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故郭氏引諸文以證之。云「《尚書》曰:『大傷厥考心』」 ,《康誥》文也。云「事厥考,厥長聰,聽祖考之彝訓」 者,皆《酒誥》文也。云「如喪考妣」 者,《舜典》文也。此皆生稱考妣也。云「《公羊傳》曰:惠公者何?隱之考也。仲子者何?桓之母也」 者,《隱元年傳》文也,此即死稱母也。云「《蒼頡篇》曰:考妣延年」 者,此亦生稱考妣也。云「《書》曰:嬪于虞」 者,《堯典》文也。云「《詩》曰:聿嬪于京」 ,《大雅·大明篇》文也。云「《周禮》有九嬪之官」 者,屬天官,掌婦學之法者也。此皆生稱嬪者也。云「明此非死生之異稱矣」 者,所以破先儒之說也。云「其義猶今謂兄為晜,妺為媦,即是此例也」 者,舉類以曉人也。云「從祖而別,世統異故」 者,解所以稱從之理也。從祖而別,繼世分宗,其統各異,故曰從祖別世。「有為嫡者嗣世統故也」 者,解所以稱世之義也。繼世以嫡長,先生於父,則繼世者也,故曰世父。《說文》叔作「尗。」 許慎曰:「從上小」 ,言尊行之小也。云「同姓之親,無服屬」 者,《禮記大傳》云:「親者,屬也。」 鄭注云:「有親者,服各以其屬親疏。」 此經言親同姓者,謂五世之外,比諸同姓猶親,但無服屬爾。云孫猶後也,言繼後嗣也。《廣雅》云:「孫,順也。」 許慎云:「從子從系。」 系,續也,言順續也。言順續先祖之後也。云元者,言親屬微昧也。又元者,緅緇之間色,色之微昧者也。親屬微昧,故曰元孫。云晜,後也。《汲冢竹書》曰:「不窋之晜孫,晜後也。」
「母之考,為《外王父》;母之妣」,為《外王母》。「母之王考,為《外 曾王父》;母之王妣,為《外曾王母》。」
〈註〉異姓,故言「外。」
母之晜弟,為「舅母之從父晜弟」;為「從舅;母之姊妹」;為 從母;從母之男子,為「從母晜弟」;其女子子,為「從母姊 妹。」
〈疏〉此一節別母之族黨也。云「舅」者,孫炎云:「舅之言舊,尊長之稱。」《詩·秦風》云「我送舅氏,曰至渭陽」是也。
妻之父為外舅,妻之母為外姑。
〈註〉謂我舅者吾謂之甥,然則亦宜呼婿為甥。《孟子》曰「帝館甥于貳室」是也。
姑之子為甥,舅之子為「甥』,妻之晜弟為甥,姊妹之夫 為甥。
〈註〉「四人體敵,故更相為甥。」甥,猶生也。今人相呼蓋依此。
妻之姊妹同出為姨。
〈註〉同出,謂俱已嫁。《詩》曰:「邢侯之姨。」
《女子》謂姊妹之夫為私。
〈註〉《詩》曰:「譚公維私。」
「男子」,謂姊妹之子為出。
〈註〉《公羊傳》曰:「蓋舅出。」
女子謂晜弟之子為姪。
〈註〉《左傳》曰:「姪其從姑。」
謂出之子為「離孫」,謂姪之子為「歸孫」,女子子之子為 「外孫。」「女子同出」,謂先生為姒,後生為娣。
〈註〉同出,謂俱嫁事一夫。《公羊傳》曰:「諸侯娶一國,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娣者何?弟也。」此即其義也。
女子謂兄之妻為嫂,弟之妻為婦。
〈註〉猶今言《新婦》是也。
「長婦」謂稚婦,為娣婦,「娣婦」謂長婦,為姒婦。
〈註〉今相呼先後,或云「妯娌。」〈疏〉此一節別妻之親黨也。《內則》曰:「聘則為妻。」《白虎通》云:「妻者,齊也,與夫齊體,自天子下至庶人,其義一也。」注「《孟子》曰:『舜尚見帝,帝館甥于貳室,亦饗舜,迭為賓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彼注云:「尚,上也。舜在畎畝之時,堯友禮之。舜上見堯,舍之於貳室。貳室,副宮也。堯亦就饗,舜之所設,更迭為賓主。」《禮記》:妻父曰:「外舅謂我」舅者,吾謂之甥。堯以女妻舜,故謂堯甥。卒與之天位,是天子之友匹夫也。一、四人謂姑之子,舅之子,妻之晜弟姊妹之夫也。此四人尊卑體敵,更相為甥。云「甥猶生也」者,取相親之意也。一、「邢侯之姨,譚公維私」,皆《衛風碩人》篇文也。孫炎曰:「私,無正親之言。」然則謂吾姨者,我謂之私。邢侯、譚公皆莊姜姊妹之夫,互言之耳。《春秋》譚子伐莒。則譚是子爵,言公者,蓋依臣子稱便文耳。一《公羊傳》曰:「蓋舅出。」案《春秋》襄五年:「夏,叔孫豹鄫世子巫如晉。」《公羊傳》曰:「外相如不書,此何以書?為叔孫豹率而與之俱也。」叔孫豹,則曷為率而與之俱?蓋舅出也。何休云:「巫者,鄫前夫人,襄公母妹夫之子也,俱莒外孫,故曰」舅出是也。一《左傳》曰:「姪其從姑。」案僖十五年傳云:「初,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史蘇占之曰:『不吉。其𦅸曰姪其從姑』。」杜注云:「震為木,離為火,火從木生,離為震,妹於火為姑。」謂我姪者,我謂之姑,謂子圉質秦是也。一云:《公羊傳》曰:「案《春秋》莊十九年秋,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宋公」盟。《公羊傳》曰:「媵者何?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諸侯一聘九女,諸侯不再娶。」何休云:「必以姪娣從之者,欲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