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1 (1700-1725).djvu/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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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樸,曰無苟費也」;門巷果木必方列,曰「無苟亂也。」 《伊川先生文集》:「先公太中諱珦,字伯溫,前後五得任 子,以均諸父。子孫嫁遣孤女,必盡其力。所得俸錢,分 贍親戚之貧者。」伯母劉氏寡居,公奉養甚至。其女之 夫死,公迎從女兄以歸,教養其子,均于子姪。既而女 兄之女又寡,公懼女兄之悲思,又取甥女以歸嫁之。 時小官祿薄,克己為義,人以為難。公慈恕而剛斷,平 居與幼賤處,惟恐有傷其意,至於犯義理,則不假也。 左右使令之人,無日不察其饑飽寒燠。娶侯氏。侯夫 人事舅姑以孝謹稱,與先公相待如賓客,先公賴其 內助,禮敬尤至。而夫人謙順自牧,雖小事未嘗專,必 稟而後行。仁恕寬厚,撫愛諸庶,不異己出。從叔幼姑, 夫人存視,常均己子。治家有法,不嚴而整,不喜笞扑 奴婢,視小臧獲如兒女。諸子或加呵責,必戒之曰:「貴 賤雖殊,人則一也。汝如」是大時,能為此事否?先公凡 有所怒,必為之寬解,唯諸兒有過,則不掩也。常曰:「子 之所以不肖者,由母蔽其過,而父不知也。」夫人男子 六人,所存惟二,其愛慈可謂至矣,然於教之之道不 少假也。纔數歲,行而或踣,家人走前扶抱,恐其驚啼。 夫人未嘗不呵責曰:「汝若安徐,寧至踣乎?」飲食常置 之坐,得嘗食絮羹,皆叱止之,曰:「幼求稱欲,長當何如?」 雖使令輩,不得以惡言罵之。故頤兄弟平生於飲食 衣服無所擇,不能惡言罵人,非性然也,教之使然也。 與人爭忿,雖直不右,曰:「患其不能屈,不患其不能伸。」 及稍長,常使從善師友游,雖居貧,或欲延客,則喜而 為之具。夫人七八歲時,誦《古詩》曰:「女子不夜出。」夜出 秉明燭。自是日暮則不復出房閤既長,好文而不為 辭章,見世之婦女以文章筆札傳於人者,則深以為 非。

《過庭錄》:忠宣捐館許下服中,先光祿卒,子弟閉戶未 嘗出。十七叔祖年幼,一日,先子同至所居宅後門,見 賣豆者買食之。劉晦升、顯子民則偶見,歸告晦升即 以柬抵先祖曰:「某昨暮聞公家子弟有在門首嬉遊 者,丞相墳土未乾,未應爾爾。顯門下生有所知,不敢 不告。」先祖慚謝。晦升諸子皆被責辱。

《聞見前錄》:富公清心學道,獨居還政堂,每早作,放中 門鑰入瞻禮家廟,對夫人如賓客,子孫不冠帶,不見 平時謝客。文潞公為留守,時節往來,富公素喜潞公, 昔同朝更拜其母,每勸潞公早退,潞公愧謝。

河中府河東縣永樂鎮有姚孝子莊。政和甲午,余過 其家,長少列拜庭下,以次升堂,侍立應對有禮,道其 家世次第甚詳。蓋自栖筠而下,義居二十餘世矣。余 為之低回歎息而去。其村人為余言:「姚氏世推尊長 公平者主家,子弟各仕以事,專以一人守墳墓,近度 為僧,亦廬墓側,早晚於堂上聚食,男子婦人各行列 以坐,小兒席地共食於木槽,飯罷即鎖廚門,無異爨 者。男女衣服各一架,不分彼此。有子弟新娶,私市食 以遺其妻,妻不受,納於尊長,請杖之。望其墓,林木蔚 然,灑埽種藝甚謹。有田十頃,僅給衣食,稅賦不待催 驅,未嘗以訟至縣庭。」今三百餘年,守其家法,無異辭 者。經唐末五代之亂,全家守墳不去。熙寧間,陜右歲 歉,舉族百口,同往唐、鄧間就食,比其返,不失一人。政 和中,取粟麥於民,謂之「均糴。」姚氏力不給,舉家日夜 號泣欲亡去。余聞之惻然,諭縣官曰:「孝義之門,忍使 至此。」為作狀申府,申監司,得免焉。

本朝自祖宗以儉德垂世,故藝祖之訓曰:「當思在甲 馬營時可也。」其所用幃簾,有青布緣者。仁宗生長太 平,尤節儉,京城南愍賢寺,溫成張妃墳院也。寺中有 溫成宮中故物,素朱漆床,黃絹緣席,黃隔織褥,帝御 飛白書《溫成影帳牌》,纔二尺,朱漆金字而已。以溫成 寵冠六宮,服用止此。故帝寢疾,大臣入問,見所御皆 「黃紬,烏乎?恭儉之德不在此乎?」英宗內無嬪御,王廣 淵以濮邸舊僚進待制,貧不能辦儀物,韓、魏為言,帝 曰:「無名以賜,不可。」後數日,有旨令廣淵書《無逸篇》於 御屏,賜白金百兩。烏乎,吾本朝祖宗以節儉為家法 如此。

康節先公每出,人皆倒屣迎致,雖兒童奴隸,皆知尊 奉。每到一家,子弟家人爭具酒饌,問其所欲,不復呼 姓,但名曰:「吾家先生至也。」雖閨門骨肉間事有未決 者,亦求教康節先公以至誠為之開論,莫不悅服。十 餘家如康節先公所居安樂窩,起屋以待其來,謂之 行窩。故康節先公沒,鄉人挽詩有云:「春風秋月嬉遊 處,冷落行窩十二家。」

康節先公《春秋》祭祀,約古今禮行之,亦焚楮錢。程伊 川怪問之,則曰:「明器之義也。脫有一非,豈孝子慈孫 之心乎?」又曰:「吾高曾,今時人,以籩豆簠簋薦牲,不可 也。」伯溫謹遵遺訓而行之也。

《國老談苑》:李宗諤為翰林學士,家雖百口,雍睦有制。 真宗嘗語侍臣曰:「臣僚家法當如宗諤。」

《青箱雜記》:「李文正公昉有第在京城北,家法尤嚴。凡 子孫在京守官者,俸錢皆不得私用,與饒陽莊課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