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2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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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海行所不該者,折而為專法。若情可矜憫而法 不中情者,讞之。皆閱其案狀,傅例擬進。應詔獄及案 劾、命官、追命姦盜,以程督之。審覆京都辟囚,在外已 論決者,摘案檢察。凡大理、開封、殿前、馬、步司獄,糾正 其當否,有辯訴以情法與奪、赦宥、降放、敘雪。若命官 牽復,則以期數定之。其屬三:曰都官,曰比部,曰司門。 設官十有一,尚書一人,侍郎二人,郎中、員外郎、刑部 各二人,都官、比部、司官各一人。國初,以刑部覆大辟 案,淳化二年,增置審刑院,知院事一人,以郎官以上 至兩省充;詳議官,以京朝官充。掌詳讞大理所斷案 牘而奏之。凡獄具上,先經大理斷讞,既定,報審刑,然 後知院與詳議官定成文草,奏記上中書,中書以奏 天子論決。大中祥符三年,置糾察刑獄司,糾察官二 人,以兩制以上充。凡在京刑禁,徒以上即時以報,若 理有未盡,或置淹恤,追覆其案,詳正而駮奏之。凡大 辟皆錄問。熙寧三年,詔「詳議、評斷、詳覆官初入以三 年為任,次以三十月為任,欲出者聽。前任滿半年指 關注」官滿三任者堂除。八年,罷詳議、詳斷官,親書節 案,止合節略付吏,仍減議官一、斷官二。元豐二年,知 院安燾言:「天下奏案益多於往時。自熙寧八年減議 官、斷官,力既不足,故事多疏謬」,增詳議官一,刑部增 詳斷官一。三年八月,詔省審刑院,歸刑部,以知院官 判刑部,掌詳議、詳覆司事,刑部主判官為同判。刑部 掌詳斷司事,審刑議官為刑部詳議官。官制行,悉罷 歸刑部。元祐元年,省比部郎官一員,以都官兼司門。 五月,三省言:「舊制,糾察在京刑獄,以察違慢。自罷歸 刑部,無復申明糾舉之制。請以御史臺刑察兼領,其 御史臺刑獄,令尚書省右司糾察。」從之。刑部舊有詳 覆案,自官制行,歸諸路提刑司,至是復置。四年,併制 勘量為一案。紹聖元年,詔都官司門互置郎官一員。 崇寧二年十二月,詔:「刑部尚書通治左右曹,侍郎一 治左曹,一治右曹。如獨員,即通治。餘並依《官制格令》。」 尚書掌天下刑獄之政令,凡麗於法者,審其輕重,平 其枉直,而侍郎為之貳。應定奪、審覆、除雪、敘復、移放, 則尚書專領之;制勘、體量、奏讞、糾察、錄問,則長貳治 之,而郎中、員外郎分掌其事。有司更定條法,則覆議 其當否。凡聽訟獄,或輕重失中,有能駮正,詔其賞罰。 若頒赦宥,則糾官吏之稽違者。大祀,則尚書涖誓。薦 熟,則奉牲。大禮肆赦,則侍郎授赦書,付有司宣讀,承 旨釋囚。分案十二,置吏五十有二。紹興後,分案十三: 曰「制勘」,掌凡根勘諸路公事;曰「體量」,掌凡體究之事; 曰「定奪」,掌訴雪除落過名;曰「舉敘」,掌命官敘復;曰「糾 察」,掌審問大辟;曰「檢法」,掌供檢條法;曰「頒降」,掌頒條 法降赦;曰「追毀」,掌斷罰追毀宣敕;曰「會問」,掌批會過 犯;曰「詳覆」,掌諸路大辟帳狀;曰「捕盜」;曰「帳籍」,掌行在 庫務理欠帳籍;曰「進擬」,掌進斷案刑名文書,裁減吏 額,置三十五人。

侍郎舊制,「應定奪、審覆、除雪、敘復、移放,尚書專領之。 若制勘、體量、奏讞、糾察、錄問,長貳通治之。」南渡,長貳 互置,隆興常置一員。淳熙十六年,依崇寧專法奏獄 及法令事,請大理寺官赴部共議之,用侍郎吳博古 之說也。

郎中、 員外郎各二人,分左右廳,掌詳覆、敘雪之事。 建炎三年,刑部郎官以二員為額,關掌職事,初無分 異。紹興二十六年,詔依元豐舊法,分廳治事。先是,右 司汪應辰言:「刑部郎官分為左右,左以詳覆,右以敘 雪,同僚異事,祖宗有深意。倘初無分異,則有不當於 理者,孰為追改乞遵用舊制,要使官各有守,人各有 見,參而用之,以稱欽恤之意。」從之,仍令今後倣此。 都官郎中、 員外郎,掌徒流配隸。凡天下役人與在 京百司吏職,皆有籍,以攷其役放及其增損、廢置之 數。若定差副尉,舊為軍大將則計其所歷而以役之輕重 均其勞逸,給印紙書其功過,展減磨勘歲月。元祐八 年,以綱運差使關歸吏部,省副尉員三百。紹聖間,復 其額。及《元豐押綱法》,歸都官。崇寧二年二月,復配隸 案。先是,元豐中,都官有吏籍、配隸案,元祐中罷之。因 刑部有請,乃詔如舊。六月,侍郎劉賡奏:「副尉差遣有 立定優重等第,都官條雖特旨亦許執奏,乞申嚴其 禁。」從之。分案四,置吏十有八。建炎三年,詔比部兼司 門。隆興元年,詔都官、比部共置一員,自此都官兼比 部司門之事。分案五:曰差次,曰磨勘,曰吏籍,曰配隸, 曰知雜。各因其名而治其事。裁減吏額,置十二人。淳熙 十三年減三人

比部郎中 員外郎掌勾覆中外帳籍。凡場務倉庫 出納在官之物,皆月計季考,歲會從所隸監司檢察 以上比部至則審覆其多寡登耗之數,有陷失則理 納鉤考,百司經費,有隱昧則會問同否而理其侵負。 舊《帳案》隸三司,自治平中至熙寧初凡四年,帳未鉤 考者已踰十有二萬,錢帛芻粟,積虧不可勝計。五年 十一月,曾布奏:「以四方財賦當有簿書文籍,以鉤考 其給納登耗多寡。」遂置提舉帳司,選人吏二百人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