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3 (1700-1725).djvu/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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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相對,以大辛熱藥療之,必減也。酸味者,收氣也, 西方肺金旺也。寒水乃金之子,子能令母實,故用大 鹹熱之劑瀉其子,以辛熱為之佐,而瀉肺之實,《病機》 作熱攻之,誤矣。蓋雜病酢心,濁氣不降,欲為中滿寒 藥,豈能治之乎?」此東垣之說也。余謂其最為得理,但 其立言太諱,如所云收氣,及西方金旺,水為金子等 義,人有未達,每多忽之。即在丹溪,亦曰:「東垣不言外 得風寒,而作收氣立說,欲瀉肺金之」實,又謂寒藥不 可治酸,而用安胃湯、加減二陳湯,俱犯丁香,且無治 濕熱鬱積之法,為未合經意也。因考丹溪治法,則用 茱連丸、二陳湯,且曰:「宜用炒吳茱萸,順其性而折之, 乃反佐之法也,必用黃連為君以治之。」此丹溪之意, 亦主於熱,正與東垣相反,而欲以芩、連治吐酸,則不 可不辨也。故余以東垣之說,請為之疏焉。夫所謂收 氣者,金氣也,即秋氣也。《內經》曰:「秋氣始於上。」蓋陰盛 之漸,必始於上,以陽氣之將退也;寒肅之漸,必始於 上,以陽氣之日降也。其云金旺者,非云肺氣之充實, 正言寒氣之有餘也。其云子令母實者,以寒在上焦, 則收氣愈甚,故治用鹹熱等劑,以瀉其子,亦無非扶 陽抑陰之道,最切當也。丹溪未達其意,而反以非之, 抑又何也?即如丁香,氣味辛爽,無毒。凡中焦寒滯,氣 有不順者,最其所宜,又何至以「犯」字相戒,而使後人 畏之如虎耶?蓋丹溪但知丁香不可犯,而不知黃連、 黃芩,又豈吞酸證所宜輕犯者哉!然說雖如此,而說 有未盡,則云寒云熱,猶不無疑,謹再竟其說焉。 吐酸證諸言為熱者,豈不各有其說?在劉河間則曰: 「如飲食熱,則易酸矣。」在戴原禮則曰:「如穀肉在器,濕 熱則易為酸也。」又有相傳者曰:「觀之造酒者,涼作則 甘,過熱則酸,豈非酸由熱乎?」諸說如此,宛然可信,而 欲人不從,不可得也。凡諸似是而非者,正以此類譬 之。射者但能不離於前後左右,便云高手。不知犯此 四字,尚足以言射乎?而諸家之說,亦猶是耳。何以見 之?蓋察病者當察以理,察理者當察以真。即如飲食 之酸由乎熱,似近理矣。然食在釜中,使能化而不酸 者,此以火力強,而速化無留也。若起置器中,必久而 後酸,此停積而酸,非因熱而酸也。嘗見水漿冷積既 久,未有不酸者,「此言熱也,因不行也。」又云:「造酒者熱 作則酸」,亦似近理。然必於二三日之後,鬱熱不開,然 後成酸,未有熱作及時,而遂致酸者。且人之胃氣,原 自大熱,所以三餐入胃,俱能頃刻消化,此方是真陽 火候之應。若如造酒者,必待竟日而後成,則日不再 餐,胃氣能無憊乎?若必如冷作之不酸,方云無火,則 「飲食之化,亦須旬日」,此其胃中陽氣不已竭乎?是可 見胃氣本宜煖,稍涼不可也;酒甕本宜疏,鬱悶不可 也。故酒甕之化,亦安能如胃氣之速,而胃氣之健,又 安可同酒甕之遲乎?此其性理相懸,奚啻十倍,有不 待辨也明矣。且人之餘食在胃,以速化為貴,若胃中 陽氣不衰,而健運如常,何酸之有?使火力不到,則其 化必遲,食化既遲,則停積不行,而為酸為腐,此酸即 敗之漸也。故凡病吞酸者,多見飲食不快,自食有不 快,必漸至中滿痞隔泄瀉等證,豈非脾氣不強,胃脘 陽虛之病,而猶認為火,能無誤乎?余向在燕都,嘗有 一縉紳患此而求治者,余告以寒,彼執為熱,堅持造 酒之說,以相問難,莫能與辨,竟為芩、連之屬所斃,而 終不能悟,豈非前說之誤之也耶?亦可哀矣!余故曰: 人之察理,貴察其真。若見理不真,而疑似固執,以致 釀成大害者,無非此類。此似是而非之談,所以不可 不辨也。

吞酸之與吐酸證有三種,凡喉間噯噫,即有酸水如 酢浸心。雜不堪者,是名吞酸,即俗所謂作酸也。此 病在上脘最高之處,不時見酸,而泛泛不寧者是也。 其次則非如吞酸之近,不在上脘,而在中焦胃脘之 間,時多嘔惡,所吐皆酸,即名吐酸,而渥渥不行者是 也。又其次者,則本無吞酸吐酸等證,惟或偶因嘔吐, 所出或酸或苦,及諸不堪之味,此皆腸胃中痰飲積 聚,所化氣「味,每有濁惡如此,此又在中脘之下者也。 但其順而下行,則人所不覺,逆而上出,則喉口難堪 耳。凡此三者,其在上中二脘者,則無非脾胃虛寒,不 能運化之病,治此者非溫不可,其在下脘偶出者,則 寒熱俱有,但當因證以治其嘔吐,嘔吐止則酸苦無 從見矣。」雖然,此亦余之論證,故不得不曲進其說。若 以實理言之。則凡胃強者。何暇計及於酸苦。其有酸 苦者。必其停積不行而然。此宜隨證審察。若無熱證 熱脈可據而執言濕中生熱。無分強弱。惟用寒涼。則 未有不悮者矣。

《論治》

治「吞酸吐酸,當辨虛實之微甚,年力之盛衰,實者可 治其標,虛者必治其本。」

凡胃氣未衰,年質壯盛,或寒或食,偶有所積而為酸 者,宜用行滯溫平之劑,以二陳湯、平胃散、和胃飲之 類主之。中氣微寒者,宜加減二陳湯,或橘皮湯,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