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1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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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臟腑有熱者,則大便數日不通,熱蓄血聚,壅遏不 行,勢必增劇,不得已而下之,若或悮下,為害不淺,故 大便如常」,是內無蓄熱,切不可再下。此前人言之諄 復者,蓋警策後人,使無悮爾。《方書》論五實證,人能食 而大便閉,脈大發熱無汗,又有熱證相兼,都可下之。 又論「五虛證,令人不能食,嘔吐,皮寒脈細,大小便利, 則宜補之。」以此而觀臟腑,既已如常,則知裡無毒熱, 若下之者,豈不為重虛者乎?大便既如常,有大熱證 者,但利其小便,則雖熱亦不能為害矣。常觀病者大 便不濡瀉,有虛證用溫藥而愈者有矣;大便濡瀉,又 用下藥而愈者,未之聞也。雖或有之,是食積。或冷熱 不和。互相為害。但半補半利。去其食積。分其冷熱。此 非正下者也。

不可妄發妄下

一物具一性,一性有一。用藥之性,或補或瀉,或表或 下,或散或斂,既各不同,若能以所性施之所用,用之 當,則逐時而病愈,故《錢氏》論發散轉下,皆稱「不可妄」 者,恐其用之不當爾。且瘡疹諸證俱見,及斑點既生, 若無內外寒熱虛實者,但安養之,待其所蘊多少,任 其自然,則無太過不及之患。如此,非為當時不生他 證,亦病後易於將理。今人則不然,纔瘡疹斑點方出, 不顧所蘊輕重多寡,心速而惟恐不出,故用藥表而 出之,服以紫草蟬退,副以人齒猴梨,併與酒麪芫荽, 無所不試。曾不知毒氣遇藥發之,則一為十,十為百, 百為千,千為萬,千萬之變,合為一瘡,《方書》稱名「斑爛。」 至於五內七竅皆有,重者為之不救,輕者為聲啞為 目疾。為斑爛。為閉耳塞鼻之患。又有用表藥過多。瘡 表則盛。裡無陽氣以應之。為虛脫者多矣。此妄表者 之過也。大抵瘡疹已出。方賴熱氣逼其毒氣以出。出 則無鬱遏壅悶之患。其熱者。原本闕則利其原本闕六字其 毒將寬矣。原本闕七字瘡疹是熱,無時進涼劑,致於耳氣 虛羸,令兒胸滿腹脹。又且下之,致內虛,毒氣入裡,則 殺人甚眾,此不善下之過也。錢氏稱「不可妄發,妄下」 誠不誣矣。要之治熱以溫,涼而行之,未至於冷;治寒 以溫,未至於熱,當從其漸而已。合下合發,各有其證, 《別論》又詳具矣。

發熱有時則應臟腑知其斑瘡疹水疱膿疱

谷空而響答,形動而影隨,舉此而得彼也。故《錢氏》云: 「熱應時而出。」是見熱而知臟腑明矣。且以一日而觀 之,寅卯辰時熱者,屬肝,為水疱;巳午未熱者,屬心為 斑;子丑寅熱者,脾疹也耳。腎不受穢,無證,但出瘡疹 變黑屬腎;申酉戌時熱者,屬肺,為膿疱。觀其熱發有 時,亦知瘡疹之所本,是亦即前《錄》後之先見也。

蘊熱斑毒

人之將理,失之於微,積微成損,積損成衰。故冰厚三 尺,非一日之寒;蘊熱而斑毒,非一日之熱,皆積微成 著也。大抵小兒自然陽盛而陰微,況朝夕飲啜熱乳, 兼重衣溫厚,幃帳週密,則傷皮膚,害血脈,瘡瘍發黃, 是生多疾。此蘊熱而斑毒者,表裡皆受熱也。宜預服 升麻湯、消毒散、紫草湯、油劑為良。又有傷寒發斑,為 感寒毒,失于解利,邪氣盛則實,實則熱,熱毒而斑生。 遍身如被蚊蚤所嚙,不作瘡疱起,但赤斑點者,此五 死一生之證;作黑點者,九死一生之證。名曰「發斑」,非 瘡痘之比,皆稱曰「斑」,故因而及之。瘡痘有數證,疹起 如疿,瘡隨出隨愈,此名麩疹,其毒輕;瘡痘如豆,水疱 如淚而青,小膿疱有膿而大,其形各異。又有心斑脾 疹。五臟各有所主。不可不知。

已出未勻

人之平居樂逸,則心神安靜,氣體和平。及其病則陰 陽偏勝,盛衰雖不同,故令虛實不齊,是以瘡疹已出, 不能遍勻。前人治法,透肌解毒而已。使毒得出,肌透 消解,氣既無壅遏,則自然出勻也。用「必勝散」、快毒丹 令出快,紫草飲、胡荽酒、紅粉丹,自然勻順也。

未發令內消

前人於瘡疹,防微杜漸,無不盡其意焉。見小兒遇天 氣溫熱,或身溫恐發瘡疹,遂以犀角、玳瑁二味磨汁 與服之,以茜草煎汁與消之,則未發者令內消,已發 者亦能解利,使毒氣不致太盛。或有伏熱瘡疹未出, 四肢微熱,飲食似減,頭髮乾立,或時額多微熱,宜服 《生油方》最佳。

發熱而痛

癢為虛,痛為實。又云:諸寒為痛。又云:內快而外痛者, 為外實內虛;外快而內痛者,為內實外虛。是以《聖惠 方》云:「痛者言其通也。」則痛為實可知矣。今瘡疹身熱 而痛,是時行寒熱所感,未能解也,故用麻黃湯水解 散以解肌,汗出寒熱自已,瘡疹亦無阻矣。

出不快

病之始末不同,深淺各異,瘡疹之出不快者非一端, 用之當隨宜而已。凡瘡疹紅斑點出,日數未盡,其內 實而肌熱者,宜疏利之。若自利者,當溫裡。斑點見齊, 血疱結起遲者,實熱,大小便祕,渴而腹脹者,宜勻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