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4 (1700-1725).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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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萬物蠢動而熙熙。人而不天,則曷象以資始;時而 不人,則攸作以愆期。

暢,充也。仲冬命之曰暢月,言萬物皆充實於內也。命有司曰:「土事毋作,慎毋發蓋藏,毋發屋室,及起大眾,以固而閉。」 地氣沮泄,是謂發天地之房,諸蟄則死,民必疾疫,又隨以喪祈禱也。天子乃以元日祈穀於上帝,元日,上辛也。郊祭天而配以后稷,為祈穀也。夏正之建,重在人事,人事之資始,不能不法象乎天。

果時方於行夏,徒景農祥,而仍背乎《七月流火》之詩。

天駟房星,寅月辰中見於南,為農祥之候,即三之日于耜之時。農祥即房星也。火,大火心星也。房與心並,以六月之昏加於地之南方,至七月之昏則下而西流矣。

是安知絕筆《書王》之法,《日南》《長至》之傳,皆一日栗冽。 當作觱發七日。一作月來《復》之微。

僖公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七日來復。一陰生於午,自一陰數至建子之月,居第七月,一陽復生。謂月為日者,言其陽也。凡言「三之日、四之日」 ,皆陽微之候。

是以天官「享三靈」之樂,必六變、八變、九變為之等衰。

《三靈》,三才之精靈也。天神之樂六變,地祇八變,人鬼九變。

圜鍾為宮,於以降天神;函鍾為宮,於以降地祇?黃鍾 為宮,大呂為商,「於以祗人鬼之依。」

圜鍾天運,夾鍾卯也。函鍾地運,林鍾未也。黃鍾子也。大呂丑也。

《李淳風》曰:「神依人而行。」

亶?先王之制作,惟由義以通之。《周禮》止歲十二月,令 斬冰者,雖冬官授人時之正,而正月之吉始和者,實 由天道而推之。乃《泰誓》之一月戊午,《武成》之一月壬 寅,皆中黃鍾而不移。始三才之道,同一元而出竟三 才之用,析之而莫齊。或者塊然而執,懵然而疑。曰:由 爾之說,則《春秋》書「元年王正月」,其已審矣,又何必加 春之為?徐徐然釋之曰:《春秋》因魯史行夏之文,非周 家天正之規,聖人筆削之所不及者,抑存其舊,以譏 其非。是以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而梓慎謂之「相過 之虧。」

昭公二十一年「秋,七月朔,日有食之。」 公問於梓慎曰:「是何物也?禍福何為?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為災。日月之行也,分同道也,至相過也。其他月為災,陽不克也,故常為水。」 於是叔輒哭日食。昭子曰:「子叔將死,非所哭也。」 八月,叔輒卒。注云:「二分日夜等,故言同道;二至長短極,故言相過。」

疑者曉而伏曰:「容成造曆,以甲配子,以仲先季,以季 先孟者,其旨不在斯。何昧昧蒙蒙,固而亡變者致天, 神之胥違。」

《應世衡》曰:「曆家建正,必推月將。月將者,或謂之合神,以正月建寅,寅與亥合之類;或謂之太陽過宮於亥,以正月太陽月將躔娵訾之類,二者皆援《顓帝曆》言之。然太陽隨黃道,歲差一辰,以《周髀家藏》之法考之,正月建寅,雨水後一日,太陽方躔,娵訾以中氣為用。若合神則用節氣,逐年逐月,逐日逐時,五星十二時」 ,次舍二十八宿,皆不應天行。緣時王授正,取三陽俱兆,農事于耜,以定曆法,通而用之,貫乎一理。昧者即時王之正,以釋《顓帝曆》冬至日宿斗初,今至日宿斗六度;正月杓建寅,今斗杓建丑;《堯典》「日短星昴」 ,今日短東壁。以天道之差證之,四時十二辰次舍,但春為寅卯辰,夏為巳午未,秋為申酉戌,冬「為亥子丑,不必言。正月建寅,四月建巳,七月建申,十月建亥。東方青龍七宿,當亢、氐、房、心、尾、箕、斗;南方七宿,當鬼、柳星、張、翼、軫、角;西方七宿,當數胃、昴、畢、觜、參、井;北方七宿,當牛、女、虛、危、室、壁、奎。此正朔之明辨也。」

李淳風曰:「陽聲六律,順以黃鍾起子;陰聲六呂,逆以大呂起丑。類可見矣。」

又曰:「自容成造曆六十甲子,故有甲巳,以丙為首,非《甲遁》也。」

大橈作甲子,以寅申巳亥為孟,子午卯酉為仲,辰戌丑未為季。以甲配子,則仲先季,以乙配丑,則季先孟。以丙配寅而建正,是以孟為孟也。

按《堯典》,冬至日在虛,昏中昴,今冬至日在斗,昏中壁。中星不同者,蓋天有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歲有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天度四分之一而有餘,歲日四分之一而不足。故天度常平運而舒,日道常內轉而縮,天漸差而西,歲漸差而東,唐一行所謂歲差者是也。古曆簡易,未立差法,但隨時占候修改,以與天合。至東晉,始以天為天,以歲為歲,乃立差以追其變,約以五十年退一度。何承天以為太過,乃倍其年而反不及。至隋劉焯取二家中數七十五年為近之,然亦未為精密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