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7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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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順,以順舅姑為至重。順舅姑而不能和于室人,則不順乎舅姑矣;和于室人而不能當于夫,則不和于室人矣。當于夫而不能審積蓋藏,則不當于夫矣。數者無不備,然後可以盡婦順之道也。和于室人,如《詩》所謂「宜其家人」 者是也;當于夫者,如《孟子》所謂「無違夫子」 是也。以成絲麻布帛,可以無寒也;以審守委積蓋藏,則在中饋,可以無饑也。不惟可以不饑不寒,而大可以供祭祀之羞服矣。婦順備而後內和理,和則有禮,理則有義,有禮義則家可長久。聖人重之者,重其有禮義也。

是以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毀,教于公宮;祖廟 既毀,教于宗室。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教成。祭之 牲用魚,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婦順也。」

陳註「祖廟未毀」者,言此女猶於此祖有服也,則于君為親,故使女師教之于公宮。公宮,祖廟也。既毀,謂無服也,則于君為疏,故教之于宗子之家。德,貞順也。言,辭令也。容則婉娩,功則絲麻。「祭之」者,祭所出之祖也。魚與蘋、藻,皆水物,陰類也,芼之為羹也。大全張子曰:「『古者婦人亦須有教,教于公宮宗室是也。故知夙興夜寐,臨祭祀,事賓客,承尊長』。又曰:『祖廟未毀,教于公宮』,則知諸侯于有服族人,亦引而親之,如家人焉。」

古者,天子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 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以明章婦順,故天下內和 而家理。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 元士,以聽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故外和 而國治。故曰:「天子聽男教,后聽女順;天子理陽道,后 治陰德;天子聽外治,后聽內職,教順成俗,外內和順」, 國家理治,此之謂《盛德》。

陳註方氏曰:「六官,天地四時之官也。有六卿而又有九卿者,兼三公數之,則謂之九卿。由公至士,其數三而倍之。止于九者,陽成于三而窮于九,以其理陽道,故其數如此。后治陰德,而其數亦如之者,婦人從夫故也。六宮,謂大寢一、小寢五也。先言六宮而後言六官者,欲治其國,先齊其家之意也。」大全藍田呂氏曰:「此章因講明《昏禮》之義,推而上之,至干天子,后聽天下之外治。內治則男女之義盡矣。立六官之職,公、卿、大夫、元士分治之,以佐天子聽天下之外治。立六宮之職,夫人、嬪、世婦、御妻分治之,以佐后聽天下之內治。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內,男女正天下之大義也。有家者,夫聽家之外治,妻聽家之內治。」天子與后有天下者也,則不得不聽天下之內外治也。外治者,明章男教也,司徒之所教皆是也。內治者,明章婦順也。婦順之法,德言容功皆是也。陽道者,男所以正其室也。陰德者,婦人所以宜其家也。刑于寡妻,至于兄弟,則正室之道,天子所理也。「嘒彼小星,三五在東。肅肅宵征,夙夜在公。」實命不同,則宜家之道,后所治也。鄭氏謂「內治之道,婦道之法。」「陰德」謂「主陰事、陰令」,其義然也。凡天子所聽皆外治,后所聽皆內治。至于教順成俗,外內和順,國家理治,必如《周南》《召南》盛德之化,然後可致也。

儀禮

《喪服》

妻為夫。《傳》曰:「夫至尊也。」

釋曰:案《曲禮》云:「天子曰后,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庶人曰妻。」后以下皆以義稱,士庶人得其總名。「妻者,齊也。婦人無爵,從夫之爵,坐以夫之齒。」是言妻之尊卑與夫齊者也。若然,此經云妻為夫者,上從天子,下至庶人,皆同為夫斬衰也。傳言夫至尊者,雖是體敵,齊等夫者,猶是妻之尊敬,以其在家天父,出則天夫,又婦人有三從之義: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是其男尊女卑之義,故云「夫至尊,同之於君父」也。

妻《傳》曰:「為妻何以期也?」妻至親也。

適子父在則為妻,不杖,以父為之主也。《服問》曰:「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適婦,父在,子為妻,以杖即位。」謂庶子。釋曰:妻卑於母,故次之。夫為妻年月禫杖亦與母同,故同章也。以其出嫁天,夫為夫斬,故夫為之,亦與父在為母同。「《傳》曰何以期也」者,傳意以妻疑母,母是血屬,得期怪妻,義合亦期,故發此之傳也。此問異於常例,上問母,直云何以期,今云為妻,乃云何以期者,雷氏云妻卑以擬同於母,故問深於常也。云「妻至親也」者,答:以妻至親,故同於母。言妻至親者,妻既移天,齊體與己,同奉宗廟,為萬世之主,故云至親也。釋曰:云「適子父在,則為妻不杖,以父為之主也」者,不杖章之文也。又引《服問》者,鄭彼註云:「言妻見大夫已下,亦為此三人為喪主也。」若士卑,為此三人為喪主可知。若然,至此經為妻,非直是庶子為妻,欲見兼有適子,父沒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