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4 (1700-1725).djvu/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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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延字南喬,吉水人。嘉靖二年進士。除 潛江知縣,改新會,擢兵科給事中。時議新建伯王守 仁罪,將奪其爵,延抗疏為訟,坐謪太倉州判官。歷南 京吏部郎中,出為廣東參政。撫安南,征黎寇,皆預有 功。三遷廣東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靖 海寇林成之亂。進兵部右侍郎,提督兩廣軍務。召為」 刑部左侍郎,歷南京右都御史,吏、兵二部尚書。嘉靖 三十四年召為左都御史。帝用給事中徐浦議,令廷 臣及督、撫各舉邊才。於是故侍郎郭宗皋,都御史曹 邦輔、吳嶽,祭酒鄒守益,修撰羅洪先,御史吳悌、方涯, 主事唐樞,參政周大禮、曹亨,參議劉志,知府黃華在 舉中,皆人望也。御史羅廷唯駁曰:「浦疏本言邊才,而 今廷臣有以清修、苦節、實學、懿行舉者,他日復起,必 不置之戎馬縱橫之地,去初議遠矣。況又有夤緣進 者,是假明詔開倖門。」帝深納其言,責吏部濫舉,命與 都察院更議。延與尚書吳鵬等言所舉皆公論無私。 帝終不悅,切責延等,而舉者悉報罷。世宗時,海內名 賢,一斥不復召。及是舉上,朝野忻然,冀復用,而廷唯 以片言阻之,天下莫不悵恨。延顏面寒峭,砥節奉公。 權臣盜柄政以賄成,延未嘗有染。然居臺端七年,無 諫諍名。卒官,贈太子太保,諡簡肅。延卒,歐陽必進代, 踰月,遷吏部,乃以潘恩繼之。

宋景 屠僑

按《明外史周用傳》:「用掌憲時,慎自持,而己無所獻替。 其後宋景、屠僑繼之,大略皆廉潔,與用相似。景未久 卒,而僑居職八年,屬嚴嵩柄政,風紀不振。議丁汝夔 獄,受杖不能去。景,字以賢,奉新人,弘治末進士,知睢 州。正德五年,入為河南道御史。」故事,知州無改御史 者,劉瑾創之也。瑾誅,景引疾去。嘉靖三年,以薦補浙 汪僉事,進山西副使。民饑為盜,殺守禦指揮。景樹幟 令被脅者赴之,賊咸歸命,乃擒斬其魁。四遷山西左 布政使。累官南京吏、工二部尚書,改兵部,參贊機務。 入為左都御史。卒。贈太子少保、吏部尚書,諡「莊靖。」僑 字安卿,吏部尚書滽再從子也。登正德六年進士。授 御史。巡視居庸諸關。武宗遣中官李嵩等捕虎豹,僑 力言不可。世宗時,揚歷中外。歷左都御史。卒,贈少保, 諡簡肅。

潘恩

按《明外史周延傳》:「潘恩,字子仁,上海人。六歲能辨四 聲。登嘉靖二年進士,授祁州知州,調繁鈞州。鈞,徽王 封國也。宗戚豪悍,恩約朿之。州人為建祠,配公孫僑、 黃霸。轉南京刑部員外郎,遷廣西提學僉事,署按察 使。事有大猾匿靖江王所,捕之急,王不得已出之。憾 恩誣以事,按無實,得免。累遷山東副使。御史葉經以」 試錄忤旨,并恩下詔獄,謫廣東河源典史。久之,累遷 至浙江左參政。按部海鹽。倭猝至,圍城數匝。恩與參 將湯克寬、僉事姜廷頤力禦之,賊乃退。俄遷浙江左 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偕按臣劾徽王載 埨貪虐,王遂奪國。伊王《典楧》驕橫,恩一切裁之。河南 民素苦藩府恩制兩悍,王名大著。久之,由刑部尚書 改左都御史。子允端為刑部主事。吏部尚書郭朴,恩 門生也,調之禮部。給事中張益劾允端奔競,恩溺愛, 朴徇私。帝置朴不問,改允端南京工部,令恩致仕。萬 曆初,賜存問。卒年八十七。贈太子少保,諡恭定。

張永明

按《明外史》本傳:「永明,字鍾城,烏程人。嘉靖十四年進 士。除蕪湖知縣。獻皇后梓宮南祔,所過繁費不貲。永 明堊江岸佛舍為殿,供器飾箔金,財用大省。尋擢南 京刑科給事中。寇入大同,山西總督樊繼祖、巡撫史 道、陳講等不能禦,永明偕同官論其罪。已又劾兵部 尚書張瓚黷貨誤國,又偕同官論其罪,劾大學士嚴」 嵩及子世蕃貪污狀。已又劾南京祭酒龔用卿闒茸。 已又劾兵部尚書戴金為御史巡鹽時,增餘鹽羨銀, 阻壞邊計。疏雖不盡行,中外憚之。出為江西參議。累 遷雲南副使,山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 南。伊王典楧恣橫,永明首發其惡,後竟伏辜。四十年 遷南京刑部右侍郎,未上,改吏部,進左,尋拜刑部尚 書。居數月,改左都御史。條上《飭勵撫按》六事。御史黃 廷聘按浙歸,道出湘潭,慢知縣陳安。安怒,發其裝,得 所㩦金銀貨幣。廷聘皇恐謝,乃復還之。永明聞,劾罷 廷聘。浙江參政劉應箕先為廷聘論罷,見廷聘敗,摭 其陰事自辨。永明惡之,劾應箕,亦斥。故事,京官考滿, 自翰林外皆報名都察院修庭謁禮。後吏部郎恃權, 張濂廢報名,陸光祖廢庭謁。永明榜令遵故事,而郎 中胡汝桂至院如故。永明列儀節奏聞,詔諸司遵守。 郎中羅良當考滿,先詣永明邸約免報名庭謁,乃過 院。永明怒,疏言:「此禮行百年,非臣所能損益。且卿貳 大臣考滿詣吏部,與堂官相見訖,即詣四司門揖,司 官輒南面答揖。夫卿貳致敬於司屬,司屬乃不循禮 於憲臣,是尊卑易置,而部院異體也。良輕薄無狀,當 罷。九卿揖司屬,亦非禮,當改正。」良疏辨,奪俸。詔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