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1 (1700-1725).djvu/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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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便自然有親;有君臣,則便自然有敬。

問:「父母之於子,有無窮憐愛,欲其聰明,欲其成立,此 之謂誠心邪?」曰:「父母愛其子,正也。愛之無窮,而必欲 其如此,則邪矣。此天理人欲之間,正當審決。」

問:「人不幸處,繼母異父,兄弟不相容,當如何?」曰:「從古 來自有這樣子,只看舜如何。後來此樣事多有,只是 為人子,止於孝。」

魯齋許氏曰:「事親大節,目是養體、養志、致愛、致敬,四 事中致愛敬尤急。所以孝只是愛親、敬親兩事耳。天 子之孝,推愛敬之心以及天下,亦唯此二事為能刑 于四海,固結人心,舍此則法術矣。其效與聖人不相 似。『父母在,不遠遊,為子者恃血氣何所不往。但父母 思念之心宜深體,當以父母之心為心』。」

明方孝孺侯城雜誡

《論事親》

孝子之愛親,無所不至也。生欲其壽,凡可以養生者, 皆盡心焉。死欲其傳,凡可以昭揚後世者,復不敢忽 焉。養有不及,謂之死其親;沒而不傳道,謂之物其親。 斯二者罪也,物之尤罪也。是以孝子修德修行,以令 聞加乎祖考,守職立功,以顯號遺乎祖考。稱其善,屬 諸人,而後薦譽之,俾久而不忘,遠而有光。今之人不 然,豐於無用之費,而嗇於顯親之禮,以妄自誑,而不 以學自勉,不孝莫大焉。

古禮之亡也,人不知事親之道。今《喪禮》朝夕奠之儀, 其事生之常禮乎?孔子曰:「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 何以別乎?」噫!行者鮮矣。

郁天民傳習存疑

《事父母》

「如事父母一事,其間溫凊定省之類,有許多節目。不 知亦須講求否?」曰:「如何不講求?只是有個頭腦,只就 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講求。就如講求冬溫,也只是 要盡此心之道,恐怕有一毫人欲間雜。夏凊亦然。只 是講求得此心。此心毫無人欲,純是天理,是個誠於 孝親的心。冬時自然思量父母的寒,便自要去求個」 溫的道理;夏時自然思量父母的熱,便自要去求個 凊的道理。這都是那誠孝的心發出來的條件。卻是 須有這誠孝的心,然後有這件發出來。譬之樹木,須 先有根,然後有枝葉,不是先尋了枝葉,然後去種根。 《禮記》云:「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 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須是有個深愛,做根便自 然如此。

頭腦之說,吾不得而知矣。然既云「就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講求,則所以能去人欲而存天理者,正緣在事物上處置得極當,而非有他也。夫理者事物之條理,然皆天也,不容毫髮人偽之雜,故於事物上有不停當處,即是私欲。故講求事物,即所以講求此心也。若將事物置後,則吾心即無講求處。何者?心非聚事物之理,則空矣。惟放心有求,求而即存,亦何待講。吾惟講求五倫之理,事父母,真見得父母於我有莫大之恩,事之之道當如此發出孝來便是誠孝,便是深愛,真如木之有根本,達於枝葉。若只講求此心,是舍枝葉之發生,而求所謂根本者,特枯荄耳。

鄭朝朔曰:「且如事親,如何而為溫凊之節,如何而為 奉養之宜?須求個當,方是至善,所以有學問思辨之 功。」先生曰:「若只是溫凊之節,奉養之宜,可一日二日 講之而盡,用得甚學問思辨?惟於溫凊奉養時,只要 此心純乎天理之極,此則非有學問思辨之功,將不 免於毫釐千里之謬,所以雖在聖人,猶加『精一』之訓。」 若是那些儀節求得是當,便謂至善。即如今扮戲子, 扮得許多溫凊奉養的儀節是當,亦可云至善矣。

「溫凊之節,奉養之宜,皆天理也。心之所制,為節為宜,擇善而後明,以止於善者也。」今云:「於溫凊奉養時,只要此心純乎天理之極」,似謂純乎天理,即自能溫凊奉養,更不講求「節與宜」,豈不迂闊!《經》《禮》三百,《曲禮》三千,何為垂世?其論節與宜,又似只外面死規矩,略不臨時變化,與內截無干涉,故謂一二日可以講之而盡,至以戲子為喻。彼戲子者,既以戲云矣,又可謂之節與宜耶?夫曰節曰「宜」,此正至善之謂,而純乎天理之極者也。

曹端夜行燭

《孝行》

孝乃百行之原,萬善之首,上足以感天,下足以感地, 明足以感人,幽足以感鬼神。所以古之君子,自生至 死,頃步而不敢忘孝焉。今我家嚴行在孝道常患不 及,故端略述聖賢明孝之格言以告之。

初請家嚴除淫祀,祭祖先時,觝日之牛,吠雲之犬,所 在成群。愚聞之曰:「或有一人將父母不養,以致流落 在外,尋覓過日,其子在家,殺羊造酒,吹彈歌舞,請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