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百五十七卷目錄
堪輿部彙考七
管氏地理指蒙三〈擬穴第二十一 得穴第二十二 擇向第二十三 復
向定穴第二十四 承祖宗光第二十五 五方旗第二十六 左右釋名第二十七 五鬼
克應第二十八 次舍祥沴第二十九 克人成天第三十〉
藝術典第六百五十七卷
堪輿部彙考七
《管氏地理指蒙三》
擬穴第二十一
《藏》穴「配神」,返始五行之造;封墳積氣,發揮列宿之臨。 乘其勢之至止,擬其穴之淺深。淺不淺於太陽,深不 深於太陰,淺不淺於露,深不深於沉,惟觀其至止而 搜尋。
方葬之期,為五行始立之日,既墳之後,即列星昭應之年。李淳風曰:「太陽,頂也;太陰,足也,高為太陽,低為太陰,太陽氣浮,故宜淺;太陰氣沉,故宜深。」 郭氏曰:「藏於涸燥者宜淺,藏於坦夷者宜深。涸燥,高處也,即太陽;坦夷,平處也,即太陰。」 《郭氏》又曰:「地有吉氣,土隨而起,其起處即露處,宜淺。平原龍伏地中,其伏處即沉」 處宜深。管氏恐人徒究淺深。不明穴法。特揭出至止搜尋。庶於穴法既真。而淺深不致無據。
窊洿之止,止於握口;降伏之止,止於掌心。掌心之深, 深於捧璧;握口之淺,淺於攫金。金藏木舌,含無淺脣 之露;玉蘊龜紋,洿無伸臂之侵。淺於《跗武》,深於《肩坳》 者,形必指於走獸;淺於《膊翼》,深於《背崦》者,形必指於 飛禽。淺於股者,《釵腦之不的》;淺於鑰者,櫃角之不擒。 〈一作鉗〉「深於柁」者,船首之不載深於弝者。〈音霸弓弣中手執處也考 工記作把〉「弓臂之不禁。」吾方舉一隅以示古,子期反三隅 以通今。
「握口較掌心稍高,窊洿而扞於掌心,便脫真氣」 ,握口之義,《縮杖》類也。掌心較握口稍卑,降伏而扦於握口,便犯真氣,掌心之義,《綴杖》類也。掌心屬陽,宜深捧璧,得四尺以上。握口屬陰,宜淺攫金,得二尺以上。金玉皆指骨言。藏蘊猶言葬也。木舌龜紋,一言其屬陰,一言其屬陽,兼言其含者不得有脣之露,洿者不得有臂之侵。跗,足背也。《跗武》為足所蹈之跡,跡之淺者,肩坳則深於跗矣。膊翼處薄,背崦處厚,薄者宜淺,厚者宜深。釵股當深於釵腦,今淺於股則深於腦而腦反覺其不的。櫃鑰當深於櫃鎖,今淺於鑰則深於鎖而櫃反為之不擒。柁與船首,適得其平;弝與弓臂,其力有定,觸類而長之,存乎其人耳。
是知既有淺而有深。必有正而有輔。曰顙曰鼻。則鎮 頭而正坐。曰耳曰頤。則輔穴。〈一作月〉而寬取。如駝則鎮 肉鞍而坐肩頂。如人則坐臍腹而案膝股。然萬變不 足以盡其形。一竅豈可以窺其髓。難乎。《穴》法之不可 以執一也。
輔者,旁穴也。顙,鼻處,人之至中,耳頤皆在一旁,故曰「輔。」 寬,緩也。穴法有寬有緊曰寬,取者,不欲其急受也。輔穴當緊取,此云「寬取」 者誤。《肉鞍》曰「鎮」 ,在坐之後。膝股曰案,在坐之前。
端巧之精神,容受之氣概,求之不得,不習於目;目之 不得,不灼於心。目熟其形,心研其極,目會於心,心順 於目,相通不間於一絲,相應不留於一息。故曰:「擬穴 之道,心目之巧;擬穴之要,心穴之妙。」
精神氣概能會於心者,穴自不逃於目。其不得於目者,由於不得乎心。然心不自閱歷中來,心無由得明,目無由得清也。
是以或結於阜。〈山無石曰阜又厚也〉或結於洿,形接於目,而淺 深之法已灼於心。或結於衝,或結於閃,形接於目,而 遜避之法已灼於心。或結於縱,或結於衡,形接於目, 而乘倚之法已灼於心。或結於正,或結於輔,形接於 目,而寬緊之法已灼於心。或結於枝梢,或結於椏蔕。 椏蔕以枝梢為左右,「枝梢」以椏蔕為的額。〈一作實〉或結 於盤胯,或結於胸乳。胸乳以盤胯為應案,「盤胯」以「胸 乳」為扆。〈屏也〉蓋「故凡隱顯之形而著於目,則元妙之法, 巳灼於心。心目著灼,利慾不淫,則一區之穴,活龍之 鍼。或心逃於目,目昧於心,心目俱喪,利慾相淫,則一 區之穴,屠龍之鍼。」
阜不宜深,洿不宜淺。不結於衝而結於閃,則衝處宜遜;不結於閃而結於衝,則閃處宜避。南北曰縱,縱者宜乘;東西曰衡,衡者宜倚。正宜緩受,輔宜急取。正如鼻顙,來氣無偏,故欲緩。《寸金賦》曰:直送直奔,有氣要安」 ,無氣輔如耳頷,來氣旁注,故欲緊。《寸金賦》曰:「橫擔橫落,無龍要葬,有龍衝。」 閃與正輔相似,但衝則氣猛,「正則停蓄,閃乃側落,輔乃《邊收,穴》