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家範典
第十一卷目錄
父母部彙考
易經〈說卦傳〉
禮記〈曲禮〉
爾雅〈釋親〉
劉熙釋名〈釋親屬〉
張揖博雅〈釋親〉
父母部總論一
易經〈蠱卦 家人卦〉
書經〈酒誥 無逸〉
禮記〈曲禮 檀弓 內則 玉藻 喪服小記 祭義 坊記 表記 喪服四制〉
孝經〈全〉
家範典第十一卷
父母部彙考
《易經》
《說卦傳》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
〈大全〉節齋蔡氏曰:乾《坤》交而生震巽坎離艮兌,故以能生者為父母,而生者為子也。
又
《乾》為父,《坤》為母。
《禮記》
《曲禮》
祭父曰「皇考」,母曰「皇妣。」
〈陳註〉曰:「皇」,以君之稱,尊之也。考、成、妣,媲也。為之宗廟,以鬼享之,不得不異其稱也。
又
生曰「父」,曰「母。」
又
死曰「考」曰「妣。」
〈疏〉前是宗廟之祭,加其尊稱,故並曰「皇」也,此謂非祭時所稱也。
《爾雅》
《釋親》
父為考,母為妣。
〈註〉《禮記》曰:「生曰父母,死曰考妣。」今世學者從之。案《尚書》曰:「大傷厥考心,事厥考,厥長聰,聽祖考之彝訓,如喪考妣。」《公羊傳》曰:「惠公者何?隱之考也。仲子者何?桓之母也。」《蒼頡篇》曰:「考妣延年。」明此非死生之異稱矣,猶今謂兄為昆,妹為媦,即是此例也。
《漢劉熙釋名》
《釋親屬》
父,甫也,始生己也;母,冒也,含生己也。
《魏張揖博雅》
《釋親》
翁。爸、爹,㸙父也。媓,妣。《嬭媼姐》,母也。
又
父,矩也。母,牧也。
父母部總論一
《易經》。
《蠱卦》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
〈程傳〉初六,雖居最下,成卦由之有主之義,居內在下而為主,「子幹父蠱」也。「子幹父蠱」之道,能堪其事,則為有子,而其考得無咎。不然,則為父之累,故必惕厲,則得「終吉」也。〈本義〉幹如木之幹,枝葉之所附而立者也。蠱者前人已壞之緒,故諸爻皆有父母之象,子能幹之,則飭治而振起矣。初六,蠱未深而事易濟,故其占為有子,則能治蠱而考得「無咎」,然亦危矣,戒占者宜如是,又知危而能戒則終吉也。
《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程傳〉《子幹父蠱》之道,意在承當於父之事也。故祗敬其事,以置父於無咎之地,常懷惕厲,則終得其「吉」也。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
〈程傳〉九二陽剛為六五所應,是以陽剛之才在下,而幹夫在上,陰柔之事也,故取「子幹母蠱」為義。以剛陽之臣,輔柔弱之君,義亦相近。二巽體而處柔順,義為多,「幹母之蠱」之道也。夫子之於母,當以柔巽輔導之,使得於義,不順而致敗蠱,則子之罪也。若伸己剛陽之道,遽然矯拂,則傷恩,所害大矣,亦安能入乎?二巽體而得中,是能巽順而得中道,合「不可貞」之義,得「幹母蠱」之道也。〈本義〉九二剛中,上應六五,子幹母蠱而得中之象,以剛承柔而治其壞,故又戒以「不可堅貞」,言當巽以入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