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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1 (1700-1725).djvu/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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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以卿。」鄭箋云:「諸侯入為天子卿大夫,故云公尸。」 天子既然,明諸侯亦爾,故大夫士亦用同姓嫡者。《曾 子問》曰:「無孫,取於同姓可也。」又鄭注《特牲禮》:「大夫士 以孫之倫為尸。」

《宜齋野乘》:今人稱先子、先君、先人為父,然不獨父也, 祖宗皆可。如曾西稱曾參曰:「『予先子之所畏也』,則稱 祖為先子。子順曰:『吾先君之相魯也』,則稱六世祖為 先君。孔安國曰『先君,孔子又曰:『我先人用藏其家書 於屋壁,則稱十一世祖為先君,稱五世祖子襄為先 人也』』。」

嬾真子元城先生嘗言:異哉,盧杞之為人也,不獨愧 見父祖,又且愧見其子也。盧氏,唐甲族也,而懷慎一 派為盛。懷慎以清德相元宗,號為名相,而生東都留 臺,奕奕罵祿山,被害,在《忠義傳》。奕生杞相,德宗敗亂 天下,在《姦臣傳》。杞生元輔,《元輔傳》云:「端靜介正,能紹 其祖。」故歷顯劇任。而人不以杞之惡為異,亦附《忠義 傳》。故曰:「杞不獨愧見其父祖,又且愧見其子也。」元城 先生劉待制安世,字器之云。

《聞見後錄》:戾太子非美諡也,宣帝以加其祖。予謂太 子之死,可哀也,與幽、厲之惡不同,與孟子所謂「雖孝 子慈孫不能改」者亦不同也。

《野客叢談》:人在世間,不必贏餘粗足伏臘,心下無事, 子孫同樂,此政樂爾。苟為不然,雖官尊年高,何益於 事。晉魏舒位司徒,年八十二,官非不尊,壽非不高,然 惟有一子一孫,皆先逝,煢然獨處,愁苦無聊。天子於 是下詔以安之曰:「舒告老之年,處窮獨之苦,每怛然 為之嗟悼,思所以散愁養氣,增滋味品物。仍賜陽燧」 安車,出入觀省,或以散憂。寵則寵矣,樂安在哉?當此 之時,不如一介之士,無榮無辱,優游蓬蓽之下,仰事 俯育,團圝笑語,和氣滿懷,有足樂者,理有不可致詰。 既與其貴,又與其壽,又何不與其後以慰其心?豈非 傅其翼者去其角乎?天苟如是,又何不裁其有餘,補 其不足哉?今與其貴,又與其壽,而不與其後。使其悲 苦無聊,則所與貴與壽者,無補其為樂,又不如不與 之為愈也。不知天與其貴與壽者,將榮之耶?抑困之 耶?殆不可致詰也。

《夢溪筆談》:予為《喪服後傳》書成,熙寧中欲重定五服 而刺。予預討論雷鄭之學,闕謬固多,其間高祖遠孫 一事,尤為無義。喪服但有曾祖齊衰五月,遠曾緦麻 三月,而無高祖遠孫服。先儒皆以謂服同曾祖曾孫, 故不言,可推而知。或曰:「經之所不言則不服。」皆不然 也。曾,重也,由祖而上者皆曾祖也,由孫而下者皆曾 孫也,雖百世可也。苟有相逮者,則必為服喪三月。故 雖成王之於后稷,亦稱「曾孫。」而《祭禮》祝文無遠近皆 曰「曾孫。」《禮》所謂「以五為九」者,謂傍親之殺也。上殺下 殺至於九,傍殺至於四,而皆謂之族。過此則非其族 也。非其族,則為之無服。唯正統不以族名,則是無絕 道也。

《老學菴筆記》:「東坡《海外》詩云:『夢中時見作詩孫』」初不 解。在蜀見蘇山藏公墨跡《疊韻竹詩》後題云:「『寄作詩 孫符』。乃知此句為仲虎發也。」

《容齋三筆》前所書「司封失典故」,偶復憶一事,尤為可 笑。紹興二十八年郊祀赦恩,資政殿學士樓炤父已 贈少師,乞加贈司封,以資政殿學士係只封贈一代, 父既至少師,不合加贈,獨改封其母范氏、歐陽氏為 秦國、魏國夫人。蓋樓公雖嘗為執政,而見居官職須 大學士,乃恩及二代,故但用侍從常格。資政殿學士 施鉅父仲說,已贈太子太保,加為宮傅,亦不及祖也。 乾道六年,仲兄以端明殿學士知太平州。是年郊赦, 伯兄已贈祖為太保,而轉運司移牒太平州云:「準吏 部牒,取會本路曾任執政官合封贈二代者。」仲兄既 具以報,又再行下。時祖母及父母已至極品,于是以 祖為言,遂復贈太傅,命詞給告,殊非端殿所當得,不 知省部一時何所據也。

《容齋四筆》:「封贈,先世自晉、宋以來有之,迨唐始備,然 率不過一代,其恩延及祖廟者絕鮮,亦未嘗至極品。 郭汾陽二十四考中書令,而其父贈止太保;權德輿 位宰相,其祖贈止郎中。唐末五季,宰輔貴臣,始追榮 三代,國朝因之。李文正公昉本工部郎中超之子,出 繼從叔紹昉再入相,表其事求贈所生父祖官封,詔」 贈祖溫太子太保,祖母權氏莒國太夫人,父超太子 太師,母謝氏鄭國太夫人。謂異數後不聞繼之者。 《輟耕錄》:今人謂曾祖父曰太公,此蓋相承之謬,當稱 祖父為是。後漢李固之父郃為司空,固女當固伏誅 日,曰「太公以來」云。注:太公謂祖父郃也。

《日知錄》:自父而上皆曰祖,《書微子之命》曰:「乃祖成湯」 是也。自子而下皆曰孫,《詩閟宮》之篇曰:「后稷之孫,實 維太王。」又曰:「周公之孫,莊公之子」是也。

漢儒以曾祖之父為高祖。考之於傳,高祖者,遠祖之 名爾。《左傳昭公十七年》:「郯子來朝,曰:我高祖少皞摯 之立也。」則以始祖為高祖。《書·盤庚》:「肆上帝,將復我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