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1 (1700-1725).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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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夏至前胸膈滿悶、嘔逆氣塞、腸鳴腹痛、身體拘急、手

足逆冷等證,視為溫暑」,謂「與仲景三陰寒證,脈理同 而證不同」,遂別立溫中法以治。夫仲景所敘「三陰寒 證」,乃是冬時即病之傷寒,故有此證。今欲以仲景所 敘「三陰寒證」,求對於春夏溫暑之病,不亦。乎?雖然, 祗和未悟仲景立法本旨,而又適當溫暑病作之際, 其為惑也固宜。以余觀之,其胸膈滿悶,嘔逆氣塞等 證,若非內傷冷物,則不正暴寒所中,或過服寒藥所 變,或內外俱傷於寒之病也。且祗和但曰「寒而當溫」, 然未嘗求其所以為寒之故。能求其故,則知溫暑本 無寒證矣。攷之《仲景書》,雖有陰毒之名,然其所敘之 證,不過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而已,並不言陰 寒極甚之證。況其所治之方,亦不過升麻、甘草、當歸、 𪔀甲而已,並不用大溫大熱之藥。是知仲景所謂陰 毒者,非陰寒之病,乃是感天地惡毒異氣入於陰經, 故曰陰毒耳。後之論者,遂以為陰寒極甚之證,稱為 陰毒,乃引仲景所敘「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數 語,併而言之,卻用附子散、正陽散等藥以治。竊謂陰 寒極甚之證,固亦可名為陰毒,然終非仲景所以立 名之本意。觀後人所敘陰毒,與仲景所敘陰毒,自是 兩般,豈可混論?後人所敘陰毒,亦只是內傷冷物,或 不正暴寒所中,或過服寒藥所變,或內外俱傷於寒 而成耳,非天地惡毒異氣所中者也。朱奉議作《活人 書》,累數萬言,於仲景《傷寒論》多有發明。其傷寒即入 陰經為寒證者,諸家不識,而奉議識之,但惜其亦不 知仲景專為即病者立法,故其書中每每以傷寒溫 暑混雜議論,竟無所別。況又視《傷寒論》為全書,遂將 次傳陰經熱證,與即入陰經寒證,牽合為一立說。且 謂「大扺傷寒,陽明證宜下,少陰證宜溫」,而於所識即 入陰經之見,又未免自相悖矣。夫陽明證之宜下者, 固為邪熱入胃,其少陰證果是傷寒傳經,熱邪亦可 溫乎?況溫病、暑病之少陰,尤不可溫也。自奉議此說 行,而天下後世蒙害者不少矣。迨夫成無己作《傷寒 論註》,又作《明理論》,其表章名義,纖悉不遺,可謂善羽 翼仲景者。然即入陰經之寒證,又不及朱奉議之識, 況即病立法之本旨乎?宜其莫能知也。惟其莫知,故 於三陰諸寒證,止隨文解義而已,未嘗明其何由不 為熱而為寒也。至於劉守真出,亦以溫暑作《傷寒》立 論,而遺即病之傷寒,其所處辛涼解散之劑,固為昧 者。有中風傷寒錯治之失,而立蓋亦不無桂枝麻黃 難用之惑也。既惑於此,則無由悟夫仲景立桂枝麻 黃湯之有所主用,桂枝麻黃湯之有其時矣。故其《原 病式》有曰:「夏熱用麻黃、桂枝之類,熱藥發表,須加寒 藥。不然,則熱甚發黃或斑出矣。」殊不知仲景立麻黃 湯、桂枝湯,本不欲用於夏熱之時也。苟悟夫桂枝麻 黃「湯,本非治溫暑之劑,則群疑冰釋矣。何也?夫寒之 初客於表也,閉腠理,鬱陽氣而為熱,故非辛溫之藥, 不能開腠理以泄其熱,此麻黃湯之所由立也。至於 風邪傷表,雖反疎腠理而不能閉,然邪既客表,則表 之正氣受傷而不能流通,故亦發熱也。必以辛甘溫 之藥發其邪,則邪去而腠理自密矣,此」桂枝湯之所 由立也。其所以不加寒藥者,蓋由風寒在表,又當天 令寒冷之時,而無所避故也。後人不知仲景立法之 意,故有惑於麻黃、桂枝之熱,有犯於春夏之司氣而 不敢用,於是有須加寒藥之論。夫欲加寒藥於麻黃 桂枝湯之中,此乃不悟其所以然,故如此耳。若仲景 為溫暑立方,必不如此,必別有法。但惜其遺佚不傳, 致使後人有多岐之患。若知仲景《傷寒論》專為即病 傷寒作,則知麻黃、桂枝所以宜用之故,除傳經熱證 之外,其直傷陰經,與太陽不鬱熱即傳陰經諸寒證, 皆有所歸著,而不復疑為寒藥誤下而生矣。若乃春 夏有惡風惡寒,純類傷寒之證,蓋春夏暴中風寒之 新病,非冬時受傷,過時而發者。不然,則或是溫暑將 發,而復感於風寒,或因感風寒而動乎久鬱之熱,遂 發為溫暑也。仲景曰:「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 溫病。」觀此則知溫病不當惡寒而當渴,其惡寒而不 渴者,非溫病矣。仲景雖不言暑病,然暑病與溫病同, 但復過一時而加重於溫病耳。其不惡寒而渴,則無 異也。春夏雖有惡風惡寒表證,其桂枝麻黃二湯,終 難輕用,勿泥於「發表不遠熱」之語也,於是用辛涼解 散,庶為得宜。苟不慎而輕用之,誠不能免夫狂躁、斑 黃、衄血之變,而亦無功也。雖或者行桂枝、麻黃於春 夏而效,乃是因其辛甘發散之力,偶中於萬一,斷不 可視為常道而守之。今人以敗毒散、參蘇飲、通解散、 百解散之類,不問四時中風、傷寒,一例施之,雖非至 正之道,較之不慎,而輕用麻黃、桂枝於春夏以致變 者,則反庶幾。然敗毒散等,若用於春夏,亦止可治暴 中風之證而已。其冬時受傷,過時而發之溫病、暑病, 則不宜用也,用則非徒無益,亦反害之矣。縱或有效, 亦是偶然。彼冬時傷寒,用辛涼發表而或效者,亦偶 然也。凡用藥治病,其既效之後,須要明其當然與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