君今郤詵也』。薦為左補闕。性舒 遲,進止雍如也,當官則正言不可得而詘。睿宗召授」 中書舍人。以母病東都,不忍去,固辭求侍。更表陸渾 尉郭鄰、太樂丞封希顏、處士李喜以代己處。詔改虞 部郎中,俄檢校御史中丞。請發太倉粟及減苑囿鳥 獸所給,以賑貧乏,人賴其利。監察御史宋宣遠與盧 懷慎姻家,恃以弄法,姚崇子彝留司東都,通賓客,招 賄賂,沔將按劾崇、懷慎方執政,共薦沔有史才,轉著 作郎,去其權,蓋憚之也。久之,為太子左庶子,母亡,受 弔廬前,賓客未嘗至柩室,語人曰:「平生非至親不升 堂入謁,豈以存亡變禮耶?」中書令張說數稱之。服除, 遷中書侍郎。元宗以仙州數喪刺史,欲廢之,沔請治 舞陽。舞陽,故樊噲國也,更為樊州,帝不納,州卒廢。沔 既喜論得失,或曰:「今中書宰相承制,雖侍郎貳之,取 充位而已。」沔曰:「百官分職,上下相維,以成至治,豈可 俛首懷祿邪?」凡詔敕曹事,多所異同。說不悅,出為魏 州刺史。雨潦敗稼,沔弛禁便人。召還,分掌吏部十銓, 以左散騎常侍為集賢修撰,歷祕書監、太子賓客。是 時,太常議加宗廟籩豆,又欲增喪服,於是卿韋縚請 坐增籩豆至十二,外祖服大功舅,小功堂姨,若舅、舅 母袒免。沔曰:「祭祀上矣。古者飲食,必先嚴獻。未有火 化,故有毛血之薦;未有麴蘗,故有元酒之奠。後王作 為酒醴犧牲,以致馨香,故有三牲、八簋、五齊、九獻。神 道主敬,可備而不敢廢也。雖曰備物,而節制存焉。鈃 俎籩豆、簠簋尊罍之實,皆周時饌,其用通」宴饗賓客, 而周公與毛血元酒同薦於先祖。晉盧諶《家祭禮》所 薦皆晉時常食,不純用古,此聖賢變文而通其情也。 然當時飲食不可闕於祭,明矣。國家清廟時享,禮饌 具設,周制也,古物存焉。園寢上食,時膳備列,漢法也, 它珍極焉。職貢來祭,致遠物也。有新必薦,順時令也。 苑囿躬稼所收,蒐狩親中,「莫不薦而後食,盡誠敬也。 若此至矣,無以加矣。諸珍羞鮮物,第敕有司悉使著 於令,因宜而薦,不必加籩豆以為嗛也。大羹,古食也, 盛於古器;和羹,常饌也,盛於時器;毛血盛於盤,元酒 盛於尊。未有薦時饌而用古器者。古質而今文,便事 也。故加籩豆,未足天下美物,而措諸廟,徒近侈耳。」魯 丹桓公之「楹刻其桷,《春秋》非之。班固稱墨家出于清 廟,是以貴儉。然清廟不奢舊矣,太常所謂,臣所未安。」 又太常言爵小不及合,執持至難。沔曰:「禮有以小為 貴者,獻以爵是也。然今不及制,則非禮,自有司之陋 也。隨失制,宜不待議而革云。」又言:「禮本於家正,家正 而天下定。家不可以貳,故父以尊崇,母以厭降。是以 內服齊斬,外服緦,尊名所加,不過一等,今古不易之 道也。昔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知其將戎,禮先亡 也。比制《唐禮》,推廣舅恩,故弘道以來,國命再移於外 姓,本禮驗亡,可不戒哉!」時職方郎中韋述、戶部郎中 楊伯成、禮部員外郎楊仲昌、監門兵曹參軍劉秩等 議與沔合。又詔中書、門下參裁。於是宗廟籩豆坐各 六,姨若舅小功,舅母緦麻,堂姨袒免,餘仍舊制。每朝 廷有疑議,皆咨逮取衷。卒,年六十七,贈禮部尚書,諡 曰孝。沔儉約自持,祿廩隨散,宗族不治。居宅堂作《陋 室銘》以見志。子祐甫,至宰相,別傳。

于休烈

按《唐書于志寧傳》:「志寧曾孫休烈,機鑒融敏,善文章, 與會稽賀朝萬齊融、延陵包融齊名。開元初,第進士, 又擢制科,歷祕書省正字。吐蕃金城公主請文籍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