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7 (1700-1725).djvu/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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矜飾。此為矯情,偽之至也。俚語:「婦死腹悲,唯身知之。」 又言:妻非禮所與。此何禮也?豈不悖哉!太尉山陽王 襲與諸子並杖,太傅汝南陳蕃、袁隗,皆制衰絰,列在 服位,躬入隧哀以送之。近得禮中王公諸子魏杖,亦 過矣。

蔡邕獨斷

《論妻妾》

天子、諸侯后妃、夫人之別名。天子之妃曰「后」,后之言 「後」也。諸侯之妃曰「夫人」,夫之言「扶」也。大夫曰「孺人」,孺 之言「屬」也。士曰「婦人」,婦之言「服」也。庶人曰「妻」,妻之言 「齊」也。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皇后赤綬,玉璽。 貴人緺綟,金印緺綟色似綠。

晉抱朴子

《疾謬》

《抱朴子》曰:「詩美《雎鳩》,貴其有別。在禮,男女無行,媒不 相見,不雜坐,不通問,不同衣物,不得親授。姊妹出適 而反,兄弟不共席而坐。外言不入,內言不出,婦人送 迎不出門,行必擁蔽其面。道路男由左,女由右。此聖 人重別杜漸之明制也。且夫婦之間,可謂昵矣。而猶 男子非疾病不晝居於內,將終不死婦人之手,況於」 他乎?昔魯女不幽居深處,以致圉犖之變;孔妻不密 潛戶庭,以起蕐督之禍;《史》激無防,有汗種之悔;王孫 不嚴,有杜門之辱。而今俗婦女休其蠶織之業,廢其 元紞之務,不績其麻,市也婆娑。舍中饋之事,修周旋 之好,承星舉火,不已於行;侍從婢使,暐曄盈路,錯雜 褻謔,可憎可惡。游戲佛寺,觀視漁畋,登高臨水,出境 慶弔,開車褰幃,周章城邑。盃觴路酌,絃歌行奏,轉相 高尚,習非成俗,誨淫之源,不急之甚,刑于寡妻,家邦 乃正。願諸君子,少可禁絕。婦無外事,所以防微矣。

《抱朴子》曰:「俗間有戲婦之法,於稠眾之中,親屬之前, 問以醜言,責以慢對,其為鄙黷,不可忍論。古人感離 別而不滅燭,悲代親而不舉樂,禮論娶者羞而不賀。 今既不能動蹈舊典,至於德為鄉閭之所敬,言為人 士之所信,誠宜正色矯而呵之。何謂同其波流,長此 弊俗哉?然民間行之日久,莫覺其非,或清談所不能」 禁,非峻刑不能止也。

北齊顏氏家訓

《後娶篇》

吉甫,賢父也;伯奇,孝子也。賢父御孝子,合得終於天 性,而後妻間之,伯奇遂放曾參。婦死,謂其子曰:「吾不 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駿喪妻,亦謂人曰:「我不及曾 參,子不如華元。」並終身不娶。此等足以為誡。其後假 繼慘虐,孤遺,離間骨肉,傷心斷腸者,何可勝數?慎之 哉!慎之哉!

江右不諱庶孽,喪室之後,多以妾媵終家事,疥癬蚊 䖟,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鬥鬩之恥。河北鄙於側 出,不預人流,是以必須重娶,至於三四母年有少於 子者。後母之弟與前婦之兄,衣服飲食,爰及婚宦,至 於士庶,貴賤之隔,俗以為常。身沒之後,辭訟盈公門, 謗辱彰道路,子誣母為妾,弟黜兄為傭,播揚先人之 辭跡,暴露祖考之長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 自古姦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眾矣。況夫婦之義,曉 夕移之,婢僕求容,助相說引,積年累月,安有孝子乎? 此不可不畏。

凡庸之性,後夫多寵前夫之孤,後妻必虐前妻之子。 非唯婦人懷嫉妒之情,丈夫有沈惑之僻,亦事勢使 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與我子爭家,提攜鞠養,積習 生愛,故寵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學婚嫁,莫 不為防焉,故虐之。異姓寵則父母被怨,繼親虐則兄 弟為讎。家有此者,皆門戶之禍也。

思魯等從舅殷,外臣,博達之士也。有子基、諶,皆已成 立,而再取王氏。基每拜見後母,感慕嗚咽,不能自持, 家人莫忍仰視。王亦悽愴,不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 禮遣,此亦悔事也。

《後漢書》曰:安帝時,汝南薛包,字孟嘗,好學篤行,喪母, 以至孝聞。及父娶後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 不能去,至被毆杖。不得已,廬於舍外,旦入而洒掃。父 怒,又逐之,乃廬於里門,晨昏不廢。積歲餘,父母慚而 還之。後行六年,服喪過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財異居, 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 久,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荒頓者,曰:「吾少時所理,意 所戀也。」器物取其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 也。」弟子數破其產,還復賑給。建光中,公車特徵,至拜 侍中。包性恬虛,稱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詔賜告歸也。

《治家篇》

婦主中饋,唯事酒食衣服之禮耳,國不可使預政,家 不可使「幹蠱。」如有聰明才智,識達古今,正當輔佐君 子,助其不足,必無牝雞晨鳴,以致禍也。

江東婦女,略無交遊,其婚姻之家,或十數年間未相 識者,唯以信命贈遺,致殷勤焉。鄴下風俗,專以婦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