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1 (1700-1725).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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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夫未有不治而獲生者也。予嘗用《解利兩感》神方, 間有生者,十得二三,故立此方,以待好生君子。

《論表裡中三證》

假令少陽證,頭痛,往來寒熱,脈浮弦,此三證,但有一 者,是為表也。口失滋味,腹中不和,大小便或閉而不 通,或泄而不調,但有一者,是為裡也。如無上下表裡 證,餘者皆虛熱也,是在其中矣。

《論傳經》

陽中之陰水,太陽是也,為三陽之首,能循經傳,亦能 越經傳,陽中之陽土,陽明是也。夫陽明為中州之土, 主納而不出,如太陽傳至此,名曰「循經傳」也。陽中之 陽木,少陽是也。上傳陽明,下傳太陰,如太陽傳至此, 為越經傳也。陰中之陰土,太陰是也。上傳少陽為順, 下傳少陰為逆,此為上下傳也,如太陰傳太陽,為誤 下傳也。陰中之陽,水少陰是也。上傳太陰為順,下傳 厥陰為生。如太陽傳至此,乃表傳裡也。陰中之陰,木 厥陰也。上傳少陰為實,再傳太陽為自愈也。

太陽者,乃巨陽也,為諸陽之首。膀胱經病,若渴者,自 入於本也,名曰「傳本。」太陽傳陽明胃土者,名曰「循經 傳。」為發汗不徹,利小便,餘邪不盡,透入於裡也。太陽 傳少陽膽木者,名曰《越經傳》。為元受病,脈浮無汗,當 用麻黃而不用之故也。太陽傳少陰腎水者,名曰「表 傳裡。」為得病急,當發汗,而反下汗不發,所以傳也。太 陽傳太陰脾土者。名曰誤下傳。為元受病。脈緩有汗。 當用桂枝而反下之所致也。當時腹痛。四肢沉重。太 陽傳厥陰肝木者。為三陰不至於首。唯厥陰與督脈 上行。與太陽相接。名曰「循經得度傳。」

《太陽證》

太陽證,頭項痛,腰脊強,發熱惡寒,無汗,脈尺寸俱浮 而緊,是發於陽。陽者衛也,麻黃湯主之。

太陽證,頭項痛,腰脊強,發熱惡寒,自汗,脈尺寸俱浮 而緩者,榮也,桂枝湯主之。

太陽證頭痛發熱,自汗惡風,脈當緩而反緊,傷風得 傷寒脈也。太陽證頭痛發熱,無汗惡寒,脈當急而反 緩,傷寒得傷風脈也。二證脈不同,《本經》大青龍湯主 之,易老桂枝麻黃各半湯,此言外之意。楊氏云:非明 脈者,不可用大青龍湯,以其有厥逆,筋惕,肉瞤及亡 陽之失也。故易老改為九味羌活湯,而不用桂枝麻 黃也。羌活湯不論有汗無汗。悉宜服之。但有緩急不 同矣。

太陽證發熱惡寒,自汗,脈緩。太陽證發熱惡風,無汗, 脈緩。此二證,《易老元》將桂枝二、麻黃一治之後,復改 用羌活湯。

太陽頭痛

太陽膀胱脈浮緊,直至寸口,所以頭痛者,頭與寸口 俱高之分也,兼厥陰與督脈會於巔,逆太陽之經上 而不得下,故壅滯為頭痛於上也。左手浮弦,胸中痛 也;沉弦,背愈痛。右手浮弦者亦然。頭痛者木也,最高 之分,惟風可到,風則溫也,治以辛涼,秋尅春之意,故 頭痛皆以風藥治之者,總其體之常也。然各有三陰 三陽之異焉。故「太陽則宜川芎。陽明則宜白芷。少陽 則宜柴胡。太陰則宜蒼朮。少陰則宜細莘。厥陰則宜 吳茱萸也。」

治不可越經

假令治太陽陽明,不可遺太陽,而只用陽明藥,餘倣 此。用《三陽經》解藥後,身反覆重者,若煩,則是有陽明 也。若不煩而反覆輕者,知不傳三陰也。不傳三陰,則 為解也。大抵三陰之體靜重與濕相同。傷寒五日後 發無汗,謂穀消水去形亡,故下之;三日前,謂內有水 穀,故汗之。

太陽禁忌

小便不利。不可更利之。利之是謂犯本。則邪氣入裡 不能解。此犯之輕也。以是五苓散不可妄用。

大便不可易動,動之是謂動血,是謂犯禁,此犯之重 也。表在不可下,下之是為犯禁,此犯之尤重也。下之 為惡風、惡寒、頭痛,待表證悉罷,方可下之也。脈浮緊 者,犯之必結胸;脈浮緩者,犯之必痞氣。

當汗

不咽乾。不衄。不淋。不渴。小便自利。不經發汗。則當發 之。

不當汗

咽乾,淋渴,鼻衄,小便不利。已經發汗,不得重發。如無 已上忌證,雖發汗,邪氣未盡,亦得重發之。

當汗不汗

其證為風寒所傷,陽氣下陷,入於內而排風水上行 經絡之間,本當發汗以徹其邪,醫失汗之故生黃也。 脾主肌肉,四肢寒濕,與內熱相合而生黃也。

發汗過多

其證因「發汗太過,腠理開泄,汗漏不止,故四肢急,難 以屈伸。」

不當汗而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