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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7 (1700-1725).djvu/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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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為「小東坡。」未及用而逵死,惜其論建不傳於世。有 《棲雲集》三十卷。

吳安國

按《宋史忠義傳》:「安國字鎮卿,處州人。太學進士,累官 遷考功郎官,以太常少卿使金,值金人渝盟,拘留脅 服之,安國毅然正色曰:『我首可得,我節不可奪,惟知 竭誠死王事,王命烏敢辱』?金人不敢犯,遣還,後知袁 州,卒。」

李衡

按《宋史》本傳:「衡字彥平,江都人。高祖昭素,仕至侍御 史。衡幼善博誦,為文操筆立就。登進士第,授吳江主 簿。有部使者怙勢作威,侵刻下民,衡不忍以敲扑迎 合,投劾於府,拂衣而歸。後知溧陽縣,專以誠意化民, 民莫不敬。夏秋二稅,以期日榜縣門,鄉無吏跡,而輸 送先他邑辦。因任歷四年,獄戶未嘗繫一重囚。隆興」 二年,金犯淮,堧人相驚曰:「寇深矣。」官沿江者多送其 孥。衡獨自浙右移家入縣,民心大安,盜蝟起旁境,而 溧陽靖晏自如、帥汪澈、轉運使韓元吉等列上治狀, 詔進一秩。尋召入為監察御史,歷司封郎中、樞密院 檢詳,出知溫、婺、台三州,惟婺嘗涖其治。加直祕閣,而 衡引年乞身,懇懇不休。上累卻其奏,除祕閣修撰致 仕。上思其樸忠,旋召落致仕。除侍御史,以老固辭,不 獲命,差同知貢舉。會外戚張說以節度使掌兵柄,衡 力疏其事,謂不當以母后肺腑為人擇官。廷爭移時, 改除起居郎。衡曰:「與其進而負於君,孰若退而合於 道。」章五上,請老愈力。上知不可奪,仍以祕撰致仕。時 給事中莫濟不書敕,翰林周必大不草制,右正言王 希呂亦與衡相繼論奏,同時去國士為《四賢詩》以紀 之。衡後定居崑山,結茅別墅,杖屨徜徉,左右惟二蒼 頭聚書踰萬卷,號曰「樂菴。」卒年七十九。衡自宣和間 入辟雍,同舍有趙孝孫者,洛人也,其父實師程頤,家 學有源,勸衡讀《論語》,曰:「學非記誦詞章之謂,所以學 聖賢」也,不可有絲毫偽實處,方可以言學。衡心佩其 訓,雖博通群書,而以《論語》為根本。臨沒沐浴冠櫛,翛 然而逝。周必大聞之曰:「世謂潛心釋氏,乃能達死生, 衡非逃儒入釋者,而臨終超然如此,殆孔門所謂聞 道者歟!」

韓公裔

按《宋史》本傳:「公裔字子扆,開封人。初以三館吏補官, 掌韋賢妃閣牋奏,尋充康王府內知客。金兵犯京,王 出使,公裔從行。渡河,將官劉浩、吳湛私鬥,公裔諭之 乃解。次磁州,軍民戕奉使王雲,隨王車入州廨,公裔 復諭退之。王之將南也,與公裔謀間道潛師夜起,遲 明至相,磁人無知者,自是親愛愈篤。及兵退,張邦昌」 遣人同三舅韋淵來獻《傳國璽》,議者謂邦昌不可信。 公裔曰:「神器自歸,天命也。」王遂受璽,命公裔掌之。元 祐后,詔王入承大統。府僚謂金兵尚近,宜屯彭城。公 裔言:「國家肇基睢陽,王亦宜於睢陽受命。」時前軍已 發,將趨彭城,會天大雷電,不能前,王異之,夜半抗聲 語公裔曰:「明日如睢陽決矣。」既即帝位,公裔累遷武 功大夫、貴州防禦使。後以事忤黃潛善。適帝幸維揚, 公裔丐去,潛善以為避事,遂降三官,送吏部。帝幸越, 念其舊勞,召復故官,幹辦皇城司,仍帶御器械。累遷 至廣州觀察使、提舉佑神觀。公裔給事藩邸三十餘 年,恩寵優厚,每置酒慈寧宮,必召公裔。會脩《玉牒》,元 帥府事多放佚,秦檜以公裔帥府舊人,奏令修書官 就質其事。俄除保康軍承宣使,檜疑其捨己而求於 帝,銜之。右諫議大夫汪勃希檜意,劾罷公裔,遂與外 祠,在外居住,而帝眷之不衰。檜死,即復提舉佑神觀, 賜第和寧門西。帝曰:「朕與東朝欲常見卿,故以自近 耳。」升華容軍節度使,尋致仕,後華容復為岳陽軍節 度使。高宗既內禪,嘗與孝宗語其忠勞,因詔所居郡 善視之。乾道二年卒,年七十五,贈太尉,諡恭榮,官其 親族八人,高宗賜金帛甚厚。公裔律身掯謹,不植勢, 不市恩,又敢與黃潛善、秦檜異,斯亦足取云。

辛次膺

按《宋史》本傳:「次膺,字起季,萊州人。幼孤,從母依外氏 王聖美於丹徒。俊慧力學,日誦千言。甫冠,登政和二 年進士第,歷官為單父丞。值山東亂,舉室南渡。屬閩 寇范汝為陷建州,宰相呂頤浩以次膺宰蒲城,遏賊 衝。比至,寇黨熊志寧已焚其邑。於是披荊棘,坐瓦礫 中,安輯吏民,料丁壯,治器械,阨險阻,號令不煩,邑民」 便之。數月,韓世忠破賊,復建州,除審計司。餘黨范黑 龍破鄰邑,閩帥張守檄次膺俟賊平而後行。乃募鄉 兵,習彊弩,賊至,與之夾水而陣,矢齊發,賊奔潰,生致 首領五人,餘悉宥之。用參政盂庾薦,召對,奏:「用人貴 於務實,施令在於必行。」遷駕部。願敕郡邑省耕薄征, 務農抑末。又奏:「中原之人棄墳墓生業,從巡江左,饑 寒殞仆。願加存拊,可以堅中原徯後之心。」遷吏部郎、 湖北運判,中途召還,見高宗於建康行宮,首言救世 之弊,上稱善,敕以所奏榜朝堂。擢右正言。奏:「願閱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