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9 (1700-1725).djvu/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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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之初筵,擇鄉人子弟群歌之。其誦嘉言也,耆老之 賢者舉以教,在坐者皆起應曰:「祇奉長者之訓。凡族 人鄉人不與於會者八:悖倫紀者,鬥爭者,相訟者,使 酒而酗者,博奕者,過累書而不改者,虐鄉里者,言偽 而行違者,皆君子之所棄也。不」善者棄而後知所戒, 然後善者尊而益勸。勸戒立,而俗寧有不美者乎?

章潢圖書編

《宗法總敘》

人君欲教民和親,其道必始於宗族,故欲復古之小 宗,以收天下不相親屬之心。古有大宗,有小宗。《禮》曰: 「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百世不遷之 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宗其 繼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繼高祖者, 五世則遷者也。」古者諸侯之子弟,異姓之卿大夫,始 有家者,不敢禰其父而使其嫡子後之,則為大宗。族 人宗之,雖百世,而宗子死,則為服齊衰九月,故曰:「宗。」 其繼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別子之庶子, 又不得禰別子,而自使其嫡子為後,別為小宗。小宗 五世之外則無服。其繼禰者,親兄弟為之服;其繼高 祖者,三從兄弟為之服;其大功九月;而高祖以外,親 盡則易宗,故曰「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小宗 四,有繼高祖者,有繼曾祖者,有繼祖者,有繼禰者,與 大宗為五,此所謂五宗也。古者立宗之道,嫡子既為 宗,則其庶子之嫡子,又各為其庶子之宗,其法止於 四,而其實無窮。自秦漢以來,無世卿大宗之法,不可 以復立。而其可以收合天下之心者,有《小宗》之法存, 而莫之行,此甚可惜也。

《宗法考證》

「大宗則一,小宗則四。」「承大宗」者,身繼五宗。禰之次子, 身繼四宗,有大宗則事五宗。禰謂父也。

《大宗別子為祖》

「別子」者,謂諸侯嫡子之弟,別於正適也。「為祖」者,別與 後世為始祖也。

《繼別為宗》

謂「別子之適長子,繼別子與族人,為百世不遷之宗」 也。

《繼禰者為小宗》

謂「別子之次子,以其長子繼己為小宗」,而其同父兄 弟宗之也。

《有五世則遷之宗》

繼禰之小宗,則同父兄弟宗之;繼祖之小宗,則堂兄 弟宗之;繼曾祖之小宗,則再從兄弟宗之;繼高祖之 小宗,則三從兄弟宗之。至於四從,則親屬盡絕,所謂 「五世則遷」者也,是之謂「小宗。」

始祖始有封爵及始遷者為始祖長子繼之,子孫世 世為大宗統,族人主始祖墓祭,百世不遷。

高祖傳至元孫為繼高祖小宗統三從兄弟,主高祖 廟祭,至其子五世則遷。

曾祖傳至曾孫,為「繼曾祖。」小宗統再從兄弟主曾祖 廟祭,至其孫五世則遷。

祖傳至孫,為繼祖。小宗統從兄弟,主祖廟祭,至曾孫 五世則遷。

禰所生子為「繼禰小宗統親兄弟主禰廟祭,至元孫 五世則遷。」

《大宗子》

按:諸侯適長為世子,繼諸侯正統。其次適為別子,別 子所生之長子,乃大宗子。今法,長子死,主父喪用次 子,不用姪宗子法立則用長子之子。

《小宗子》

按:《別子》之庶子所生之長子,乃小宗子也。

或問:「如何謂之別子?」曰:「別子,諸侯之弟,別於正適也。 不得稱其父,又不可宗嗣君,又不可無統屬。故死後 別子孫立此別子為始祖。所謂『別子為祖』,即『大宗』之 『祖』,讀為『分別』之別。」

或問:「小宗欲立祠堂,止立當祭之龕,卻是四龕俱立?」 曰:「按本註:『四龕俱立,若世數未滿,且虛其不當祭之 龕,待他日世數滿,然後遍祭』」四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