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6 (1700-1725).djvu/4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蘇、葶藶,中滿分消湯丸,欲何為耶?《金匱》於小溲微覺 不利,蚤用文蛤一味治之,方書從不錄用。詎知軟堅 之品,非劫陰即傷陰,獨此一種,平善無過,兼可利水, 誠足寶乎?潔古謂:「能食而渴者,白虎加人參湯。不能 食而渴者,錢氏白朮散加葛根。」末傳瘡疽者,火邪盛 也,急攻其陽,無攻其陰。下焦元氣,得強者生,失強者 死。末傳中滿者高消,中消制之太過,速過病所,上熱 未除,中寒復起,非藥之罪,用藥時失其緩急之制也。 潔古老人可謂空谷足音矣,所云「無攻其陰,得強者 生,失強者死」,皆慮泉竭之微言,令人聳然起敬。於是 追步後塵,徐商一語曰:三消總為火病,豈待末傳瘡 疽,始為火邪勝耶?然火之在陽在陰,分何臟腑,合何 臟腑,宜升宜降,宜折宜伏,各各不同,從其性而治之, 使不相扞格,乃為良法。若不治其火,但治其熱,火無 所歸,熱寧有止耶?如腎消,陰病用六味丸,陽病用八 味丸,此亦一法。若謂下消,只此一法,其去中消宜下 之說,能以寸哉。

《內經·陰陽別論》曰:「二陽結謂之消。」二陽者,陽明也。手 陽明大腸主津,病消則目黃口乾,是津不足也。足陽 明胃主血,病熱則消穀善饑,血中伏火,乃血不足也。 結者,津血不足,結而不行,皆燥之為病也。

《內經》曰:「心移熱於肺,傳為膈消。」張子和謂「膈消猶未 及於肺,至心移寒於肺,乃為肺消。」如此泥文害意,非 能讀《內經》者也。豈有心移熱於肺,肺傳其熱於膈,猶 未及肺之理?必變經文為「心移熱於膈,傳為肺消」,乃 不泥乎?要識心肺同居膈上,肺為嬌臟,移寒移熱,總 之易入。但寒邪入而外束,熱邪入而外傳,均一肺消 而治,則有分矣。

劉河間論三消之疾,本濕寒之陰氣極衰,燥熱之陽 氣太甚,六氣中已遺風火二氣矣。且以消渴、消中、消 腎分名三消,豈中下二消無渴可言耶?及引《經》言「有 心肺氣厥而渴,有肝痹而渴,有痹熱而渴,有胃與大 腸結熱而渴,有脾痹而渴,有腎熱而渴,有小腸痹熱 而渴。」愈推愈泛,其不合論消渴,但舉渴之一端,為燥 熱亡液之驗,誠不可解。《玉機微義》深取其說,發暖藥 補腎之誤。吾不知暖藥果為何藥也?世豈有以暖藥 治消渴之理哉?其意蓋在非《金匱》之主腎氣丸耳。夫 腎氣丸蒸動腎水,為治消渴之聖藥,後世咸知之,而 何柏齋復辨之昌,恐後學偶閱子和、宗厚之說,反滋 疑眩,故再陳之。

癉,成為消中,胃熱極深,胃火極熾,以故能食易饑多 渴。諸家咸謂宜用大承氣湯下之矣。不知積漸之熱, 素蘊之火,無取急下,下之亦不去,徒傷腸胃,轉增其 困耳。故不得已而用大黃,當久蒸以和其性,更不可 合枳實、厚朴同用,助其疾趨之勢。潔古用本方,更其 名曰順利散,隱然取順利,不取攻劫之意。方下云:「治 中消熱在胃而能食,小便赤黃,微利至不欲食為效」, 不可多利,昌恐微利至不欲食,胃氣已不存矣。承氣 非微利之法,而可瀆用乎?子和更其方為加減三黃 丸,合大黃、芩、連用之,不用枳、朴矣。方下云:「治丹石毒 及熱渴,以意測度,須大實者方用。」曾不思消渴證真 氣為熱火所耗,幾見有大實之人耶?然則欲除胃中 火熱,必如之何而後可。昌謂「久蒸大黃與甘草合用, 則急緩互調,與人參合用,則攻補兼施。如充國之屯 田金城,坐困先零,庶幾可圖三年之艾。」目前縱有乘 機鬥捷之著,在所不舉,如之何欲取效眉睫耶?昔賢 過矣。

《律五條》

凡治初得消渴病,不急生津補水,降火徹熱,用藥無 當,遷延誤人,醫之罪也。

凡治中消病成,不急救金水二臟,泉之竭矣。不云「自 中」,醫之罪也。

凡治肺消病,而以地黃丸治其血分;腎消病而以白 虎湯治其氣分,執一不通,病不能除,醫之罪也。 凡消渴病少愈,不急回枯澤槁,聽其土燥不生,致釀 瘡疽無救,醫之罪也。

凡治消渴病,用寒涼太過,乃至水勝火湮,猶不知反, 漸成腫滿,不救,醫之罪也。

《景岳全書》
臣張介賓著

《論證》

三消之病,三焦受病也。上消者,渴證也。大渴引飲,隨 飲隨渴,以上焦之津液枯涸。古云「其病在肺」,而不知 心脾陽明之火,皆能熏炙而然,故又謂之膈消也。 中消者,中焦病也。多食善饑,不為肌肉,而日加削瘦, 其病在脾胃,又謂之消中也。

下消者,下焦病也。小便黃赤,為淋為濁,如膏如脂,面 黑耳焦,日漸消瘦,其病在腎,故又名「腎消」也。此三消 者,古人悉認為火證,然有實火者,以邪熱有餘也。有 虛火者,以真陰不足也。使治消證而不辨虛實,則未 有不誤者矣。

消證有陰陽,尤不可不察。如多渴者,曰消渴;善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