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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9 (1700-172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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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繼先君正統,自母弟以下皆不得為宗。其次適 為別子,不得禰其父,又不可宗嗣君,又不可無統屬, 故死後立為大宗之祖,所謂別子為祖也。其適子繼 之,則為大宗,直下相傳,百世不遷。別子若有庶子,又 不敢稱禰。別子死後,立為小宗之祖,其長子繼之,則 為小宗。五世則遷。別子者,為諸侯之弟,別于正適,故 稱別子也。「為祖者,自與後世為始祖」,謂此別子子孫 為卿大夫,立此別子為始祖也。「繼別為宗」,謂別子之 世世長子當繼別子,與族人為不遷之宗也。「繼禰者 為小宗」,禰謂別子之庶子,以庶子所生長子繼此庶 子,與兄弟為小宗也。「五世則遷」者,上從高祖,下至元 孫之子,高祖廟毀,不復相宗,又別立宗也。然別子之 後,族人眾多,或繼高祖者,與三從兄弟為宗;至于五 世,或繼曾祖者,則與再從兄弟為宗;至孫五世,或繼 祖者,與同堂兄弟為宗;至曾孫五世,或繼禰者,與親 兄弟為宗;至元孫五世,皆自小宗之祖以降而言也。 魯季友乃桓公別子所自出,故為一族之大宗。滕文 之昭,武王為天子,以次則周公為長,故滕文謂魯為 宗。國又有有大宗而無小宗者,有適則不立小宗也。 有有小宗而無大宗者,無適則不立大宗也。今法,長 子死,則主父喪,用次子不用姪。若宗子法立,則用長 子之子。

明方孝孺宗儀

《序》

君子之道,本于身,行諸家而推于天下,則家者身之 符,天下之本也。治之可無法乎?德修于身,施以成化, 雖無法或可也。而古之正家者,常不敢後法。蓋善有 餘而法不足,法有餘而守之人不足,家與國通患之, 況俱無焉者乎?余德不足以化民,而竊有志于正家 之道,作《宗儀》九篇,以告宗人,庶幾賢者因言以趨善, 不賢者畏義而遠罪,他日于大者有行焉。或者其始 基于此。

《重譜》

「尊祖之次,莫過于重譜。由百世之下,而知百世之上, 居閭巷之間,而盡同宇之內。察統系之異同,辨傳承 之久近,敘戚疏,定尊卑,收渙散,敦親睦,非有譜焉以 列之,不可也,故君子重之。『不修《譜》者,謂之不孝』。」然譜 之為孝難言也。有徵而不書,則為棄其祖;無徵而書 之,則為誣其祖。有恥其先之賤,旁援顯人而尊之者; 「有恥其先之惡而私附于聞人之族者,彼皆以為智 矣,而誠愚也。」夫祖豈可擇哉?兢兢然尊其所知,闕其 所不知,詳其所可徵,不強述其所難考,則庶乎近之 矣。而世之知乎此者常鮮,趨乎偽者常多。淳安之汪 氏,由其身緣而上之,至于魯公之族七十餘世,皆有 諱字、卒葬,若目見而耳受之者,其心以為至博也,而 博不能勝其偽也。越之楊氏,親煬帝之裔,而恥其名 之汙,遂避而不言。吳寧之杜氏,越千餘歲而宗漢之 延年、晉之冨陽侯。是皆知本者之所深惡,而為之者 以為工也,顧不惑哉!天下有貴人,無貴族;有賢人無 賢族;有士者之子孫,不能修身篤行,而屈為童隸,而 公卿將相常發于隴畝;聖賢之世不能傳其遺業,則 夷乎恆人,而縉紳大儒多興于賤宗。天之生人也,果 孰貴而孰賤乎?四海之廣,百氏之眾,其初不過出于 數十姓也。數十姓之初,不過出于數人也,數人之先 一人也。故今天下之受氏者,多堯、舜、三王之後,而皆 始于黃帝。譬之巨木焉,有盛而蕃,有萎而悴,其理固 有然者。人見其常有顯人也,則謂之著族;見其無有 達者也,則從而賤之。貴賤豈有恆哉?在人焉耳。苟能 法古之人,行古之道,聞于天下,傳于後世,則猶古人 也。雖其族世未著,不患其不著也。孔子、子思以為祖, 而操庸猥之行,則其庸猥自若也,祖不能貴之也。故 吾方氏出帝榆罔,而《譜》不敢列之顯于昔「者眾矣,而 不敢附之。疑者闕之以《傳疑》,不可詳者略之以著實, 而惟以篤學修身望乎族之人。」嗚呼!富貴利達外至 者也。求之不可必得,得之不可必守,守之不能必傳 也。仁義忠信之道備乎心,不求而足,得之可以行,行 之可以著,施之盈天下而斂于身不見其隘,傳之被 萬世而非威武勢力之所能移。善尊祖者,思是道也, 行是道也。天下不惟尊其身。將歸德于其祖而祖益 尊,祖益尊而譜益傳。斯其為孝大矣。何必趯趯然為 偽而欺且誣哉。

《睦族》

井田廢而天下無善俗,宗法廢而天下無世家。聖人 之立法,所以收萬民之心而使之萃于一。一者,治道 之極,治功之盛,不可忽也。故一之所在,智者無所措 其謀,辨者無所措其說,勇者無所措其力,如裘之領, 如網之綱,如髮之握,如輹之轂,如馬之有轡,如牛之 有紖。操之則斂,縱之則放,招之則集,撝之則退。屈信 作止,惟上之所令,而民不能參以私。先王之民,非甚 異于後世也,其好義而易使,從化而畏法,寧死于飢 寒而不忍為亂者,豈碪斧鈇鉞所能禁哉?教之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