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8 (1700-1725).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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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臣按:穆王此言非但以求助於伯冏,而實欲求助於一時前後左右侍從之臣有位者也。

《國語》。近臣進規,宋司馬光言於其君曰:「竊見祖宗 之時,閒居無事,常召侍從近臣,與之從容講論,萬事 委曲詳悉,無所不至。所以然者,一則欲使下情上通, 無所壅蔽;二則欲知其人能否,才器所任,是以黜陟 取舍,皆得其宜,太平之業,由此而致。陛下龍飛,奄有 四海,雖聖賢英睿得於天縱,然與當世士大夫未甚 相接,民間情偽未甚盡知。臣謂宜詔侍從近臣,每日 輪一員直資善堂,夜則宿於崇文院,以備非時宣召。 伏望聖慈少解嚴重,細加訪問,以廣聰明,裨益大政。」 又曰:「臣屢曾上言,乞詔侍從近臣,每日輪直宿,以備 非時宣召,已蒙開納,將謂即時施行。自後遷延日久, 竊意內外之臣,必有欺惑天聽而沮難」之者,其意蓋 欲陛下常居禁中,不與群下相接,以壅蔽聰明而固 其權寵,此豈忠臣之所為而陛下之福耶?臣願陛下 斷自聖意,使之更直聽政,餘暇特賜召對,與之從容 講論古今治體,民間情偽,使各竭其胸臆所有,而陛 下更加采擇,是者取之,非者舍之,忠者進之,邪者黜 之。如此,則下情盡達而聖德日新矣。

臣按:侍從之臣固當朝夕,人主左右無間晝夜者也,若惟進見有時,第於視朝行禮之時暫爾行立,則又與群臣無異,烏在其為侍從哉?是以晝則更直,夜則入宿,非但以備不時宣召,萬一宮禁有不測之變,亦必得人以籌度處置、屬筆命辭,不然,倉卒之間何以應變哉?

范純仁言於其君曰:「本朝設侍從之官,自待制、諫議 已上,學士、舍人皆是古來九卿之職,朝廷待之,恩禮 既異,士民瞻仰,位望亦崇,是宜朝夕論思,同共休戚。 今乃忘本徇末,擇易舍難,只將主判司局便為己之 職事。人情既務因循,朝廷不加考核,其間乃有優游 緘默,養望待遷,無愛君憂國之言,乏盡忠補過之義; 或有時政得失,唯能退有後言,處之不慚,僅同胡、越。 未必人人苟祿,蓋因習以成風。伏望明降詔旨,督責 近侍,凡是朝廷闕失,並須論列奏陳。所上封章,其盡 心論奏而言多中理者,稍加褒進;其持祿不言或言 而無取者,量行黜責。如此則庶職修舉,朝廷獲多士 之助,近臣免尸素之譏。」

臣按:侍從之臣非止一類,凡在代言、講讀之屬與夫給事左右之臣皆是也。雖其執事各有主判司局,然於供職之外皆當蓄見聞以備顧問,進言說以盡規益,不可但緘默而已也。

《周禮》:「內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詔王治。凡命諸侯及 孤卿大夫,則策命之。」

《吳澂》曰:「內史猶今之內制、翰林之職也。」

臣按:《八枋詔》於冢宰、內史復掌以詔王,蓋史官公論之所出,爵祿廢置、殺生予奪之柄有所不公,史氏直筆以書之。吳澂謂內史為翰林之職,蓋以其命諸侯公卿大夫則策命之,猶今學士院之草制詔也。然謂之史乃掌文書贊治之名,今制併史館於翰林,其亦此意歟?我太祖皇帝於吳元年已置翰林院,以陶安為翰林學士,於是設承旨學士、侍讀、侍講學士、直學士及待制、應奉等官。洪武九年詔定百官品級,承旨與六部尚書俱正三品,學士從三品,侍講學士從四品。十八年三月始定翰林官制,而革承旨、直學士、待制、應奉之名。設學士二員,秩五品,講、讀學士各一員,從五品。其屬則有侍講、侍讀、《五經》博士、典籍、侍書、待詔,外此又設修撰、編修、檢討,以為史官,皆屬之翰林院焉。夫學士代言之官,講讀經筵之職,《五經》博士典籍則前代祕書之屬,侍書待詔則前代供奉之名,而所謂「史官」 者,則前代著作起居之任也。今則並屬於翰林,則是今代翰林一司實兼前代諸職,其職任尤非他用比也。永樂初,太宗皇帝又柬七人者入內閣,專知制誥,備顧問,參預機務,然其秩猶止五品也。至仁宗皇帝又於本官上加以卿佐、師保,其任用尤為重焉。歷任既久,又易本官以文淵閣大學士、華蓋殿、謹身殿、武英殿大學士云。

《唐書》:學士之職,本以文學言語備顧問,出入侍從,因 得參謀議,納諫諍,其禮尤寵。而翰林院者,待詔之所 也。唐制,乘輿所在,必有文詞經學之士。自太宗時,名 儒學士時時召以草制,然猶未有名號。乾封以後,始 召文士元萬頃等草諸文詞,常於北門候進止,時人 謂之「北門學士。」元宗初制翰林待詔,以張說、張九齡 等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應和文章。既而又以中書 務劇,文書多壅滯,迺選文學之士,號「翰林供奉」,與集 賢院學士分掌制詔書敕。後又改供奉為學士,別置 學士院,專掌內命,凡拜免將相,號令征伐,皆用白麻。 其後選用益重,而禮遇益親,至號為「內相。」天子私人, 內宴則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唐之學士、《弘文》《集賢》 分隸中書門下省,而翰林學士獨無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