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1 (1700-1725).djvu/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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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乘隔,必有偏之者,偏陽則多熱,偏陰則多寒。許 仁則曰:「病有乾霍亂,有濕霍亂。乾霍亂死者多,濕霍 亂死者少。」蓋吐利則所傷之物得以出泄,雖霍亂甚 則止於胃中,水穀泄盡則止矣,所以死者少。及其乾 霍亂而死多者,以其上不得吐,下不得利,則所傷之 物不得出泄,擁閉正氣,關隔陰陽,煩擾悶亂,躁無所 安,喘脹乾霍亂而死。嗚呼。食飲有節。起居有常者。豈 得致霍亂耶。飲食自倍。腸胃乃傷。喪身之由。實自致 爾。

畜血

傷寒畜血,何以明之?畜血者,血在下焦,結聚而不行, 畜積而不散者是也。血菀於上而吐血者,謂之薄厥; 留於下而瘀者,謂之畜血。此由太陽隨經,瘀熱在裡, 血為熱所摶結而不行,畜於下焦之所致。《經》曰:太陽 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 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鞕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 抵當湯主之者是也。大抵看傷寒,必先觀兩目,次看 口舌,然後自心下至小腹,以手攝按之,覺有滿鞕者, 則當審而治之。如少腹覺有鞕滿,便當問其小便。若 小便不利者,則是津液留結,可利小便。若小便自利 者,則是畜血之證,可下瘀血。《經》曰:傷寒有熱,少腹滿, 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又曰:太陽病,身黃, 脈沉結,少腹鞕,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 人如狂者,血證諦也,皆須抵當圓下之愈。陽明證,其 人喜忘,屎雖鞕,大便反易,其色必黑,亦是畜血之證。 畜血於下,所以如狂者,經所謂熱結膀胱,其人如狂 者是也。血瘀於下,所以喜忘者,《內經》曰:「血并於下,亂 而喜忘者」是也。二者若有其一,則為畜血證明矣。畜 血之證,又有輕重焉,如狂也,喜忘也,皆畜血之甚者, 須扺當湯圓以下之。如外已解,但小腹急結者,則為 畜血之輕也,須桃仁承氣湯以利之。醫之妙者何也? 在乎識形證,明脈息,曉虛實,知傳變。其於形證之明 者,眾人所共識,又何以見其妙?必也形證之參差,眾 人所未識,獨識之乃所以為妙。且如病人無表裡證, 發熱七八日,雖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 合熱則消穀善饑,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此有瘀血,抵 當湯主之。當不大便六七日之際,又無喜忘如狂之 證,亦無少腹鞕滿之候,當是之時,與承氣湯下者多 矣,獨能處以抵當湯下之者,是為醫之妙者也。若是 者,何以知其有畜血也?且脈浮而數,浮則傷氣,數則 傷血,熱客於氣則脈浮,熱客於血則脈數,因下之後, 浮數俱去則已。若下之後數去,其脈但浮者,則榮血 間熱去而衛氣間熱在矣,為邪氣獨留,心中則饑,邪 熱不殺穀,潮熱發渴也。及下之後,浮脈去而數不解 者,則衛氣間熱去而榮血間熱在矣。熱氣合并,迫血 下行,胃虛協熱,消穀善饑,血至下焦,若下不止,則血 得以去,泄必便膿血也。若不大便六七日,則血不得 出泄,必畜在下焦為瘀血,是須抵當湯下之。此實疾 證之奇異,醫法之元微,能審諸此者,真妙醫也。

勞復

《傷寒》勞復,何以明之?勞為勞動之勞,復為再發也。是 傷寒差後,因勞動再發者是也。傷寒新差後,血氣未 平,餘熱未盡,勞動其熱,熱還經絡,遂復發也。此有二 種:一者因勞動外傷,二者因飲食內傷。其勞動外傷 者,非止強力搖體持重遠行之勞,至於梳頭洗面則 動氣,憂悲思慮則勞神,皆能復也。況其過用者乎!其 飲食內傷者,為多食則遺,食肉則復者也。《內經》曰:「熱 病已愈,而時有遺者」,何也?以熱甚而強食之,病已衰 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留薄,兩陽相合,故有所遺。經 曰:病已差,尚微煩,設不了了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 令微煩,損穀則愈。夫傷寒邪氣之傳,自表至裡,有次 第焉。發汗、吐、下,自輕至重,有等差焉。又其勞復則不 然,見其邪氣之復來也,必迎奪之,不待其傳也。《經》曰: 大病差後勞復者,枳實梔子豉湯主之。若有宿食加 大黃,且枳實梔子豉湯則吐之,豈待虛煩懊憹之證? 加大黃則下之,豈待腹滿讝語之候?《經》曰:傷寒差後, 更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脈浮,以汗解之;脈沉實者, 以下解之。亦是便要「折其邪也。」蓋傷寒之邪,自外入 也;勞復之邪,自內發也。發汗吐下,隨宜施用焉。嗚呼! 勞復也,食復也,諸勞皆可及御內則死矣。若男女相 易,則為陰陽易,其不易自病者,謂之「女勞復」,以其內 損真氣,外動邪熱,真虛邪盛,則不可治矣。昔督郵顧 子獻不以華敷之診為信,臨死致有舌出數寸之驗。 由此觀之。豈不與後人為鑒誡哉。

《元張從政儒門事親》

解利傷寒

人冒風,時氣濕病,傷寒三日以裡,頭痛身熱惡寒,可 用通聖散、益元散各五七錢。水一大椀,入生薑十餘 片,連鬚蔥白十餘莖,豆豉一撮,同煎三五沸,去滓,稍 熱先以多半投之,良久用釵子於喉中探引吐了,不 宜漱口,次用少半亦稍熱投之,更用蔥酢酸辣湯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