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眾賓,眾賓之長升,拜受者三人。
〈注〉「長其老」者,言三人則眾賓多矣。〈疏〉云「主人揖升」者,從三人為首,一一揖之而升也。云「降洗,升實爵」者,以下不更言洗,則以下因此不復洗矣。云「西階上獻眾賓」者,下別言眾賓之長三人,則眾賓之中兼言堂下眾賓,故鄭云眾賓多矣。自三人已下,于下便以次歷言之矣。云「拜受者三人」,則堂下眾賓不拜受矣。
主人拜送。
〈注〉于眾賓右。〈疏〉約上文《介右》而知也。
坐祭,立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降復位。
〈注〉既卒也。「卒爵不拜,立飲立授」,賤者禮簡。〈疏〉「賓賢能。」以賢者為賓;其次為介,不問長幼。其三賓德劣于賓、介則數年之長幼,故上眾賓之長也。坐祭,與賓、介同,不拜既爵,立飲,立授,則異賤,故禮簡也。
眾賓獻則不拜受爵,坐祭,立飲。
〈注〉次三人以下也,「不拜」禮彌簡。〈疏〉此堂下眾賓,又簡于三人也。
每一人獻,則薦諸其席。
〈注〉謂《三人》也。〈疏〉以其言「席」,又下別言「眾賓」,則此是三人也。
眾賓辯有脯醢。
〈注〉「亦每獻薦于其位」,「位」在下。《今文辯》皆作「遍。」〈疏〉以其言堂下立侍,不合有席。既不言席,故位在下。既不言其數,則鄉人有學識者,皆來觀禮,皆入飲酒之內。是以《鄉射》云:「旅酬堂上辯,卒受者興。」以旅在下者,明眾賓在堂下也。
主人以爵降,奠于篚。
〈注〉不復用也。
揖讓升,賓厭介升,介厭眾賓升,眾賓序升,即席。
〈注〉序,次也。即,就也。今文厭皆為「揖。」〈疏〉「眾賓序升」者,謂三賓堂上有席者,以年長為首,以次即席也。云「今文厭皆為揖,不從」者,以賓相引以手,不得為揖故也。
右主人獻眾賓
一人洗,升,舉觶于賓。
〈注〉一人,主人之吏,發酒端曰「舉。」〈疏〉此一人舉觶為旅酬也。云「發酒端曰舉」者,從上至下,遍飲訖,又從上而起也。
實觶,西階上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席末答拜。坐祭, 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答拜。降洗,升實 觶,立于西階上。賓拜。
〈注〉賓拜拜,將受觶。〈疏〉云「賓席末,答拜」者,謂于席西南面,非謂席上近西為末,以其無席上拜法也。已下賓拜皆然。
進坐奠觶于薦西。賓辭,坐受以興。
〈注〉舉觶不授下主人也。言「坐受」者,明行事相接,若親受,謙也。〈疏〉上獻賓,皆親授而奠之。今不親授,是下主人。《鄉射》注云:「不授,賤不敢也。」若于人手相接受,名為受。不于人取之,不得言受。今于地取之而言受者,以主人奠之,賓取之而無隔絕,雖于地若手授之也。
舉觶者西階上拜送。賓坐奠觶于其所。
〈注〉所薦西也。〈疏〉「賓奠于其所」者,待作樂後,立司正,賓乃取此觶以酬主人,以其將舉,故且奠之于右也。
舉觶者降。
〈注〉事已。〈疏〉案《鄉射》「舉觶者降」,後有大夫,此不言者,大夫觀禮之人,或來或否,故不言也。
右一人舉觶
設席于堂廉,東上。
〈注〉為工布席也。側邊曰廉。《燕禮》曰:「席工于西階上,少東。樂正先升,北面。」此言樂正先升,立于西階東,則工席于階東。〈疏〉引《燕禮》者,欲證此席為工,又以此經云「堂廉東上」,不言階東,故取《燕禮》此下云「樂正于西階東而立」,在工西,則知工席更在階東北面可知也。
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二人,皆左何瑟後首,挎越內 弦,右手相。
〈注〉四人,大夫制也。二瑟,二人鼓瑟,則二人歌也。瑟先者,將入序在前也。相扶工也,眾賓之少者為之,每工一人。《鄉射禮》曰:「弟子相工,如初入,天子相工使視瞭者」,凡工,瞽矇也,故有扶之者。師冕,見及階,子曰「階也。及席,子曰:『席也』。」固相師之道。後首者,變于君也。挎,持也。瑟者,則為之持瑟。其相歌者,徒相也。越,瑟下孔也,內弦側擔之者。〈疏〉此《鄉大夫飲酒》而云四人,大射諸侯禮而云六人,若然,士當二人,天子當八人,為差次也。工四人,二人瑟,相二人,則工二人歌。雖不言相,亦二人可知。以空手無事,故不言也。相工之事,天子使視瞭為之,《周禮視瞭職》云「凡樂事相瞽」是也。鄭司農云:「無目眹謂之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