彊副小情,未為有志也。夫言語,君子之機,機動物應, 則是非之形著矣。故不可不慎。若于意不善了,而本 意欲言,則當懼有不了之失。且權忍之後,視向不言, 此事無他不可,則向言或有不可,然則能不言,全得 其可矣。且俗人傳吉遲,傳凶疾,又好議人之過闕此 常人之議也。坐言所言,自非高議,但是動靜消息,小 小異同,但當高視,不足和答也。「非義不言,詳靜敬道」, 豈非寡悔之謂?人有相與變爭,未知得失所在,慎勿 預也。且默以觀之,其非行自可見,或有小是不足是, 小非不足非,至竟可不言以待之。就有人問者,猶當 辭以不解。近論議亦然。若會酒坐,見人爭語,其形勢 似欲轉盛,便當亟舍去之,此將鬥之兆也。坐視必見 曲直,儻不能不有言,有言必是在一人,其不是者方 自謂為直,則謂曲我者有私於彼,便怨惡之情生矣, 或便獲悖辱之言。正坐視之,大見是非而爭不了,則 仁而無武,於義無可當遠之也。然大都爭訟者小人 耳,正復有是非共濟,汗漫難勝,可足稱哉?就不得遠 取醉為佳。若意中偶有所諱,而彼必欲知者,若守大 不已,或劫以鄙情,不可憚此小輩,而為所攙引,以盡 其言。今正堅語,不知不識,方為有志耳。自非知舊鄰 比,庶幾已下,欲請呼者,當辭以他故,勿往也。外華榮, 則少欲,自非至急,終無求欲上美也。不須作小小卑 恭,當大謙裕;不須作小小廉恥,當全大讓。若臨朝讓 官,臨義讓生,若孔文舉求代兄死,此忠臣烈士之節。 凡人自有公私,慎勿強知人知彼知,我知之則有忌 于我,今知而不言,則便是不知矣。若見竊語私議,便 舍起,勿使忌人也。或時逼迫,強與我共說。若其言邪 險,則當正色以道義正之。何者?君子不容偽薄之言 故也。一旦事敗,便言「某甲昔知吾事」,以宜備之深也。 凡人私語,無所不有,宜預以為意,見之而走者,何哉? 或偶知其私,事與同則可,不同則彼恐事泄,思害人 以滅跡也。非意所欽者而來戲調蚩笑,人之闕者,但 莫應從小共轉至于不共,而勿大冰矜趨以不言答 之,勢不得久行自止也。自非所監臨相與無他,宜適 有《壺榼》之意,束脩之好,此人道所通,不須逆也。過此 以往,自非通穆,匹帛之饋,車服之贈,當深絕之。何者? 常人皆薄義而重利,今以自竭者,必有為而作鬻貨, 徼歡施而求報,其俗人之所甘願,而君子之所大惡 也。〈闕七字〉又《憒》不須離摟,強勸人酒,不飲自已。若人來 勸己,輒當為持之,勿誚勿逆也,見醉醺醺便止,慎不 當至困醉不能自裁也。
《武庫銘》晉·摰虞
「有財無義,惟家之殃。」「無愛糞土,以毀五常。」
《門銘》前人
祿無常家,福無定門。人謀鬼謀,道在則尊。
《庭誥文》宋·顏延之
《庭誥》者,施於閨庭之內,謂不遠也。吾年居秋方,慮先 草木,故遽以未聞,誥爾在庭,若立履之方。規覽之明 已列通人之規,不復續論。今所載,咸其素畜,本乎生 靈而致之心。用夫選言務一,不尚煩密,而至於備議 者,蓋已網諸情非。古語曰:「得鳥者羅之一目。」而一目 之羅,無時得鳥矣。此其積意之方,道者識之公,情者 德之私。公通可以使神明加嚮,私塞不能令妻子移 心。是以昔之善為士者,必捐情反道,合公屏私。尋尺 之身,而以天地為心;數紀之壽,常以金石為量。觀夫 古先垂戒,長老餘論,雖用細制,每以不朽見銘,繕築 末跡,咸以可久承志。況樹德立義,收族長家,而不思 經遠乎?曰「身行不足,遺之後人,欲求」子,孝必先慈;將 責弟,悌務為友。雖孝不待慈,而慈固植孝;悌非期友, 而友亦立悌。夫和之不備,或應以不和;猶信不足焉, 必有不信。儻知恩意相生,情理相出,可使家有參柴, 人皆由損。夫內居德本,外夷民譽。言高一世,處之逾 嘿;器重一時,體之茲沖。不以所能干眾,不以所長議 物,淵泰,入道與天。為人者士之上也。若不能遺聲,欲 人出已,知柄在虛求,不可校得。敬慕謙通,畏避矜踞, 思廣監擇,從其遠猷。文理精出,而言稱未達,論問宣 茂,而不以居身,此其亞也。若乃聞實之為貴,以辯畫 所克;見聲之取榮,謂爭奪可獲。言不出於戶牖,自以 為道義久立,才未信於僕妾,而曰「我有以過人。」於是 感苟銳之志,馳傾觖之望,豈悟已掛有識之裁,入修 家之誡乎?《記》所云「千人所指,無病自死」者也。行近於 此者,吾不願聞之矣。凡有知能,預有文論,不練之庶 士,校之群言,通才所歸,前流所與,焉得以成名乎?若 呻吟於牆室之內,喧囂於黨輩之間,竊議以迷寡聞, 妲語以敵要說,是短算所出,而非長見所「上。適值尊 朋臨座,稠覽博論,而言不入於高聽,人見棄於眾視, 則慌若迷塗失偶,黶如深夜撤燭,銜聲茹氣,腆嘿而 歸。豈識向之夷慢,祗足以成今之沮喪邪?此固少壯 之廢,爾其戒之。」夫以怨誹為心者,未有達無心救得 喪,多見誚爾。此蓋臧獲之為,豈識量之為事哉!是以 德聲令氣,愈上每高;忿言「懟譏,每下愈發。」有尚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