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4 (1700-1725).djvu/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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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上下必統於一元。彼卜兆乘黃鍾之始,營室正 陽明之方,於以分輕重之權。」

此承上文而言,天地勢位雖殊,要皆不能出於一元之外。夫所謂一元者,歲之運也。但生者南向,死者北首,卜兆乘黃鍾之始,其用在山,而取天氣;營室正陽明之方,其用在向,而取地氣。干維得天氣之輕,地支得地氣之重,故曰:「分輕重之權。」

《卜兆營室》二事,一論山,一論向,為堪輿家第一關鍵,讀者每易忽過,特為拈出。

配祀第三

或曰:「有無往來之道,其說舊矣。」敢問生育之先,胎腹 之日,父母之志,子孫之性,已不能相沿而相同,有生 之後,鞠養之情,疾痛之事,已不能相及而相通。豈腐 化之久,之子之孫,始資蔭庇,當錫之福,曷貽其咎?愛 惡之私,其初不守,此蒙所未亮乎?

《或者》之一問,第舉生者之情。不知既死之後,五事俱泯,無知而有神,神不能自顯,其神必藉山澤之氣以成。其神:其吉凶之應,由《山澤》主之,非亡者所得而私之。

《袁天綱》曰:「在生之日,或愛長而薄少,死葬之後,卻旺少而衰長。」

《卜兆》曰:「托土以生,故還元於五土;即神以死,必配祀 於五神。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 帝,禱尼丘之山而污頂,以鑒其類。矧還元於五土,同 體而相契,是故與元黃同體,欲享春秋之嘗禘?事父 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天地明察,神明彰矣。」 此子孫小往大來之所繫。

萬物不能越土而生。人亦萬物中一物,故既死而葬曰「還元。」 自無而有,則氣著而神,神著而形。自有而無,則形復於神,神復於氣,故死曰即神。蓋人死葬之後,骨肉斃於下,陰為野土,一體於青山,五神配而祀焉,冬至祀天南郊,夏至祀地北郊,陰不忘陽,亦即不忘所自出。周公以后稷配天,以文王配帝,聖母禱於尼山,尚克肖其類,謂精誠所格。且然,矧還元五土,有同體之契乎?夫亦謂人之身,即天地之身,故資事父以事天,而事天明;資事母以事地,而事地察。天明地察,神明,即在對越之中。小往者陰也,子孫之心;大來者陽也,祖宗父母之蔭。

以《十二律》稽之,人鬼之樂,與天地神祇之敘,禮義何 嘗或戾?

周樂十二律,「九變享人鬼,六變祀天神,八變祭地示」,理義曾未有異,孰謂舍天地而可以言人哉?子黃鍾宮。丑,大呂。變宮寅:太簇:卯,夾鍾辰姑洗:巳:「仲呂」午,蕤賓:變徵未?林鍾申《夷則》酉,南呂:《戌亡射》:亥,應鍾變宮

「黃鍾至仲呂皆屬陽,蕤賓至應鍾皆屬陰」 ,此是一個大陰陽。黃鍾為陽,大呂為陰,太簇為陽,夾鍾為陰。每一陽間一陰,又是一個小陰陽。

陰陽五音,皆始於宮。宮數八十一,商數七十二,角數六十四,徵數五十四,羽數四十八。以數之多少為尊卑,故曰:「宮、商、角、徵、羽。」

五聲,最濁者為宮,稍濁者為商,微濁微清者為角,稍清者為徵,最清者為羽。十二管長者聲濁,短者聲清。

隋蕭吉曰:「天之氣始於子,故黃鍾為宮;天工畢於三月,故以姑洗為羽;地之氣見於正月,故以太簇為角;地工畢於八月,故以南呂為羽;人之終歿於鬼,必歸於北方幽陰所鍾之地,故以大呂為角,應鍾為羽。此三樂之終始也。必盡十二律,然後得事親追遠之道。人鬼之樂,以宮商、角、徵、羽為序;天地之樂,以金木、水、火土為序。今三樂不齊,豈先人之不祀耶?蓋人和則天地之氣和,應墳以祀之,則孝子心樂不能忘。」 李淳風曰:「角者,萬物之始生也;羽者,萬物之終也。天之氣始於十一月,至正月萬物萌動,地功見而天功成,故天以太簇為徵成也,地以太簇為角。至三月萬物始達,天功畢而地功成,故天以姑洗為羽,地以姑洗為徵。至八月萬物盡成,地功終焉,故南呂為羽」 ,此天地相與之序也。人鬼始於正北,成於東北,終於西北,萃於幽陰之地。終於十一月,成於正月,則幽陰之魄,稍出於東方而與人接。然人鬼之樂,非歲事之有卒者,必盡於《十二月律》,乃得孝子之心。

「凡樂六者,一變而致羽物及川澤之示,再變而致贏物及山林之示,三變而致鱗物及丘陵之示,四變而致毛物及墳衍之示,五變而致介物以及《土示》,六變而致象物以及天神。」 凡樂,圜鍾為宮,黃鍾為角,太簇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貍t》,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之矣。凡樂,函鍾為宮,太簇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鞀,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