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大義。十歲男子,出就外傅居,宿於外,讀《詩》《禮》傳,為 之講解,使知仁義、禮、智、信。自是以往,「可以讀《孟》《荀》揚 《子》,愽觀群書,凡所讀書,必擇其精要者而讀之,其異 端非聖賢之書傳宜禁之,勿使妄觀,以惑亂其志。觀 書皆通,始可學文辭。女子則教以婉娩聽從,及女工 之大者。未冠笄者,雞鳴而起,總角𩔁面,以見尊長,佐 長者;供養祭祀,則佐執酒食。若既冠笄,則皆責以成 人之禮,不得復言童幼」矣。
〈註〉乳母不良,非惟敗亂家法,兼令所飼之子性行亦類之。故「必擇。」「數」,謂一、十、百、千;萬;「方」謂東西、南、北。婉娩柔順貌。「女工」謂蠶桑。織績、裁縫及為飲膳,不惟止是婦人之職,兼欲使之知衣食所來之艱難,不敢恣為奢麗。至於纂組華巧之物,亦不必習也。靧,洗面也。〈補註〉此節言教男女之道。
凡內外僕妾,雞初鳴咸起櫛總盥漱衣服,男僕灑掃 廳事及庭,鈴下蒼頭灑掃中庭,女僕灑掃室堂,設椅 桌,陳盥漱櫛靧之具。主父主母既起,則拂床襞衾,侍 立左右,以備使令,退而具飲食,得閒則浣濯紉縫,先 公後私。及夜則復拂床展衾。當晝內外僕妾,惟主人 之命,各從其事,以供百役。
〈註〉襞,疊衣也。〈補註〉此節言僕妾事主父母之道。
凡女僕同輩謂長者為姊,後輩謂前輩為姨,務相雍 睦。其有鬥爭者,主父、主母聞之,即訶禁之,不止即杖 之。理曲者,杖多一止一不止,獨杖不止者。
〈註〉同輩謂兄弟所使;後輩謂諸子舍所使。《內則》云:「雖婢妾,衣服飲食,必後長者。」鄭康成曰:「人無貴賤,不可以無禮,故使之序長幼。」〈補註〉此下三節,言「主父母御僕妾」之道。
凡男僕有忠信可任者,重其祿,能幹家事者次之。其 專務欺詐,背公狥私,屢為盜竊,弄權犯上者,逐之。 凡女僕年滿不願留者,縱之;勤舊少過者,資而嫁之。 其兩面二舌,飾虛造讒,離間骨肉者,逐之;屢為盜竊 者,逐之;放蕩不謹者,逐之;有離叛之志者,逐之。
近思錄
《祭》
伊川先生曰:「冠婚喪、祭,禮之大者,今人都不理會,豺 獺皆知報本。今士大夫家多忽此,厚於奉養而薄於 先祖,甚不可也。」某嘗修《六禮》大略:「家必有廟,廟必有 主,月朔必薦新,時祭用仲月,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 祖,季秋祭禰,忌日遷主祭於正寢。凡事死之禮,當厚 於奉生者。人家能存得此等事數件,雖幼者可使漸」 知禮義。
《喪》
正叔云:「某家治喪不用浮圖,在洛亦有一二人家化 之。」
《異宮》
橫渠先生曰:「古者有東宮,有西宮,有南宮,有北宮,異 宮而同財,此禮亦可行。古人慮遠,目下雖似相疏,其 實如此乃能久相親。蓋數十百口之家,自是飲食衣 服難為得一。又異宮乃容子得伸其私,所以避子之 私也。子不私其父,則不成為子。古之人曲盡人情,必 也同宮,有叔父伯父,則為子者何以獨厚於其父?為」 父者又烏得而當之?「父子異宮」,為命士以上,愈貴則 愈嚴。故異宮,猶今世有逐位,非如異居也。
朱子全書
《論人倫》
學者實下工夫,須是日日為之,就事親、從兄、接物、處 事理會取,其有未能,益加勉行。如此之久,則日化而 不自知,遂只如常事做將去。
《答郭希呂》
示諭,所以居家事長之意,甚善。此事他人無致力處, 正唯自勉而已。但謂學問大端不敢躐等言之,則鄙 意有所未曉者。夫學問豈以他求,不過欲明此理而 力行之耳。但其工夫所施有序,而莫不以愛親敬長 為先,非謂學問自是一事,可以置之度外,而姑從事 於孝友之實也。願深察此意,而講於所謂學問之大 端者,以求孝弟之實,則閨門之內,倫理益正,恩義益 篤,將有不期然而然者矣。
性理會通
《人倫》
藍田呂氏曰:「君子之道莫大乎孝,孝之本莫大乎順 親。故仁人孝子欲順乎親,必先乎妻子不失其好,兄 弟不失其和,室家宜之,妻孥樂之,致家道成,然後可 以養父母之志而無違也。故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 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則治家之道必自妻子始。」 豫章羅氏曰:「君明,君之福;臣忠,臣之福。君明臣忠,則」 朝廷治,安得不謂之福乎。父慈,父之福。子孝,子之福。 父慈子孝則家道隆盛,安得不謂之福乎。俗人以富 貴為福。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