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1 (1700-1725).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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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其脈之長而不短。知元氣未漓。其病為自愈也。註不審來意。謂濇為血凝氣滯。大謬。豈有血凝氣滯。反為欲愈之理耶。

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

太陰脈尺寸俱沉細,今脈浮則邪還於表可知矣,故仍用桂枝解肌之法也。夫《太陽經》中,以浮緩為中風,浮緊為傷寒,故此不重贅,但揭一「浮」字,其義即全該風邪用桂枝湯,其脈之浮緩,不待言矣。然則寒邪之脈浮緊,其當用麻黃湯,更不待言矣。況《少陽篇》中云: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早已挈明用麻黃湯之義。故於太陰證中。但以桂枝互之。乃稱全現全彰也。不然同一浮脈。何所見而少陽當用麻黃。太陰當用桂枝也哉。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 四逆輩。

謂自利不渴,濕勝也,故用四逆輩,以燠土燥濕,此老生腐談,非切要也。仲景大意,以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分經》辨證,所關甚鉅。蓋太陰屬濕土,熱邪入而蒸動其濕,則顯有餘,故不渴而多發黃;少陰屬腎水,熱邪入而消耗其水,則顯不足,故口渴而多煩燥。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繫在太陰,太陰當發身 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 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穢腐當去故也。

太陰脈本緩,故浮緩雖類太陽中風,然手足自溫,則不似太陽之發熱,更不似少陰、厥陰之四逆與厥,所以繫在太陰,允為恰當也。太陰脈見浮緩,其濕熱交盛,勢必蒸身為黃。若小便自利者,濕熱從水道暗泄,不能發黃也。前《陽明篇》中,不能發黃以上語句皆同,但彼以胃實而便鞕,其證復轉陽明;此以脾實而下穢腐,其證正屬太陰耳。至七八日,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其證又與少陰無別,而利盡穢腐當自止,則不似少陰之煩躁有加,下利漫無止期也。況少陰之煩而下利,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仍為欲愈之候,若不辨晰,而悮以四逆之法治之,幾何不反增危困耶?雖陽明與太陰腑臟相連,其便鞕與下利,自有陽分陰分之別。註家歸重於脾。謂脾為胃行津液則如此。不為胃行津液則如彼。似是而非。全失仲景「三陰互發」之旨。

「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 枝加芍藥湯主之。

太陽病之悮下,其變皆在胸脅以上。此之悮下,而腹滿時痛,無胸脅等證,則其邪已入陰位,所以屬在太陰也。仍用桂枝解肌之法,以升舉陽邪,但倍芍藥以收太陰之逆氣。本方不增一藥,斯為神耳。

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大實大滿。宜從急下。然陽分之邪。初陷太陰。未可峻攻。但於桂枝湯中少加大黃。七表三裏。以分殺其邪可也。

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 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

此段叮嚀與《陽明篇》中互發。陽明曰:「不轉失氣」,曰「先鞕後溏」,曰「未定成鞕」,皆是恐傷太陰脾氣。此太陰證而脈弱便利,減用大黃芍藥,又是恐傷陽明胃氣也。

太陰病欲解時,從亥至丑上。

《少陰經前篇凡本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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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昌曰:「傳經熱邪,先傷經中之陰,甚者邪未除而陰已竭。獨是傳入少陰,其急下之證,反十之三;急溫之證,反十之七。而宜溫之中,復有次第不同,毫釐千里。粗工不解,必於曾犯房勞之證,始敢用溫,及遇一切當溫之證,反不能用。詎知未病先勞其腎水者,不可因是遂認為當溫也。必其人腎中之真陽素虧,復因」 汗吐、下擾之外出而不能內返,勢必藉溫藥以回其陽,方可得生,所以傷寒門中,亡陽之證最多,即在太陽已有種種危候。至傳少陰,其辨證之際,仲景多少遲徊顧惜,不得從正治之法,清熱奪邪,以存陰為先務也。今以《從權溫經》之法,疏為前篇,正治存陰之法,疏為後篇,俾學者免臨岐之惑云。

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莘湯主 之。

「脈沉為在裏」,證見少陰,不當復有外熱。若發熱者,乃是少陰之表邪,即當行散表之法者也。但三陰之表法,與三陽迥異,三陰必以溫經之藥為表,而少陰尤為緊關,故麻黃與附子合用,俾外邪出而真陽不出,纔是少陰表法之正也。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 子湯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