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1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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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為人子者,三賜不及車馬,故州閭鄉黨稱其孝也, 兄弟親戚稱其慈也,僚友稱其弟也,執友稱其仁也, 交遊稱其信也。

陳註言「為人子」,謂父母在時也。古之仕者,一命而受爵,再命而受衣服,三命而受車馬。有車馬則尊貴之體貌備矣。今但受三賜之命,而不與車馬同受,故言「不及車馬」也。君之有賜,所以禮其臣;子之不受,不敢並於親也。二十五家為閭,四閭為族,五百家為黨,二千五百家為州,一萬二千五百家為鄉。孝之所該者大,故其稱最廣。曰「慈」,曰「弟」,曰「仁」,曰「信」,皆孝之事也。

「見父之執,不謂之進,不敢進,不謂之退,不敢退,不問, 不敢對」,此孝子之行也。

陳註父之執父,同志之友也。謂之「命之也」,敬之同於父。

夫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 業。

陳註出則告違,反則告歸。又以自外來,欲省顏色。故言「面遊有常身不他往也。習有業心不他用也。」

恆言不稱老。

陳註《恆言》,平常言語之間也。自以老稱,則尊同於父母,而父母為過於老矣。古人所以斑衣娛戲者,欲安父母之心也。

為人子者,居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

陳註室西南隅為奧,主奧中席,皆尊者之道也。行道則或左或右,立門則避,棖闑之中,皆不敢跡尊者之所行也。古者男女異路,路各有中,門中央有闑,闑之兩旁有棖也。

《食饗》不為概。

陳註「食饗」,如「奉親」、「延客」及「祭祀」之類,皆是不為概量順親之心,而不敢自為限節也。

祭祀不為尸。

陳註呂氏曰:「尸取主人之子行而已。若主人之子,是使父北面而事之人,子所不安,故不為也。」

聽於無聲,視於無形。

「不登高,不臨深,不苟訾,不苟笑。孝子不服闇,不登危」, 懼辱親也。

陳註疏曰:不服闇者,不行事於暗中,一則為卒有非常,二則生物嫌,故孝子戒之。 呂氏曰:「苟訾近於讒,苟笑近於諂,服闇者欺人所不見,登危者行險以徼幸,是忘親也,非特忘之不令之名,且將加之,皆辱道也。」

父母存,不許友以死,不有私財。

陳註《不許友以死》,謂不為其友報仇也。

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純素。

陳註《疏》曰:「冠純冠飾也。衣純深衣領緣也。」

孤子當室,冠衣不純采。

陳註呂氏曰:「當室,謂為父後者。不純采者,雖除喪猶純素也,惟當室者行之。」

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

陳註父以恩,師以道,故所敬同。 呂氏曰:「諾者,許而未行也。」

父子不同席。

陳註尊卑之等異也。 臨川吳氏曰:「古者一席坐四人,言父子偶共一處而坐,雖止一人,必各坐一席。蓋以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尊卑不同故也。」

諸母不漱裳。

陳註諸母父,妾之有子者,漱,浣也。裳,賤服,不使瀨裳,亦敬父之道也。

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 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 復故。

陳註此言養父母疾之禮。不櫛,不為飾也。不翔,不為容也。不惰,不及他事也。《疏》謂惰,訛不正之言。琴瑟不御,以無樂意也。猶可食肉,但不至厭飫而口味變耳。猶可飲酒,但不至醺酣而顏色變耳。《齒本》曰矧,笑而見矧,是大笑也。怒罵曰詈,怒而至詈,是甚怒也。皆為忘憂,故戒之。復,故復常也。

有憂者側席而坐,有喪者專席而坐。

陳註有憂,謂親疾或他禍患。側,獨也。獨坐一席,不設待賓之席,為有憂也。一說側席謂偏設之,變於正席也。亦通專,單也。貴賤之席,各有重數,居喪則否。呂氏曰:「專席不與人共坐也。」

父之讎,弗與共戴天。

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

陳註庶人父母早死,不聞「父」之諱其祖,故亦不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