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1 (1700-1725).djvu/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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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病,與秋冬之傷寒,一類視之,而無所別。夫秋冬之 傷寒,真傷寒也;春夏之傷寒,寒疫也。與溫病、熱病,自 是兩塗,豈可同治?吁!此弊之來,非一日矣。歷攷方書, 並無救弊之論,每每雷同,良可痛哉!雖然,傷寒與溫 病、熱病,其攻裡之法,若果是以寒除熱,固不必求異, 其發表之法,斷不可不異也。況傷寒之直傷陰經,與 太陽雖傷,不及鬱熱,即傳陰經,為寒證而當溫者,又 與溫病熱病大不同,其可妄治乎?或者知一不知二, 故謂仲景發表藥今不可用,而攻裡之藥乃可用。嗚 呼!其可用不可用之理,果何在哉?若能辨其因,正其 名,察其形,治法其有不當者乎?彼時行不正之氣所 作,及重感異氣而變者,則又當觀其何時何氣,參酌 傷寒溫熱病之法,損益而治之,尤不可例以仲景即 病傷寒藥通治也。

《三陰病或寒或熱辨》

嘗讀張仲景《傷寒論》,於太陰有曰:「自利不渴者,屬太 陰,以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於少陰有 曰:「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 附子湯主之。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 附子湯主之。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少陰病,下利 脈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者,白通 加豬膽汁湯主之。少陰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手足厥 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乾 嘔,或咽痛,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少陰 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於厥陰有曰:手足厥寒, 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大汗若大下利而厥 冷者,四逆湯主之。觀仲景此論,則傷寒三陰,必有寒 證,而宜用溫熱之劑也。及讀劉守真之書,有曰:「傷寒 邪熱在表,腑病為陽;邪熱在裡,臟病為陰。」俗妄謂有 寒熱陰陽異證,誤人久矣。寒病有矣,非汗病之謂也。 寒病止為雜病,終莫能為汗病,且造化汗液之氣者, 乃陽熱之氣,非陰寒之所能也。雖仲景有四逆湯證, 是治表熱裡和,誤以寒藥下之太早,表熱入裡,下利 不止;及或表熱裡寒自利,急以四逆溫裡,利止裡和, 急解其表也。故仲景四逆湯證,復有承氣湯下之者。 由是傷寒汗病,經直言熱病,而不言寒也。經言:三陰 證者,邪熱在臟在裡,以臟與裡為陰,當下熱者也。《素 問》論傷寒熱病有二篇,名曰熱,竟無寒理,兼《素問》并 《靈樞》諸篇運氣造化之理推之,則為熱病,誠非寒也。 觀守真此論,則傷寒無問在表在裡,與夫三陽三陰, 皆一於為熱,而決無或寒者矣。兩說不同,其是非之 判,必有一居此者。由是彼此反覆究詰其義,而久不 能得,雖至神疲氣耗,不舍置者,自謂此是傷寒大綱 領。此義不明,則千言萬語,皆未足以為後「學式,況戕 賊民生,何有窮極也哉!」意謂成無己之註,必有所發 明者,遂因而求之。然亦止是隨文而略釋之,竟不明 言何由為熱,何由為寒之故。此非其不欲言也。蓋止 知傷寒皆是傳經,故疑於六經所傳俱為熱證,而熱 無變寒之理,遂不敢別白耳。以寒為本臟之寒歟,安 得當熱邪傳裡入深之時,反獨見寒而不見熱者,且 所用溫熱藥能不助傳經之熱邪乎?以寒為外邪之 寒歟?則在三陽已成熱矣,豈有傳至三陰而反為寒 哉?成氏能潛心乎此,則必悟其所以然矣。自仲景作 《傷寒論》以來,靡或遺之而弗宗,至於異同之論興,而 漁者走淵,木者走山矣。宜乎後人不能決於似是而 非之際。故或謂今世並無真傷寒病,又或以為今人 所得之病,俱是內傷。又昧者至謂《傷寒論》中諸溫藥 悉為傳經熱邪而用者,以三陰經屬陰故也。又其大 謬者則曰:「論中凡有寒字,皆當作熱字看。」嗚呼!末流 之弊,一至此乎!於是澄心靜慮以涵泳之,一旦豁然, 若有所悟者,然亦未敢必其當否也,姑陳之以從有 道之正。夫三陽之病,其寒邪之在太陽也,寒鬱其陽, 陽不暢而成熱,陽雖人身之正氣,既鬱則為邪矣。用 麻黃發表以逐其寒,則腠理通而鬱熱泄,故汗而愈。 苟或不汗不解,其熱不得外泄,則必裡入,故傳陽明、 傳少陽,而或入腑也。若夫三陰之病,則或寒或熱者 何哉?蓋寒邪之傷人也,或有在太陽經鬱熱,然後以 次而傳至陰經者;或有太陽不傳陽明、少陽,而便傳 三陰經者;或有寒邪不從陽經,而始直傷陰經者;或 有雖從太陽,而始不及鬱熱,即入少陰,而獨見少陰 證者;或有始自太陽,即入少陰,而太陽不能以無傷 者;或有直傷即入,而寒便變熱,及始寒而終熱者。其 鬱熱傳陰與變熱,則為熱證;其直傷陰經,及從太陽 即入少陰,則為寒證;其太陽不能無傷,則少陰脈證, 而兼見太陽標病;其始為寒而終變熱,則先見寒證 而後見熱證。此三陰之病,所以或寒或熱也。苟即「《三 陰經》篇」諸條,展轉玩繹以求之,理斯出矣。夫其或傳 經,或直傷,或即入,或先寒後熱者何也?邪氣暴卒,本 無定情,而傳變不常故耳。故《經》曰:「邪之中人也無有 常,或中於陽,或中於陰。」夫守真者,絕類離倫之士也, 豈好為異說以駭人哉!蓋由其以溫暑為傷寒,而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