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4 (1700-1725).djvu/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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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之始,故用之鄉人,用之邦國,日使人聞之。」此等詩,其

言簡奧,今人未易曉。別欲作詩,略言教童子灑掃應 對事長之節,令朝夕歌之,似當有助。

陳忠肅公曰:「幼學之士,先要分別人品之上下,何者 是聖賢所為之事,何者是下愚所為之事。向善背惡, 去彼取此,此幼學所當先也。顏子、孟子,亞聖也,學之 雖未至,亦可為賢人。今學者若能知此,則顏孟之事, 我亦可學。言溫而氣和,則顏子之不遷,漸可學矣;過 而能悔,又不憚改,則顏子之不貳,漸可學矣。知埋鬻」 之戲,不如俎豆念慈母之愛,至于三遷,自幼至老,不 厭不改,終始一意,則我之不動心,亦可以如孟子矣。 若夫立志不高,則其學皆常人之事,語及顏、孟,則不 敢當也。其心必曰:「我為孩童,豈敢學顏、孟哉?」此人不 可以語上矣。先生長者見其卑下,豈肯與之語哉?先 生長者不肯與之語,則其所與語,皆下等人也。言不 忠信,下等人也;行不篤敬,下等人也;「過而不知悔」,下 等人也;悔而不知改,下等人也。聞下等之語,為下等 之事,譬如坐于房舍之中,四面皆牆壁也,雖欲開明, 不可得矣。

司馬溫公曰:「冠者,成人之道也。成人者,將責為人子、 為人弟、為人臣、為人少者之行也。將責四者之行於 人,其禮可不重與?冠禮之廢久矣。」近世以來,人情尤 為輕薄,生子猶飲乳,已加巾帽。有官者或為之製公 服而弄之,過十歲猶總角者蓋鮮矣。彼責以四者之 行,豈能知之?故往往自幼至長,愚騃如一,由不知成 人之道故也。古禮雖稱「二十而冠」,然世俗之弊,不可 猝變。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 《孝經》《論語》,粗知禮義之方,然後冠之,斯其美矣。

童蒙須知

《序》

夫童蒙之學,始于衣服冠履,次及言語步趨,次及洒掃涓潔,次及讀書寫文字,及有雜細事宜,皆所當知。今逐目條列,名曰《童蒙須知》。若其修身治心,事親接物,與夫窮理盡性之要,自有聖賢典訓昭然可考,當次第曉達,茲不復詳著云。

《衣服冠履第一》

大抵為人先要身體端正,自冠巾衣服鞋襪,皆須收 拾愛護,常令潔淨整齊。我先人常訓子弟云:「男子有 三緊,謂頭緊、腰緊、腳緊。」頭謂頭巾未冠者總髻,腰謂 以絛或帶束腰,腳謂鞋襪。此三者要緊束,不可寬慢。 寬慢則身體放肆不端嚴,為人所輕賤矣。

凡著衣服,必先提整襟領,結兩紝紐帶,不可或有闕 落。飲食照管,勿令污壞。行路看顧,勿令泥漬。

凡脫衣服,必齊整摺疊箱笥中,勿散亂頓放,則不為 塵埃雜穢所污,仍易于尋取,不致散失。著衣既久,則 不免垢膩,須要勤勤洗澣,破綻則補綴之儘,補綴何 害,只用完潔。

凡盥面,必以巾帨遮護衣領,捲束兩袖,勿令有所濕。 凡就勞役,必去上籠。衣服只著短便愛護,勿使損污。 凡日中所著衣服,夜臥必更,則不藏蚤蝨,不即敝壞。 苟能如此,則不但威儀可法,又可不費衣服。晏子一 狐裘三十年,雖意在以儉化俗,亦其愛惜有道也。此 最飭身之要,毋忽。

《語言步趨第二》

凡為人子弟,須要常低聲下氣,語言詳緩,不可高言 喧鬨,浮言戲笑。父兄長上有所教督,但當低首聽受, 不可妄自議論。長上檢責,或有過誤,不可便自分解, 姑且隱嘿,久卻徐徐細意條陳云「此事恐是如此,向 者當是偶爾遺忘。」或曰:「當是偶爾思省未至。若爾,則 無傷忤,事理自明。」至于朋友分上,亦當如此。

凡聞人所為不善,下至婢僕違過,宜且包藏,不應便 爾聲言,當相告語,使其知改。

凡行步趨蹌,須是端正,不可疾走跳躑。若父母長上 有所喚名,卻當疾走而前,不可舒緩。

《洒掃涓潔第三》

凡為人子弟,當洒掃居處之地,拂拭几案,常令潔淨。 文字筆硯,凡百器用,皆當嚴肅整齊,頓放有常處。取 用既畢,復置原所父兄長上坐起處,文字紙札之屬, 或有散亂,當加意整齊,不可輒自取用。凡借人文字, 皆置簿抄錄諸名,及時取還窗壁几案文字間,不可 書字。前輩云:「壞筆污墨瘝」,子弟職書几書研,自黥其 面。此為最不雅潔,切宜深戒。

《讀書寫文字第四》

凡讀書,須整頓几案,令潔淨端正,將書冊整齊頓放, 正身體,對書冊詳緩看字,子細分明讀之。須要讀得 字字響亮,不可誤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 可倒一字,不可牽強暗記,只是要多誦遍數,自然上 口,久遠不忘。古人云:「讀書千遍,其義自見。」謂讀得熟, 則不待解說,自曉其義也。余嘗謂讀書有三到,謂心 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則眼不看子細。心眼既不專 一,卻只漫浪誦讀,決不能記,記不能久也。三到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